哪些情況下農民可以拒絕征地?農民的3大權利不可侵犯!

  眼下,在部分農村地區,土地被地方政府為了私利而徵收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長期以來,由於科普不到位,很多農民朋友在自身利益受損時,沒有維護權益的意識,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權利拒絕征地並進行維權。今天我們就為大家系統地梳理一下,怎麼判斷征地是否合法,農民又有哪些權利不可侵犯。

征地是否合法,只需看看兩份公告

  合法的征地,是出於社會公共利益的需求,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和審批許可權,並且會依法給予被征地組織和農民以補償。

  比如徵收基本農田,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必須由國務院批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示後,才能實施。而不管是村委會,還是鎮政府,既沒有徵地的審批權,也沒有實施權。

  當然,法律條文過於繁瑣,各種細化情況也比較複雜。但對於普通農民朋友來說,還有一個簡單的辦法可以判斷征地是否合法,那就是看公告。

  合法的征地都會發布兩份公告,並在被征地的村組公示,分別是市縣政府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沒有這兩份公告,可以認定為非法征地。

法律規定,被征地農民的3項權利不可侵犯

  ①土地補償知情權

  具體的補償標準、數額,以及支付對象、支付方式等,都應該在公示時明確寫清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自徵用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45天之內補償和安置方案就要公示。

  ②調查結果核准權

  地方政府在實施征地前,會有一次土地調查,涉及土地權屬、土地類型、青苗、地上附屬物以及年產值等等,這些調查結果要經農戶簽字確認,才能向上級報批,最後實施征地。對於這些調查結果,農民有權利仔細核實。

  ③補償方案聽證權

  在公布《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後,10天之內農民還有權利申請舉行聽證,包括被征地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他權利人在內的主體,都可以提出申請。正常情況下,聽取村民意見後,土地行政部門會根據聽證結果和法律法規,酌情修改補償安置方案。

 遭遇強制征地如何維權?

  ①農民有權拒絕村委會、鎮政府的非法征地行為,並向當地國土部門舉報;

  ②遇到「強征」,可錄像、錄音保留證據,然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來源:哪些情況下農民可以拒絕征地?農民的3大權利不可侵犯!-三農雜談-土地論壇|土地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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