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間如何不傷感情地吵架?

文:萬曉華 | 壹心理原創團隊

好不容易跟心儀的人在一起了,甜蜜期過後卻總是爭吵不斷,問題得不到解決,兩個人又開始冷戰,有時候真的在想,為什麼我們總是吵架,還是說他本來就不是我的Mr. / Ms.Right?

一、當我們吵架時,我們在吵什麼

每段親密關係都不可避免地發生衝突,但我們卻忽略了,當我們吵架時,我們生氣的究竟是吵架的那件事,還是對方,抑或是我們自己?

1、爭吵是一種表達訴求的方式

在兩性關係里,爭吵大多數時候是一種溝通的渠道,雙方藉由爭吵來表達需求,抒發情緒,其實它的潛台詞更多的是求關注,求安慰。

如果爭吵之後問題能夠得以解決,將會有效地促進親密關係,並為生活帶來更多的激情。但是如果爭吵最後由「表達」的訴求演變成「對抗和攻擊」,就會給親密關係帶來災難性的危機。因此要遵循對事不對人的原則,理性地爭吵能解決相互之間一直不願意去面對的問題,讓親密關係更加和諧。

一項有趣的研究表明,爭吵得到解決之後的情侶,在接下來的性愛中會體驗到更多的滿足感。而網易女人頻道的調查統計顯示,41%的男人會在和伴侶爭吵之後來一發,用實際行動向女人表示我愛你。這種互動能消除小事造成的矛盾,卻對原則性的矛盾(如婆婆太強勢)只能起到治標不治本的緩和作用,而且會越來越沒效果(邊際效用遞減)。

聰明的女人會選擇在愛愛之後,而不是之前和男人討論類似的原則性問題,因為在雲散雨收後雙方都能確認對方是愛自己的,在這個前提下討論問題則事半功倍。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女生要抓緊時間哦,因為男人愛愛後很容易睡得像頭死豬。

2、尖銳的批評容易埋下怒氣的種子

婚姻出現危機的一個初期預警信號就是尖銳的批評。健康的關係下,男女雙方能自如地表達抱怨,但是在怒氣沖沖的情況下,抱怨便會以破壞性的方式表達出來。充滿輕蔑情緒的批評帶來的傷害更是毀滅性的,憤怒的時候,情緒和言語都是指向人,而不是事,往往會表現為對他人人格的侮辱。

隨著爭吵的升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雙方心理都留有怒氣的種子,這個種子潛藏在心引發了無意識的自發行為,擁有怒氣種子的人會自證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1],從對方的動作語言神態行為處事中,不斷尋求蛛絲馬跡以證明對方是錯的,自己是對的,證明對方在對自己造成傷害,而無意識地忽略了對方友善的行為。于是之前受傷害的一方開始無中生有,把一些中立的行為看成是傷害行為,最後情緒爆發,以沒有任何一方獲勝而收場。

3、情緒泛濫時容易引發敵對

情緒失控後,個體短時間內很難從傷害和憤怒當中復原,這種現象被稱為泛濫。處在泛濫狀態下的人無法正常地聽取意見和清晰地進行回應。男性為了自己不受情緒泛濫的影響,會對女性的話採取消極應對。但此時,男性對消極應對的渴望程度與妻子尋求情緒對抗的程度是一樣的,無法換位思考的雙方會爆發出更加激烈的敵對狀態。

二、兩性思維方式不同,吵架也要有的放矢

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卡羅爾·吉利根(Carol Gilligan) 提出,兩性之間的主要差異:男孩為獨立自主感到驕傲,女孩則滿足於自己是兩性關係網的一部分。 所以對於男性來說,婚姻滿意度最重要的因素:是我有能力養活整個家庭;對女性而言,是夫婦之間的「良好溝通」。

美國奧斯汀德克薩斯大學心理學家 特德· L ·休斯頓(Ted Huston)也認為:「對於妻子來說,親密關係意味著談論事情,尤其是談論感情關係本身。」但是遺憾的是,男人總是難以理解妻子的這種感情期望——「我想和她一起做事,但是她卻總是不斷地說話。」男人會覺得夫婦兩人一起種花,會比談論個沒完沒了更能增進感情。

因為思維方式的不同,親密關係中的兩個人看待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方式也就不一樣。

男人需要理解女人鬧情緒只是為了表達她的需求,因為女人喜歡通過交流來增進感情。那麼男人就需要去做一個安靜的傾聽者。讓女人感到他願意聽她發牢騷,並對她產生同理心,這種感覺很重要。

女人需要理解你們一般不會介意在爭吵中感到不快,所以總是會主動地尋找激烈的感情衝突,但男人會本能地避免衝突。所以女人要多考慮到男人的感受,批評是允許的,但帶有人格侮辱、輕蔑性的批評是要避免的。

雙方需要理解當男方消極逃避女方的感情衝突時,女方就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男人的逃避是一種信號,說明你帶著攻擊意味的話可能已經傷害到他的自尊。這時女方最好立刻停止下來,給雙方一個冷靜的時間,情緒平復後再鼓起勇氣道個歉,這樣男方會覺得女方善解人意。

如果發生矛盾的時候男女雙方都很難控制住情緒,這時雙方允許有5分鐘不受對方打斷的說話權利,進行非辯護性的傾聽和交談,相互陳述自己心裡的觀點。這個方法很有效哦。爭吵結束之後,男女雙方可以嘗試站在對方的立場上進行反思,這個過程會讓雙方之間獲得更多的理解和體諒。

請允許我不斷地重複這一點:夫婦爭吵的時候,內容應該是事而不是對方的人格。

參考資料

1.(美)丹尼爾·戈爾曼,楊春曉譯.情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

2.(美)飛利浦·津巴多等著,王佳藝譯.普通心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

[1] 自證預言(又稱「自我應驗預言」),是由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金·莫頓提出的一種社會心理學現象,是指人們先入為主的判斷,無論其正確與否,都將或多或少的影響到人們的行為,以至於這個判斷最後真的實現。通俗的說,自證預言就是我們總會在不經意間使我們自己的預言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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