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泡尿致死事件」中黑警的記者,請管好自己的JB
今天,打開網頁,一條醒目的新聞映入眼帘:男子被警方捆綁強制醒酒時死亡,起因竟為一泡尿。打開看看,是一名魏姓男子酒後在人家單位門口撒尿,並毆打前來制止的門衛;警方到場後往魏某面部噴了催淚瓦斯,並用膠帶捆綁雙手,將其制服後帶到刑警隊,後發現魏某死亡。
醉漢亂撒尿這種事,雖然很噁心,但是即使撒在單位門口,門衛也不一定跟他一般見識,罵兩句趕走就行了,不是什麼大事。但是打了人性質就不一樣了,而且把門衛打住院了,警方肯定得處理。至於後面魏某死亡,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根據目前得到的信息,魏某毆打他人致傷,並用頭撞擊前來處理的警察,已經涉嫌故意傷害和妨害公務,警方對他進行強制傳喚並無不妥,而且警方為了避免手銬對不斷掙扎的醉漢造成傷害,還使用了膠帶對魏某進行約束。但是要查清魏某的死因,應該對警方的整個執法行為進行調查,並對魏某進行屍檢,才能得出最終結論。所以,目前還不能說警方就一定是無辜的或者有錯的、有罪的,我們拭目以待。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我只是單純地覺得寫那篇新聞的記者比較賤而已。
先講一個段子:某甲因犯罪被官府捉了,在衙門口示眾。朋友看到了就問他:你做了什麼事啊,怎麼落到這裡了?某甲說:人要是倒霉了幹啥都不順啊,那天我在路上走著,看到路上扔著一根麻繩,我尋思以後可能用得著,就把麻繩撿了起來……朋友:撿了根繩子就被抓了示眾?某甲嘆道:唉,誰知道繩子那頭,還拴著一頭牛呢。
這個段子很多人都知道,以前我還總覺得不會有這種厚顏無恥的人,看了這篇新聞,覺得我還是太年輕啊……魏某和警方打交道,起因是一泡尿嗎?明明是因為打人了,記者卻偏偏避重就輕,好像魏某根本沒錯就招來了警察,這樣才能顯出警察的霸道。
然後打開新聞,前面四段話,「四個月大的女兒」「魏某濤的妻子」「魏某濤母親」「死者姐夫張某」……都出來了。看看,警方草菅人命給家屬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啊,白髮人送黑髮人啊、這麼小的孩子沒爹了……你警察還是不是人啊?你沒有父母、沒有孩子?
魏某千呼萬喚始出來之後,寫到了一個「非常規動作」,特么在人家單位門口撒尿這叫「非常規動作」?41歲的人了,不是孩子,不是撒尿佔地盤的某種動物,有點素質沒有?然後還打了前來勸阻的門衛,不報警能行嗎?然後,記者認為,警察來了,這起「酒後的鬧劇就該收場了」。不就是打了個人嗎?你們警察來了,我要「收場」,我要離開,你們不但不讓我走,還要制服我,這分明是警察沒事找事,你們警察是壞人!
後面由於魏某不配合警方並有襲警動作,警方制服魏某,記者又用了個詞「強制性處理」。我一直覺得媒體招記者還是應該有個門檻的,不能什麼水平的人都要。現在網路那麼發達,實在不懂您不會查查嗎?不叫「強制性處理」,那叫「強制傳喚」!一般人不懂警察業務很正常,但是人家不出來亂說啊。二逼記者紅口白牙地造詞,真是丟人現眼!再說處理就處理吧,還「強制性」的,得虧沒說「暴力執法」。你們警察為什麼就不能好好地勸一個醉漢呢?人家會聽你話的,這樣就不會出現後面的慘劇了。
為了讓讀者對警察迫害魏某感同身受,記者還模擬了魏某被捆綁並壓在身下的狀態,而且「處於考慮到安全問題模擬進行了11分鐘被迫終止」,且不說不同的人身體素質不同,我倒是挺想知道,魏某17分鐘後死亡,記者11分鐘後有沒有受傷?其實不用問,鐵定沒有,否則他早寫出來了。但是寫沒有受傷不能顯現出警察的兇殘啊,只好「考慮到安全」終止模擬。
執法記錄儀還記錄了一個細節,就是警方制服魏某過程中,魏某不斷求饒「李爺、李爺,我錯了,我錯了」。看看,人家都叫爺了,警方還不放過,太兇狠了!但是魏某說啥是他的自由,警方只是在制服他有沒有毆打他。難道魏某叫「爺」了,警方還得堵住他的嘴以維護形象?沒必要!而且,這個細節和魏某的死亡沒半毛錢關係,就是為了給警察招黑的。不過普通群眾好像不習慣一口一個「爺」地叫警察,這麼說話的人,倒是挺像混子的……
除了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看了網友評論,有人說這個魏某是個前科人員,還吸販毒,但是新聞中對這些一點沒提,肯定是故意隱瞞。此外,這篇新聞中病句頗多,比如說前幾段我看了好幾遍才明白,原來抱著孩子的「陳女士」就是魏某的妻子。標點符號也是錯漏百出,真不知道這個記者什麼文化程度。我們並不歧視低學歷,但是一個文化水平如此之低的人,肯定沒有相關的法律知識,讓他來寫一個法律問題,而且是帶著感情傾向來寫,肯定不會還原真相。
不過人家寫稿子的目的和咱們不同,人家是為了吸引眼球,什麼道德什麼素質,都滾一邊去吧。所以,我寫這篇東西也是對牛彈琴。不過出於好意,還是想提醒這個記者,你看看,一泡尿就能送了一條命,所以啊,你要想好好活著,就特么管好自己的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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