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波投的手環,到底玩不玩的轉?

作為一枚希望做專利科普的有理想愛學習的青年,我最近關注了不少財經大號,想看看他們是怎麼把「供給側改革」、「中國製造2025」等這些不知所云的詞兒說的大家都明白的;想學學他們怎麼把股市、樓市、二孩經濟這些匪夷所思的事兒講的大家都相信的。於是,我聽到了吳曉波(著名財經作家,當前中國影響力最大財經自媒體人)的一期節目,題目是「未來你會在蜂窩裡工作」。節目中吳曉波說,兩個台灣人帶著一對包含25項發明專利的骰子,征服了吳曉波,獲得了他的投資,向市場推出了一款名為豚鼠的手環,其特點是能夠通過姿態感應去實現遊戲功能。

 好(hǎo)事兒呀!投資人、意見領袖會因為專利去投資,這正是我喜聞樂見的證明專利價值的有力證據。

  好(hào)事兒呀!職業病又犯了的我,搜了下吳曉波說的這個手環的相關專利,不禁大跌眼鏡!

  1、投一個包含25項別人專利的產品,投資人的想法果然異於常人!

  根據吳曉波親述,用於豚鼠手環的晶元包含了25項發明專利,包括源自德國博世、美國德州儀器等公司的專利,此外還用到源自日本索尼專利技術的手帶,而生產則是由台灣富士康所投資的公司完成,其中部分配件則是由位於中國東莞的公司所提供。

  一己之見,25項發明專利,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這個技術本身是不錯的。可是,因為別人家孩子聰明就給自己女友買個鑽戒,恕我愚鈍,這個邏輯,難不成是和隔壁老王有關?

  正因為豚鼠手環的核心技術是別人的專利,所以,一方面豚鼠公司技術高度依賴別人,談判中話語權很弱;另一方豚鼠公司還需要為別人的創新買單,這個單,最終如果不是消費者買,就一定是投資人買。那麼,對投資人而言,這難道不應該是利空么?

  當然,對一個身為中產階級意見領袖的投資人而言,有資格任性。但投資有風險,模仿需謹慎!

  2、豚鼠手環有13項自己的專利,但這些專利的前途九死一生!

  根據豚鼠科技的官網描述,其擁有13項技術專利,我抱著大膽質疑,小心求證的心態,檢索了豚鼠公司的13項專利。從內容來看,我把這13項專利分為了三組:

  第一組是用手環來玩體感遊戲的系統和方法(4項發明+2項實用新型);第二組是手環和手機相互分離則報警的防丟設計(1項發明);第三組是遊戲手環的硬體結構(2項實用新型+4項外觀設計)。

  粗看,專利數量和結構也算OK,但我不得不遺憾地說,上述布局的豚鼠專利擁有N種死法:

  第一種:死於未出生

  豚鼠手環的第一組專利,用手環來玩體感遊戲的系統和方法,應該是豚鼠最核心的專利,寫法存在很大問題。這些專利所希望獲取的保護範圍是如此之大,涵蓋了任何一種使用體感設備去進行遊戲的構思,甚至包括了公知的任天堂或者索尼的遊戲機中所推出的體感遊戲功能,這種不合理的概括,導致這一組專利申請最終被駁回或無效的概率無限大。

  第二種:死於前有狼

  豚鼠手環的第二組專利,手環和手機相互分離則報警的防丟設計,這個構思早在豚鼠申請專利之前,就已有很多上市產品具備此項功能,因此,這個發明很難授權不說,即使萬一被授權了,穩定性也很差,反正保護效力形同虛設。

  第三種:死於後有虎

  豚鼠手環的第三組專利,由於限定保護的就是手環的硬體結構本身,所以山寨者只要抄的稍微走心一點,刪減或者調整一些手環硬體結構的設計,就能繞開豚鼠手環的專利,顯然,這些專利也只能呵呵。

  然而,請注意,這種局面,並不是豚鼠手環獨有的!

  3、「積木式創新」值得推崇,但此種創新的保護何其尷尬?

