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沒有故事的女同學
還有一個月滿27歲,心情有點複雜,在我不成熟的年紀里,我給自己的未來定了規劃,大致是28歲結婚,不喜歡孩子所以丁克。現在已經要27歲了,我也不是個能接受閃婚的人,很顯然我28結婚的目標是達不成了。
前幾天和我媽閑聊,說到擇偶這件事,我媽還是堅持我應該找比自己大兩三歲的。我說啊,比我大兩三歲就是三十來歲,這個年紀的男人,要麼已經結婚了,要麼準備結婚了,要麼就是遊戲人生的。除去這三類,剩下的還有幾個?我找不到,我不給自己定那麼嚴苛的年齡標準,除了折磨我自己沒什麼意義。
18歲第一次戀愛,到現在也有九年了,認認真真戀愛的也有那麼幾次,隨意玩玩消磨時間的也有那麼幾次。愛情的神聖被磋磨得丁點不剩,看著身邊朋友們戀愛、分手、複合、分手、老死不相往來。或者戀愛、結婚、吵架、分居、離婚。那些戀愛了多年的大多都分手了或者離婚了,那些閃婚的我還沒看到結果。
睡前我會躺在床上回憶,回憶我高中時單純的戀愛,回憶我的初夜,回憶我第一次被劈腿,再回憶我後來的經歷。越回憶發現記憶越模糊,曾經我以為刻骨銘心的,早就被歲月磨蝕得斑駁,腦海中只有那麼支零破碎的片段了。甚至有時候我連那些人的名字、樣貌都想不起來了。我忘了自己走過的路,看過的風景,吃過的美食,和一起行走的人。
記性不好,是神給我的救贖,給我遺忘的權利讓我可以假裝輕裝上路。
我身邊的女朋友,基本上和我同齡,也都談過那麼幾次戀愛,遭遇過或渣或賤或悲傷的愛情,有的對自己的戀愛經歷緘口不言,有的樂意拿出來互相分享。誰都不是一張白紙,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被塗抹了些顏色。
和前任在一起之前,我就很清楚的告訴他,我已經是一個半成品了,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塑成,無法改變,你或許接受不了我那部分,那我們只能分開。他說他能接受,他說我喜歡我,所以也接受塑造我的過去。他食言了,我們還是因為生活的壓力分開了,剛開始時的風花雪月被生活的柴米油鹽慢慢侵蝕,如同荒漠肆意爬過綠洲。感情沒有了,剩下的只是習慣,當習慣無法抵禦那些分歧,我們就分開了。
而現在,內心已經給自己築起一道高牆,再喜歡,再動心,我都還是那個我,晚上或許會情緒失控,白天依舊笑臉迎人。高牆裡是我的底線,給自己留的退路。
真遺憾,你遇到我時,我已經學會給自己留退路了,我已經學會不再投入百分百了。那個還在路上的未來的他,真遺憾啊,沒有相識在最初。對愛情的奢望終究蛻變成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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