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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261號文,爭議新規實乃用心之規

近來電信詐騙頻頻登上各大新聞頭條,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損害社會誠信和社會秩序,已成為當前影響群眾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大公害。為有效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貫徹落實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國務院工作部署要求和《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針對公安機關反映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情況,人民銀行深入分析了其中支付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並於9月30號發布,從加強賬戶實名制、阻斷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資金轉移的主要通道、加強個人支付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個人資金保護長效機制等方面採取有效措施,築牢金融業支付結算安全防線。該舉措被稱作為國慶獻禮,也被許多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業內人士評為史上最強舉措。然而因為網上一些只為博關注炒熱度的無良網路傳播平台及自媒體的解讀,部分新規飽受爭議,並且迅速大範圍傳播,現在筆者就大家爭議的三條新規進行正確解讀。

第一,最受爭議的莫過於新規第一條,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以法人為單位,下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銀行對本銀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個人於2016年11月30日前在同一家銀行開立多個Ⅰ類戶的,銀行應當對同一存款人開戶數量較多的情況進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說明,核實其開戶的合理性。對於無法核實開戶合理性的,銀行應當引導存款人撤銷或歸併賬戶,或者採取降低賬戶類別等措施,使存款人運用賬戶分類機制,合理存放資金,保護資金安全。」以上是新規第一條的具體要求,多數不良媒體未提及新規具體內容就對新規進行解讀,要麼斷章取義要麼是一家之言毫無根據。要準確讀懂這條新規首先要理解什麼是Ⅰ、Ⅱ、Ⅱ類戶。Ⅰ類戶是全功能賬戶,可以辦理存款、轉賬、消費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使用範圍和金額不受限制,包括借記卡、活期存摺,不包括信用卡、定期存單、憑證式國債,個人的工資收入、大額轉賬、銀證轉賬,以及繳納和支付醫療保險、社會保險、養老金、公積金等業務應當通過I類戶辦理。Ⅱ類戶需與Ⅰ類戶綁定使用,資金來源於Ⅰ類戶,可以辦理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消費繳費等。Ⅲ類戶主要用於網路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支付,可以辦理消費繳費。為減少對社會公眾的影響,此次《通知》主要對增量賬戶進行規範,即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已經開立Ⅰ類戶的,不再新開Ⅰ類戶,只能開立Ⅱ、Ⅲ類戶。個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經開立的Ⅰ類戶不受此次規定影響,在銀行進行合理性排查後仍然保持正常使用。同時,鑒於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方便個人異地生產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銀行對本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以降低個人支付成本。這一新規對普通消費者而言百利而無一害,首先是結算手續費的減少,解決了異地用卡的最直接障礙。再者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根據公安機關反映,在當前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活動中,犯罪分子用於轉移詐騙資金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主要來源於兩個途徑: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購買個人開立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不法分子誘騙一些群眾出售本人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有的甚至直接組織個人到銀行批量開戶後出售。二是不法分子收購居民身份證後冒名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戶。不法分子利用買到的居民身份證,偽裝成開戶者本人或者以親戚朋友的名義虛構代理關係,到銀行開戶或者在網上開立支付賬戶,從此方面看來新規實實在在的保護了普通群眾的權益。

第二,新規第十條,加強支付賬戶轉賬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這條新規也是飽受爭議,網上的錯誤解讀是央行為了保護傳統銀行,打壓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新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所謂的銀行單方面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日累計轉賬限額及筆數完全是錯誤的,正確解讀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與客戶簽訂協議時,客戶自己根據實際需求同支付機構設置轉賬限額與筆數。並且新規發布之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就公開表示支持與贊成。這一新規對客戶正常使用第三方支付時並不會有什麼影響,而當客戶遇到詐騙或者賬戶被盜用,頻繁發生轉賬時可以起到保護傘的作用。

第三,新規第八條,增加轉賬時間,調整轉賬方式。「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應當執行下列規定: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選擇,存款人在選擇後才能辦理業務。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設備,下同)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後辦理資金轉賬。在發卡行受理後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受理行應當在受理結果界面對轉賬業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定作出明確提示。」央行在兼顧提高社會資金周轉效率,讓單位和個人享受高效、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同時,也為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轉移資金做出努力,單位和個人可根據實際需求自行選擇資金到賬方式和時間。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誘騙下,通過自助櫃員機具向詐騙賬戶轉賬,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不法分子引導在自助櫃員機具的英文界面中進行轉賬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轉賬後的較短時間內會意識到上當受騙,所以這一新規其實是監管部門管理理念及整個社會的進步,是為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鑄成的新一道防線。

哲學上講新事物的成長不是直線上升、一帆風順的.相反,它的成長壯大一般都要經歷艱難曲折的過程.所以,新事物發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通知》規定的管理措施將有效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但不可避免也會對社會公眾已有的一些支付習慣產生影響,因此新規的被認同及實施一定不是一帆風順的,但是作為與新規關係最為密切的群眾,應該正確的認識和了解新規,不能隨波逐流,被網上的錯誤言論引導,積極配合新規要求,提升自我保護意識,防範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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