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扣扣,公知大V能否別蹭熱點表演了?一殺三人都能變正義,日本鬼子的三光政策都有合理性了。
一殺三人都能變正義,日本鬼子的三光政策都有合理性了。
公知又來亂帶節奏了,公知大V每次普通刑事案件都要往「這國怎,定體問,我陷思」上帶。
一方面指摘中國的法治,一方面毫無依據,毫無乾貨地靠臆測推斷,操弄輿論,甚至有造謠惑眾之嫌。一方面還視對方連殺三人而不見,難道三人都是殺人兇手?如此目無法紀,這算是人格分裂?
這些年所有普通的刑事案件,只要有影響力的,哪個不被公知用輿論來裹挾,還好保姆縱火案沒理會這些居心叵測的輿論。
可以合理質疑,但不是靠把個殺人兇手包裝成仁義禮智信,執著於血親復仇,只會更遠離法治社會。不希望我們國家還有一群人,像亞非拉那些還在叢林里或某宗教極端勢力範圍內的民族那樣,還執著於血親復仇。更不希望老看到一個交通事故,一個工廠事故下面留言里一堆喊殺的。
這個案件知情人不少,判決書里那麼多在場證人,案件簡單的,一個指紋就能判斷那棍打頭的是誰,何況當時他爸也在場,明明知道誰是兇手。人家當時一家都在現場,嚴格來說是兩家一起鬥毆,難道沒有靠臆想來搞事的貨清楚當時的實際情況。
說他轉業後事事不順,娶媳婦也沒戲,有棄世執念的同時,干點雁過留聲,一鳴驚人的事情,還能讓人想得通點。那些啥都往冤假錯案上帶節奏的伎倆,公知們就別表演了吧。
死者死因確系頭部遭到鈍器毆打所致,太陽穴是人頭部最脆弱的部位,遭到年輕氣盛的青年男子棍棒擊打有很大概率造成顱內動脈破損腦出血死亡,且死者無其他外傷,判決書上對死者死因描述並無不不合理之處。太陽穴造重擊致死案並不少見,案件很明顯是糾紛引起打架鬥毆傷人致死,並非蓄意謀殺。朋友打鬧玩,桌角撞得不巧都有死人的。別有用心的鼓噪,包裝成仁義禮智信讓人嘔吐。
另外別和我說因為三個人都有參與鬥毆,就都是殺人犯。法盲到這樣吖。鬥毆行為,傷害罪,殺人罪是相差巨大的。鬥毆甚至只是訓誡,拘留的一般違法。那些口口法治的人,把鬥毆和殺人罪畫等號,是不是分裂?。
說判輕了的人,讀讀法吧,不要說人家是未成年人,是在被對方先鋼筋打了之後的傷人行為。就算是成年人,當年老刑法都沒有死刑。刑法是看主觀惡意的,人家沒有殺人的本意。那就不是殺人罪。不能用量刑的年數來衡量是否冤假錯案,要那樣交通事故撞死人還要慘烈,但是可能只判個2,3年,是不是也要不共戴天,殺人復仇,那2017年就要6萬多人該殺的了。
至於啥王富軍才是直接導致張母死亡的說法,頂包啥的,更是笑話。因為張扣扣是報復殺人,這次所殺三人,幹掉了王自新(王父)、老大王校軍、老三王正軍(當年坐牢的那個),恰恰王富軍逃過了一劫。雖然在他看來,王家一家男丁四人都有責任,但到底王富軍才是正主。退一萬步說,其他人都能放過,王富軍怎麼可以放過?
這個仇,報得不夠講究啊。
當年老刑法的入刑標準就是這樣的,說實在未成年人失手打傷人致死的案件,只判個7-10年的不要太正常啊,自己去查查好了。
何況還有死者本身的過錯,加上未成年人,以當年故意傷害罪致死的起刑點來說也就是7到10年的來去而已,沒毛病。但質疑老版刑法起刑點過低,那是過去式了吖。
我也痛恨農村黑勢力,但是也不能有個農村矛盾就往村霸,黑社會上帶。畢竟農村各種宅基地,自留地,遺產分配,情感問題,甚至水源分配都會有利益衝突,矛盾的主體絕大多數扯不上黑社會,村霸。要說兩邊都不是善茬也可以。
有些人有鍵盤俠的激情,倒是考考村官,下下基層啊,別只往北上廣跑,做個警察,一個派出所管那麼多村,每天巡邏一遍都難啊。
把一個兇殘的殺人犯包裝成仁義禮智信的人,是思維還留存在地攤文學嗎。時代在發展,拜託有點腦子,別到處都是殺殺殺,我只看到傻傻傻。
讓我想到的是上學時,學生里的混混打架鬥毆,一個常有的理由就是他侮辱了我媽(其實就可能罵了句他媽的),不共戴天,是可忍孰不可忍,欺負弱小,打架成性的貨搖身一變把自己包裝成好像多孝子賢孫似的。
另外交通事故,玩忽職守導致事故,有時死得還要多,還要慘,甚至死無全屍,法律有的就只判那麼兩年,在那些喊打喊殺的貨眼裡,那年年該殺多少,殺了還該毀屍。
作為法律界本案唯一應該推動的是物質補償方面政府不能缺位。20年前或許還不成熟,以現在的國力這是該做能做的保障了。
這個案件真正需要推動的應該是無力賠償的情況下,政府如何保障受害者,如果當年政府25萬能賠償到位,那個人退伍回來搞個小本生意,建個房結個婚,就不會那麼暴戾。但是沒見到一個為這呼籲的,全是往冤假錯案上帶節奏的,搞得好像群情激憤,暴民有理。
所以本案唯一要指責的是在賠償方面,政府應該有作為,不能因為無力賠償,讓受害者再受打擊。應該推動立法政府買保險,賠償代付,保險公司一生保留追索權,否則一輩子徵信黑名單,不準高消費,乘飛機,貸款等等。
公知們有了往冤假錯案的上帶路的力氣,不如用來呼籲,如何給刑事案件的賠償能落實到位進行立法。
至於那些蹭熱點的公知大V律師,所有抓眼球的案件都要來表演,我只想說一句,在座的就是壞。是的,說到底,那些公知大V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動搖大家對司法的信心,而不是建設性的想去改良法治。這麼多大V只要看到有熱點的刑事案件,就像一群蒼蠅一樣撲上去,各種臆想,各種編造的黑幕,曲解,剪裁式呈現,手法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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