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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宗教

宗教是人類追求安定和秩序的產物。

人的本性,動物性,衣食住性,要實現這些,前提是要有安定的環境。

人的個體是渺小的,為了生存,不得不抱團生活,形成群居的集體。而一旦群居,秩序就是必要的。無論螞蟻、蜜蜂還是人類,都是如此。

在社會生活中,外在的安定和有秩序的環境,才能保證人類動物性得到滿足,身體和精神都得到舒適。

但是如果社會的外在環境缺乏安定和有秩序的環境,人不免要陷入痛苦,身體的痛苦是第一位的,精神的痛苦是第二位的。如果在身體的痛苦不能得到滿足時,人就死了,也就無所謂精神。而如果身體的痛苦能夠不定時消除,但精神上一直因為缺乏安定和秩序而痛苦,人就會主動去尋找安定和有秩序的感覺,這就是宗教所能提供的作用——對心靈的慰藉。

例如有衣有食,可以免於死亡;但如果時刻受到死亡的威脅,這種情況下,人的宗教需求最強烈,宗教態度最虔誠。在亂世和暴政時代,人們生活遠遠達不到安定和有秩序,因而宗教熱情高漲。

在現實社會中,市場經濟的最主要的一個特點是經濟定期的繁榮和衰退,這種如同潮漲潮落一般的變化,是追求安定和有秩序的人所反感的,因此要從宗教中尋求慰藉。這是宗教在現代社會特別是都市中流行的原因。

因此,在亂世和貧瘠之地,人們的宗教熱情是最高漲的。中國歷史上,宗教最發達的時代,無一例外都是亂世:五斗米教——東漢後期;佛教——南北朝和唐後期;明教——元末;白蓮教——清朝後期;馬列主義——民國時期特別是在貧困山區。現實中,宗教最發達的地區,無一例外是經濟落後地區:西亞北非的荒漠地帶,中國的新疆、陝甘寧夏的沙漠邊緣——伊斯蘭教;中國偏遠農村:基督教

宗教如何興盛或衰亡?

人的動物性、物質性是第一位的,精神世界是第二位的。但是精神世界可以反過來影響物質生活。如果人們一旦開始信仰宗教,而宗教能夠幫助自己的教徒改善自己的物質生活,那麼這種宗教就能興旺發達起來。例如紅色政權在各根據地星火燎原的情形,太平天國席捲半個中國的情形,穆罕默德帶領伊斯蘭教徒建立阿拉伯世界的情形,都是宗教興盛的表現。宗教信仰者發現信教後生活的確得到改變,則會更加堅定自己的信仰。反之,如果宗教不能幫助教徒改善物質生活,或者教徒從宗教以外獲得了安定和有秩序的生活,則宗教就會漸漸消亡。例如歐洲的宗教虔誠程度與中世紀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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