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能的力量

事實經過

我於上周六(7月22日)收到建行簡訊通知,將我信用額度調降為1元。當日下午,去電建行,被告知涉及經濟案件,但具體案件需要詳查後,於3個工作日內告知。

7月25日(本周二),因朋友建議儘快解決,再次去電建行,被反問「是否在樂視工作」。當即表達自己的不滿,並發微博抱怨。

7月26日下午13:23,收到簡訊通知,恢復原有額度。14:47 接到客服經理電話致歉,我表示接受道歉。對方欲結束時,我問這件事是否有賠償,對方表示可以用積分補償,我說那算了。結束。

其它事實

1、此卡為我個人在光華路建行申請的個人卡片,提交申請時有提交當時的工作信息和收入情況,但為個人申請。此卡為建行與國航知音聯名mastercard雙幣白金信用卡。

2、在我個人為樂視工作期間,公司僅為員工辦理了當時樓下農行的借記卡(發工資)和信用卡(出差)使用。

3、我在職樂視是2011年至2013年12月,兩年多的時間。現已離職3年多。

個人看法 未解:個人離職需要通知多少機構?

有人說我離職未通知銀行,是我個人問題。我對此類看法一併回答:謝謝大神,學習了。

我想像建行一樣的銀行或是機構還有很多,我是不是都應該通知一下,以防被人「誤會」造成自己損失?故我現在仍不解,一個不在建行這種大國企工作的人離職,應該通知多少機構?比如街道,人才……大家都做到了嗎?

不滿:建行邏輯錯誤

我非企業高管,更非法人,試問一個獨立經營企業的債務問題與所僱傭員工有何關係?!我在提交的信用卡申請中應有相關職位的描述,(且認為我還在樂視)而我個人信用與企業債務有何關係?此時此刻,我想起的是日劇《半澤直樹》中的台詞:上司的過錯,卻讓下屬來承擔責任。

我說的不是樂視,樂視現狀我不了解,應該沒讓員工把工資吐出來還錢吧?我說的是建行。

有網友說,建行風控好棒!哈哈,你好逗。我原意是諷刺的好吧。風控好,會為了任務、業績或傭金,借錢給風險企業?風控好,會在招行凍結了法人資產,沒得凍結了搞員工信用?這明明是問題,好嘛!這是拍腦門想出的昏招好嘛!無能的力量。

莫非您以為樂視會讓全員套現還錢啊!您好逗。

侮辱:涉及經濟案件

當時事情出來時,最讓我不知的措的說法是「涉及經濟案件」。當然了,這是建行內部給我打的標籤,沒公開,就算沒公開侮辱。那讓人聯想的是,當我未來和建行或其它銀行,有經濟來往時,查及我個人信用,是不是會體現我有「經濟案件」?

如果我不打這個電話,沒發這個微博,是不是我一直就蒙著這個不白之冤。

更有甚者,我的前同事,沒有辦建行信用卡的,也收到了這個額度降為1元的通知。而後,又收到了恢復額度到30000的通知,這是兩個不同的前同事發的朋友圈。

這信用卡體系是有多混亂。

疑問:發不出來工資的企業員工不配用卡?

國家征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尚且會問,你除了工資之外,還有什麼股票基金、房屋出租、稿費版權,甚至兼職營業收入。銀行就不這麼認為?我們就一直還不上錢的,胡亂透支自己信用,以致最後徵信受損?

感慨:銀行多是晴天借傘,下雨收傘

企業經營好的時候,銀行員工風吹日晒雨淋,去企業門口辦卡送小禮物;銀行的人為了借給你錢,踏破鐵鞋。一但出現了問題,無限禍及員工。

有人說,封降我額度,是銀行為儲戶負責。真是負的好責。銀行和儲戶之間的合同一但成立,是你們之間的買賣。銀行風控失敗,是損失的自己的利潤,和你的存款有一毛錢關係嗎?他損失的是自己的利潤好嗎?

也有人說,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封降我是應該的。我作為銀行的小客戶,被人玩弄於股掌,這沒辦法。但我一直以來良好的信用,被銀行單方面看得不如一個普通的社會「人」,這是商業信用的做法嗎?1元,一個普通公民的信用就值1元?!

反正,我就和大家一樣,和那些建行的基層員工一樣,是一個假裝在生活在北上廣的2000萬人中的一人,下面還得接著假裝生活。對於大銀行,我等屁民惟有俯首貼耳,恢復了額度,也就沒什麼其它欲求了。謝謝各位朋友的關注,我們皆為無能的力量。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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