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和華見證人的耶穌受難紀念聚會上,請記得一定要吃餅喝酒
時間過得好快啊,耶和華見證人一年一度的耶穌受難紀念聚會又要開始了。各位耶和華見證人的朋友又要開始忙活了吧?啊不,你們肯定是提前一兩個月就開始忙活了。
一般耶和華見證人的規矩是這樣的:
https://www.jw.org/cmn-hans/耶和華見證人/常見的問題/主的晚餐/裡面有一個儀式:傳遞一個盤子,裡面放著餅,一個一個傳遞。之後傳遞酒杯,裡面是葡萄酒,也是一個一個傳遞。
一般會說,普通人不能吃,只有所謂的受膏基督徒才能吃餅喝酒。
重點來了:是否應該吃這個餅,喝這個酒?
我們來看看聖經是怎麼說的。為了防止耶和華見證人有意見,我用了他們的新世界版本。
約翰福音六章:耶穌說的話:
48 「我就是生命的食物+。 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0 這卻是從天而降的食物。誰吃了,誰就不死。 51 我是從天而降、叫人得生命的食物。誰吃了這種食物,誰就永遠活著。我將要賜的食物就是我的肉+,是為了世人的生命而賜的+。」
52 於是猶太人彼此爭辯起來,說:「這個人怎能把自己的肉給我們吃呢?」 53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要是你們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54 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誰就有永生。在最後的日子,我要叫他復活+。55 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56 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誰就時刻跟我聯合,我也時刻跟他聯合+。 57 永活的父親+差了我來,我也因父親而活;照樣,誰吃我,誰也要因我而活+。 58 這就是從天而降的食物,跟你們祖宗所吃的不一樣。他們吃過當時的食物,還是死了。誰吃我這食物,誰就永遠活著+。」
也就是說:吃了才有永生,不吃就沒有。
沒有任何話說這個「你們」是特指的受膏基督徒。因為這裡說的是永生,不是說到天上去。
而耶和華見證人所謂的耶穌在路加福音22章28-30里說的話,也根本無法說明這個問題。因為路加福音的22章20節里耶穌說的話。和以後要說的事情,已經是相對獨立的事情了。因為中間使徒開始爭論誰最大了。
因此總結一下:在這個耶穌受難紀念聚會上,應該吃餅,應該喝酒。因為不吃餅,不喝酒,就代表你是在拒絕接受耶穌的犧牲,以及拒絕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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