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問題再續(張天翼 民國寓言系列)

老虎問題再續

秀才和員外趁天還沒有亮,趕著回到山上去交差。老虎左邊蹲著貓頭鷹,右邊坐著叭兒狗,都陰凄凄地不吭氣兒。

老虎聽完那兩個鬼的報告,想了好一會,嘆一口氣說:

「看來大概是和不成了。咱們怎麼辦?怎麼對付那些村民?你們倒計議計議看。」

靜默三分鐘。默畢。秀才頭一個說話:

「這並不難對付。夫人生於世,一輩子辛辛苦苦,擾擾攘攘,為的是什麼?——為的掙得頭上這一頂方巾。一個人必須讀四書,做八股,就是要達到這個最高的人生目的。這是人類的通性。大王最好是下一道詔令:凡村民年在十六歲以上者——不論有沒有讀過書,不論有沒有應過童子試——一概都賜秀才出身,准其頭戴方巾,稱為相公。這樣,那些村民自然就全都畏威懷德,千依百順的了。」

說畢,就坐。繼由員外起立發言:

「謹按:該秀才所條陳各節,只講對了一半。人生在世,必須讀書應考,以便中個秀才而戴方巾,這一層尚無不合。但中秀才又為了什麼?幹嗎要掙得這個功名?——不消說,是為了做官。該秀才可沒提到這點,殊欠老到。竊查人生奮鬥的最終目的,實屬為了掙得一頂紗帽,並非方巾。這才是人類的通性。所以大王只要制定一條法律,凡村民年十歲以上者,皆賞十三品頂戴,以後有功再按品遞升。如實則四海翕然——」

話還沒說完,那叭兒狗冷笑一聲打斷了他;

「哼,要那麼費事!其實只要幾根肉骨頭就成了。」

員外說了一句「叭兒博士此言差矣」,那叭兒又搶著往下發揮:

「什麼錯不錯!只要往山下扔幾塊肉骨頭,村民就必然一窩蜂來搶,就必然你咬破我的後頸殼,我咬壞你的後脊背,大王就可坐收漁人之利……」

秀才連連搖頭,認為這並不是人性。叭兒立即答辯:

「人性,——頂多不過是概括了人類的通性罷了,我可概括得更廣:這是哺乳動物的通性。」

那個貓頭鷹一直沒開口,現在可忍不住了:

「全用不著什麼肉骨頭。只要等到太陽出來了,就走進村子裡去,把村民一個個活捉來就是。他們無法反抗。」

「為什麼?」

「他們白天里是看不見東西的,這是脊椎動物的通性。」

(原載1949年3月1日香港《小說月刊》第二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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