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周總理簽名詐騙央行巨款
60年代初,中國老百姓的人均月工資在15元左右。今天,中國老百姓的人均月工資是3800左右,大約相當於60年代初人均月工資的250倍。那麼,粗略計算一下,在1960年時的20萬元,就相當於現在的5000萬元。
在中國正處在「三年自然災害」當中的1960年,僅僅通過一封信,他就從中國人民銀行騙走了20萬元人民幣。
周總理的「急件」
1960年3月18日傍晚,北京西交民巷東口,一個高個兒男子走進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秘書辦公室,「我是國務院派來的,有個急件請送給行長」。他將一個信封遞給辦公室職員,職員應了一聲便接過了信。信封上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字樣。
送走來人後,職員不敢怠慢,將這個急件送到了行長秘書手裡。由於行長不在,秘書便拆開信件,這是一封周總理親筆簽名的函件: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旁邊有周總理批示:「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20萬元。」
在周恩來的簽字下面還寫著如下一段話:
「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 1、要市場流通的舊票; 2、要拾元票; 3、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秘書看了一眼手錶,指針已經指向了6點12分,距離要求送達的7點只有48分鐘的時間了。時間緊迫,行長不在,她立刻來到值班負責人計研局王副局長辦公室。王副局長看過信函後,皺緊了眉頭,「20萬吶,這麼多錢,為什麼不通過財政部?」
正在計研局王副局長和行長秘書不知所措的時候,辦公室的電話響了。王副局長接起電話,對方正是總理辦公廳的同志,詢問他是否收到了撥款函,並要求一定要將錢在7點錢送到民族飯店。
於是,王副局長和行長秘書不再猶豫,趕緊聯繫相關部門按照信函中的要求籌措資金,20000張10元的舊票被裝在兩個麻袋,捆紮結實。人民銀行還特意安排了一輛小轎車運送。
當銀行工作人員來到民族飯店時,已近7點。他們抬著兩個裝滿現鈔的麻袋來到民族飯店大堂前台,「我們來找西藏工委的趙全一同志。」沒等服務人員答話,旁邊沙發上站起一人,高高的個子,穿著考究的青色呢子大衣,「我就是趙全一,你們是人民銀行的同志吧?」
「是,是。款就在這兒。」銀行工作人員指了指兩個麻袋,看了一眼大堂懸掛的時鐘,「剛七點,沒有誤事吧?」
「沒有,沒有」趙全一微笑著說,「你們很準時。」說完,又拿出一份「介紹信」:「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 落款還蓋著「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圖章。
在拿到趙全一手寫的收條後,銀行工作人員與趙全一握手告別。對於他們來說,這近一小時的「緊急政治任務」圓滿完成,如釋重負。
幾日後,中國人民銀行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總理辦公室,詢問這20萬的款項如何核銷。接到電話的總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被問得一頭霧水。銀行方面這才發現事有蹊蹺,趕緊將信函原件送到了總理辦公室,結果發現,這些信函以及周總理的親筆簽名都是偽造的!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周總理得知此事,大為光火,一個人拿著一封偽造的信函就能騙走20萬元!要知道當時一個老百姓一個月的工資只有15到20元左右。
周總理責令公安部三天破案!
他是趙全一
1960年3月18日下午4點半,就職於外貿部出口局的職員王倬以帶著老娘去積水潭醫院看病為由請假離開單位,騎著自行車徑直回到家。兒子這麼早回來,老娘有些意外,「這個點兒就下班了?」,「沒有,媽,我要出去辦點事兒」王倬換上平時不怎麼穿的青色呢子大衣,提上事先準備好的手提包,推著車又出了家門。
5點半左右,王倬來到東交民巷,等了一會,他走進了中國人民銀行的傳達室,「我是國務院的,來送一封急件給行長。」傳達室工作人員立刻將王倬引到行長秘書辦公室。在昏暗的燈光下,辦公室的職員並沒有看清來人的面貌,只是按流程簽收了這封「急件」,並轉給了行長秘書。
這封封面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急件」,裡面裝著的就是那張「調撥20萬現鈔給西藏工委趙全一」並有周總理親筆簽名的信函。
王倬從人民銀行出來,騎自行車來到了民族飯店——來京的西藏人員都會住在這裡,而這幾天正好有西藏活佛講經的活動。存好車後,他尾隨一群正要進入飯店的人,大大方方地走了進去。門口的服務員並未在意,畢竟得體的呢子大衣、鋥亮的皮鞋、不卑不亢的儀態,跟所有出入民族飯店的官員幹部沒什麼兩樣。
王倬坐在大堂的沙發上,一言不發。也許他在回憶自己是如何照著禮堂懸掛的橫幅模仿周總理筆跡的;又是如何利用外貿部的信封和信紙偽造國務院公函的;也可能,思緒飄得更遠,回憶起解放前自己的青蔥歲月,當初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如今卻只是個默默無聞的小職員….
罷了,既然不能出人頭地,不如搞一票大的、歪的、邪的!