  雖然豚鼠手環的專利不盡如人意,但是吳曉波提出的觀點,我真心認同。他說,中國當前亟需「積木式創新」,雖然核心技術都是別人的,但是這種拼搭積木式的組合創新彌足珍貴。

  我很認同中國當前需要創新,尤其需要積木式創新,因為相較於那些人們幻想中的開拓式創新,積木式創新更符合當前國情,但是反過來,作為一個專利從業人員來說,我又不得不抱歉地通知,想通過專利去保護積木式創新的朋友們,你們一定會遇到豚鼠專利的這種尷尬。

  在專利審查實踐中,積木式創新大部分也可以稱之為組合發明,就是這個所謂發明中的每一個部分都是現有的,都是別人的,你只是把它組合了起來。所有的專利審查員上崗培訓時都學過一個案例,一個鉛筆加一個橡皮頭,成為一個橡皮頭鉛筆,你說有用不,很有用!你說能授權不,不能夠!就拿豚鼠手環來說,手帶是索尼的技術、核心處理器是德國博世、美國德州儀器等公司的技術,組裝是富士康來做,既然每樣東西都是別人的,這種創新即使市場能買單,但中國的專利制度恐怕也不能買賬。

4、明明都很努力,為什麼都很受傷?

  有沒有讓積木式創新容易授權的辦法呢?倒也可以有!

  第一種,淺入深出的方式(請注意,不是深入淺出):在不考慮實際產品成本,工業設計與製造條件的情況下,將各種前沿技術經過邏輯合理的堆疊,形成一款積木式創新,並且加以複雜的科學術語限定,使得整個方案晦澀而高深,然後拿去申請發明專利,這樣的成功率是很高的。雖然這種方案,很可能不會變成產品,但一定是一件容易授權的專利。

  第二種,以退為進的方式:假如豚鼠把自己的發明專利申請的保護範圍寫到具體得不能再具體,把權利要求變成2頁的技術方案描述(正常不超過半頁),當這個專利離保護越來越遠的時候,離授權也就越來越近了。

  按照上述方式,我們可以順利地將積木式創新化為了一大堆「垃圾專利」,無論是那些看起來高大上卻不能變現也做不出產品的專利,還是看起來矮矬窮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專利。

  反過來看,專利審查有錯么?專利局只不過希望通過嚴格專利審查保證每一項授權專利都是精品;專利局只不過希望中國的創新突然邁入世界強國的水平。

  明明都很努力,結果卻都很受傷!到底誰之過?

  5、「積木式創新」的尷尬症,到底能不能治?

  我認為,上述問題的產生根源,在於社會各個系統對於積木式創新的價值認知不一致。

  對社會大眾而言,豚鼠手環的積木式創新產生了一個好玩的產品,滿足或者催生了一個細分市場,他們認可這種創新,但是如果有山寨者發布一個功能一樣外形一樣價格更便宜的鼴鼠手環,想必沒多少人堅守創新者豚鼠。

  對創新者而言,把散落一地的樂高拼成一堵牆不難,但搭成一座城堡,的確不易,拼搭成一個投資者願意投,消費者願意買的城堡,更是難上加難。古往今來,絕大多數創新都是細微的迭代改進,一個小小的改變可能產生很大的經濟效益,你能說這個改變沒有意義么?

  對專利審查員而言,大多數人從沒接觸過真正的研發工作,而每天又接觸到大量的低質量申請,以至於真的很難很把握什麼樣的改進是濫竽充數,什麼樣的改進是有價值的積木式創新。事後諸葛亮的毛病人人都可能犯,審查員覺得鉛筆加橡皮頭分明很容易想到,算不上什麼創舉,也實屬正常。

  所以,積木式創新的專利保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去填補認知的鴻溝:

  發明人,請走出保護積木的誤區,嘗試積極的提出在堆積木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辦法;專利局,請重視對細微創新的創造性高度把握,謹慎做出駁回發明專利申請的決定;消費者,請在不差錢的情況下,把鈔票打賞給創新的企業和個人;投資人,請一如既往地支持創新,並且關注下懂得如何保護創新的專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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