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分享】差旅費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目的

為規範X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出差審批、報銷程序,明確各項出差費用和補助標準,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XXXXX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作人員出差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項費用。

1.3 引用標準

1) 國家頒布的有關會計準則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3) 《XX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暫行辦法》

4) XX集團其它有關差旅費的各項規定製度

2 職責與許可權

所有財務人員應該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明確自己的許可權。

2.1 財務部主任審核:部門主任對該項開支進行審核,對該項開支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確認。

2.2 財務部會計審核:財務部會計對該項開支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核對發票單據的抬頭、金額以及各項票據的真實性,根據制度規定確定可報銷的範圍和金額。

2.3財務部主任核准:財務部主任根據本制度,對已審核的款項的合法性進行核准並加以確認。

2.4其他領導審批:在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內批准。

3 管理內容與方法

3.1 出差審批

員工因公外出參加會議、培訓、溝通工作和調研考察等外事活動前必須辦理出差審批手續,填寫「出差審批表」,經部門主任初步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後可外出,如乘坐飛機則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出差審批表作為財務報銷依據。

3.2 差旅費開支範圍

3.2.1 因公務到外地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訂票費、退票費、伙食和交通補助等差旅費用。

3.2.2 經批准參加在外埠舉辦的各種會議所發生的差旅費用。

3.2.3 工作借調所發生的交通和住宿費用。

3.3 交通費開支標準

3.3.1 公司領導及所有員工出差不得乘坐飛機頭等艙或高鐵、動車商務座。未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的包機,不得租用商務機。

3.3.2 部門主任、副主任出差,火車可乘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可乘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可乘二等軟座,輪船可乘三等艙位。

3.3.3 一般員工出差,火車可乘硬座,高鐵/動車可乘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可乘二等軟座,輪船可乘三等艙位。

3.3.4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供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工作、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3.3.5 出差目的地與公司距離600公里以內的,原則上不得乘坐飛機,超出600公里或出差任務緊急必須乘坐飛機經濟艙,在出差前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3.3.6 經批准乘坐飛機者,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往返機場專線客車費或計程車費可憑票據實報銷;每人次可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公司統一辦理交通意外保險的,個人不再重複購買。

3.3.7 一般員工夜間(晚7:00至次日凌晨7:00)出差乘坐火車超過6小時,或白天連續乘車超過7小時的,可購買硬卧票。

3.3.8乘坐超出標準的交通工具,按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費用自理。

3.4 住宿費開支標準

3.4.1 住宿費標準參見附表。

3.4.2 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票據實報銷(票據內容需填寫完整),超支部分自理。

3.4.3 參加會議期間,住宿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的,出差結束後根據會議文件經公司領導批准後,住宿費用可據實報銷。

3.4.4 為節省住宿費用,多人共同出差時應選擇經濟的標準間居住,儘可能避免單人單住。

3.4.5超過規定等級標準,超支部分費用自理。

3.5 交通補助、伙食補助管理

差旅費報銷單中的交通補助、伙食補助皆由財務部統一填寫。

3.5.1交通補助標準

1) 交通補助發放標準參見附表。

2) 外出培訓、參加會議期間不計發交通補助,往返途中的交通補助執行包干標準。

3) 帶車外出的不再計發交通補助。

4) 公司派往外地工作十五天以上人員實行總額包干,按在外工作天數每人每天補助100元。

5) 經批准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只報銷標準規定的往返路費(自己乘坐超出標準的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按標準報銷)和中轉換車的住宿費,繞道交通費和住宿費不予報銷,不計發交通補助。

3.5.2 伙食補助標準及其他標準

1)伙食補助發放標準參見附表。

2)外出培訓、參加會議已包含食宿的,不計發伙食補助,往返途中的伙食補助執行包干標準。

3)經批准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往返途中和在家期間不計發伙食補助。

3.5.3其他相關規定

1)公司員工到兄弟單位出差、工作、學習,路費、住宿費依標準執行,不再享受伙食和交通補助。

2)凡陪同專家、客人前往外地考察辦事人員,各項費用不實行包幹辦法,相關開支經公司領導審批後據實報銷,不再計發交通和伙食補助。

3)隨同上級單位管理人員一起出差人員,應在同一酒店優先選擇標準間住宿,因特殊情況標準間不足無法選擇時,住宿費限額標準參照上級單位管理人員標準執行。

4)參加培訓班、學習班、研討班(以下簡稱學習班,不含取得學歷學習班)的,往返路費按出差標準報銷,組織單位在學習、研討費用中包含了食宿的,不計發伙食補助,未包含食宿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按出差標準執行; 參加本地學習班的,原則上不得報銷住宿費,不計發交通補助。

5)司機出差不享受伙食、交通補助,按司機出車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6)工作借調員工發生的差旅費按出差標準報銷,借調期間不再享受伙食和交通補助。

3.6 主要風險與關鍵控制

3.6.1 主要風險

差旅費報銷票據不真實、差旅費預算控制不嚴可能帶來風險。

3.6.2 關鍵控制

1)會計人員需嚴格審核各類票據,對不符合規定或標準的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2)差旅費由財務部統一控制,對超出標準費用公司不予借支和報銷,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此應嚴格控制。

4 附則

4.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4.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附件: 1、差旅費報銷單據模板

2、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補助等級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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