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的離婚協議: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作者:史遇春
離散,已經成了當代婚姻的一種常態。
在我還是孩童的時候,十里八鄉要有一個離婚的,肯定是要被鄰人們說三道四、是要被鄉人們鄙棄的。
人們一邊羨慕著攜手白頭的夫婦,又一邊傳揚著離婚的自由。
婚姻是複雜的事情,我不明白,對於婚姻,究竟要怎樣?離婚,又要做如何的考慮?
人活著,都不容易。
考慮自己不容易的時候,順帶換位思考一下別人。
考慮成人自由的時候,想想孩子的無辜。
希望別人為自己改變的時候,想想自己為別人改變過多少?
實在沒辦法了,最好能好合好散。
不過,看看這天下,離散的,大多都是罵、打、恨……之後的結果。
我知道,以上所說的,很多都是廢話。但是,只要這廢話多少有人看,我還得繼續寫。
現代人的離婚,就不說了。
據說,有一份唐人的離婚協議資料,我就借過來,在這裡說說。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資料中,有一份「放妻協議」。這個「放妻協議」,有人說,就是唐朝人的離婚協議。
至於這個協議的朝代是唐、是五代、還是宋,那就留給歷史學家吧。這裡,以「放妻協議」內容為主,不及其他。
先看這份「放妻協議」摘錄的原文: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為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即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文字不多,邏輯清晰;篇幅短小,內容完整;用字簡練,情感真摯;雖為離散之詞,確為精巧美文。
很明顯,這是男方寫給女方的。
為了便於理解,我就在尊重原文的基礎上,演繹一下這段文字。
世界很大,眾生芸芸,你我能在千千萬萬人中,相識相知,那是需要多大的機緣啊!
今生能夠結為夫婦,據說,那是前世為人時,一生結一緣,共修三生三緣,才積攢下來的福分。
緣分的事,也不好說。夫妻結婚之後,因為種種因素、比如說家庭、環境、喜好、習慣等,可能不和,最終導致無法一起生活,兩個人由夫婦變成了冤家。
原本希望的美滿夫妻,時間久了,卻成了敵對。兩顆相親相愛的心,因為瑣事,漸漸兩心相遠,難成一意。
這也不能怪誰,只能怪我們情淺吧!
既然事已至此,那麼就好合好散。
當初結婚時,親戚們都知道,我們要離散了,這麼大的事,也要給跟親戚們報告一下。我們風風光光地結婚,我們也要體體面面地離散。找個日子,通知親戚一下,這也是最起碼的禮儀和尊重。
雖然我們也有了孩子,但是,離散之後,你們母子還是要分開的。
希望母子分別之後,你能夠重新梳妝打扮,輕理雲鬢,新帖花黃,恢復你當日的容光,美若嬋娟;希望你淡掃蛾眉,美美畫描,讓自己的窈窕姿態再次展露。
如果要嫁人,祝福你能夠嫁個高官。這樣,你就可以過你想要的生活,可以綾羅綢緞、可以衣食無憂。
要說的話,我已經說完了。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夫妻一場,也算是緣分,也算是情分,只願離散之後,我們都忘了曾經的怨憎,放下所有的仇恨,各自好好地生活。
這一別之後,雙方兩地各自寬心、各自寬懷。
這一別之後,但願各自能夠歡心、能夠歡喜。
這就是我所演繹「放妻協議」的內容,希望給那些決意離散的夫婦做個參考,也讓那些生活中的夫婦好好珍重!
但願天下的婚姻都美滿幸福!
附原文: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凡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讎隙。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妻則一言數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以求一別,物色書之,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於時某年某月某日某鄉謹立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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