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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俗事——家鄉、故鄉

我不知道怎麼去寫一段屬於我自己的文字,所以我一向都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習慣的會在聽音樂的時候把自己的腦子放開,想去哪裡就去哪裡,然後讓莫名其妙和毫無來由的念頭和句子填充進來,我享受這種感覺,特別是或靜或鬧的曲子中夾雜著的敲擊鍵盤的聲音,特別能使我安靜下來!

追求一種飄渺的靈感就像是行走在記憶里的故鄉一樣,故鄉是我此生都無法再去到的地方了。回到那裡總是在早上,淡薄的霧氣迷漫在潮濕的石頭路上,我喜歡那條沒有經過合理安排卻十分合理的石頭路,那上面總是濕的,石頭縫的中間會長著雜草,甚至還有一些糞便在上面。我從小的身高就很高,路邊的黃泥茅房我總能一眼就看到屋頂上的斑駁,每次我回到了故鄉,我就心懷鬼胎的在這條路上走著,我肯定是又偷了地里的玉米,然後揣在懷裡準備和朋友一起到山坡上烤著吃。就這麼想著,然後我就找到了那股莫名的憂愁,雖然已經想不起憂愁的原因,可我一輩子都記得那股憂愁。我想著,這輩子最幸福的事情大概就是為了沒必要憂愁的事情而憂愁了吧。

於是這些已經分不清真假的回憶給了我充分的靈感,我憑著那種感覺去寫下冰冷冷的文字,每次我回頭去翻閱自己寫下的東西的時候,也會討厭這個作者,冷酷的嘲弄著一切,但是明明我寫的時候心裡懷著的是故鄉。

不習慣了,回到家鄉的時候已經不再習慣了,無所適從。只有當我做到老年痴呆的奶奶面前,看著她低垂著眼睛,憑著肌肉記憶去添一根柴的時候,才能讓自己不那麼浮躁。她會先用右手捋開擋在眼前銀白色的頭髮,然後側過身子從堆砌成牆一般高的柴堆中抽取一根不知道是否經過挑選的乾燥柴火,接著把臉放到口子上,拿火鉗給準備進去焚燒的木頭推出一條道路,最後用手把它放到最裡面。紅黃色的火光照在她臉上的時候,我能感覺到自己徹底的平靜了,喜歡用土灶燒飯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懂平靜的人。

我很慶幸,我從來沒有離開家鄉太遠,城市和城市之間早已無法用肉眼去區分,我怕離開的太遠我會忘記怎麼去平靜。有的時候我會突然感覺自己似乎忘記了怎麼去說家鄉話,那種感覺特別真切,一句都記不起來,就像是從來都沒有說過一樣,這時候只有父母的電話能治得好。

能夠用文字去記錄下家鄉、故鄉我覺得是件特別幸福的事情,家鄉是個地方,故鄉是個念想。我去過那麼多城市,穿梭過那麼多人潮,當我停下不去移動的時候,就能看見每個人的頭頂上都有一道光籠罩著,他們低著頭看著手機,或急匆匆的走著,互相之間都不認識,但都是來自家鄉,想著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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