在漫天思緒中,時間快到7點了。王倬看到兩個抬著麻袋的人走到前台,「我們來找西藏工委的趙全一同志。」王倬趕緊從沙發上站起來,「我就是趙全一,你們是人民銀行的同志吧?」……
王倬已經打定主意,即便他的計謀已經被識破,這是個誘捕他的陷阱,自己也要搏一下。
騙局並沒有被識破,在兩名銀行工作人員離開後,他才確認了這一點。只是他忽略了這2萬張10元鈔票的體積和重量。王倬尷尬地將裝滿現鈔的麻袋拖出了民族飯店的大門。費了一番周折,他才把兩個麻袋固定在自行車上,然後推上自行車回家了。
就這樣,在朦朧的夜色下,在安靜的北京街頭,一個男人推著一輛自行車,馱著購買力相當於現在5000萬元的現金,消失在北京交錯縱橫的衚衕中。
凡走過,必留痕迹
1960年3月24日,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楊奇清在對每一個探員傳達「央行詐騙案」的案情。所有參與案件的偵查員都眉頭緊鎖,面色凝重。在當時,沒有電腦、沒有監控、沒有完善的指紋技術、沒有DNA技術,要想在北京茫茫700萬人中,找到「趙全一」如同海底尋針。
即便是對有嫌疑的人員進行逐一排查,也是一個浩大的工程。
何況,總理還下達了限期破案的通牒!
最終,公安部門決定從兩方面入手。
一方面,向社會公布案情,請群眾協助調查。一時間,北京城所有高個子、穿呢子大衣的男性都成了「被懷疑對象」,而所有街上的婦女、老太太也都擦亮了雙眼,每天走街串巷,尋找可能的「趙全一」(她們就是如今「朝陽大媽」的前輩)。就連中小學生也被發動起來,檢舉上下學路上碰到的「可疑人員」。
在當時,「20萬」這個數字對老百姓的衝擊太大了。
另一方面,公安技術部門對「趙全一」留下的信函、介紹信和收條進行了周密的技術鑒定。他們發現騙子使用的信封貨真價實地來自國務院,信紙也是國家機關里常用的信紙,而用來寫收條的那張紙,是恆昌文具廠生產的一種本子上撕下來的,但這種本子1952年就停產了。
物證線索到這裡似乎斷了。
但負責此案技偵工作的劉文科長並沒有放棄。他調來了所有能接觸到國務院信封的部門的文件,安排幾十個技術人員進行逐一排查。他堅信,找到這個「趙全一」的線索一定在這些堆積如山的文件里。
這裡面也包括來自外貿部的文件。
法國法醫學家、犯罪學家埃德蒙·羅卡曾說過:「凡走過,必留痕迹。」
末路
1960年3月18日晚上,王倬推著載有兩麻袋現鈔的自行車,回到位於後海李廣橋衚衕的家裡,他把自行車停在院子里。10點半,等母親和老婆、孩子已經睡了,他將兩個麻袋從自行車上卸下拖進了屋裡。
巨額的金錢,並沒有給王倬和他的家人帶來任何改變,除了痛苦的焦慮和恐慌。因為在那個時期,一個人如果突然暴富,會引起所有人的不解和猜疑。(畢竟沒有那會兒沒有中彩票一說。)所以,王倬什麼也沒買,甚至都沒敢出去吃點好的。
那兩袋鈔票,成了懸在王倬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讓他的情緒異常焦慮、敏感,幾近崩潰,一點點風吹草動都會刺激到他,讓他變得焦躁不安。
3月23日,王倬下班回到家,母親對他說:「今天來人檢查衛生了,在咱家看這兒看那兒的。」王倬感到腦子嗡的一聲,整個人一震,他問:「來的人都見過嗎?」,「有見過,有沒見過的」他母親回答。
王倬知道自己被發現了。
的確如此。
負責技偵工作的劉文科長帶領手下偵查員發現了那張信紙的來源——外貿部。他們來到外貿部調閱檔案,核對所有職員的筆跡。當核對到王倬的筆跡時,偵查員激動得不由自主地大叫:「就是他!趙全一就是王倬!」
就這樣,一張大網布置在了王倬的周圍,隨著準備收起。
3月27、28日,意識到事情不妙的王倬開始在家裡偷偷燒錢。他希望銷毀證據,但他發現這樣燒錢太慢了,兩天只燒掉2000多元,於是他改變計劃,將錢埋在了院子里。
與此同時,負責監視王倬家的偵查員偷偷撿來了王倬家丟掉的垃圾。在垃圾里,他們發現了被焚燒的鈔票灰燼和一些沒燒乾凈的鈔票邊角。
證據確鑿!可以收網了!
4月5日零時,布控在李廣橋衚衕王倬家附近的偵查員集體行動,在被窩裡將王倬抓獲,並在院子里找到了已經裁成碎布條的青色呢子大衣和埋在地下的鈔票。
王倬也很痛快地交代了他模仿周總理筆跡,偽造國務院撥款信函詐騙的全部犯罪過程。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詐騙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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