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合格後,如何領取證書?

很多學員考試合格之後就急等著領取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那麼如何領取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成為了很多人不是很清楚的流程問題,今天小編就針對這個問題給大家介紹下,2017一消成績合格後,如何領取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

【溫馨提示】領取證書的時間具體以人事網公布的為準!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後,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一級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關鍵詞:一消證書領取方式

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規定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初始註冊:

註冊周期: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申請時間:自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一年內

初始註冊條件:

(一)依法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受聘於一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擔任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無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情形。

所需資料:

(一)初始註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等複印件;

(三)聘用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副本複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證明材料;

(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複印件,社會保險證明或者人事證明複印件。

聘用單位同時申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材料。

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還應當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

申請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的省級或者地(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註冊申請材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註冊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憑證並載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噹噹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註冊申請後,應當在三日內將申請材料送至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申請人條件和註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作出註冊決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註冊決定的,經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受理單位: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批。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證、執業印章式樣由公安部消防局統一制定,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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