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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輿論何以至明星死亡?

最近明星喬任梁的自殺消息佔據了媒體平台頭條,先是有SM傳聞,後又被經紀公司澄清為患有抑鬱症而自殺。於是大家紛紛討論起抑鬱症、開始緬懷kimi。在這裡我的目的並不是要再次梳理事件的前因後果,而是要理清社會輿論對於事件本身造成影響的背後機制。從社會學和傳播學的角度來解釋,何以大眾輿論可以至公眾人物於死地?普通大眾尤其是日益增長的網民究竟持有何種利器?

上世紀的美國新聞評論家李普曼在其《公眾輿論》一書中早就為我們揭示了,我們之所以會對我們生活之外的公眾事件抱有強烈參與感的原因。「一個人對並未親身經歷的事件所能產生的唯一感情,就是被他內心對那個事物的想像所激發起來的情感。」[1]「外部世界的這些特徵,我們簡略地稱作公共事務。這些特徵當然與他人的表現有關,只要他人的表現與我們的表現相抵觸,就會受到我們的左右,或者引起我們的關注。他人腦海中的圖像——關於自身、關於別人、關於他們的需求、意圖和人際關係的圖像,就是他們的輿論。」[2]換言之,李普曼想要告訴我們的在於,當普通大眾面對根本不在我們身邊的公眾人物(包括明星、政治人物等等)時,我們所能看到的、聽到的、了解到的信息,早已經過層層過濾,而呈現在我們眼前的事件始末,又經過我們頭腦的加工,又變成早已脫離事實原本樣貌的東西。每個人的成長環境不同,自然他所認可的價值觀和處事方式與他人差異頗大,於是當某一公眾人物的某一行為展現在我們眼前時,我們的第一反應會先用自己的評判標準加以判斷,接著在頭腦中聯想這一人物之前的行為在我們心中留下的印象,再結合媒體的眾說紛紜,以及身邊朋友對其的評頭論足,最終對這一事件下定論,而這一定論的產生機制甚至連我們自己都不得而知。

問題就在於個人頭腦中產生了某一觀念印象之後,如何形成群體性輿論呢?解釋這一問題的關鍵就在於「象徵」。也就是說在持有不同觀念的人群里,若能找到一個象徵性的情感使其轉化為刺激,那麼不同的觀念就可以喚起公眾相同的情感,而使其異口同聲。就拿前一陣子刷屏了的王寶強離婚事件來說,之前還被譽為校花的馬蓉一夜間就被罵得狗血噴頭。原因就在於她觸碰了公眾一根敏感的神經——婚外情。再加之王寶強不高的顏值、多年來在娛樂圈的努力,輿論自然一邊倒。而勒龐在其著名的《烏合之眾》裡面專門有一章談到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當個人融入群體之後,往往會表現出崇高的道德水平,即使在一群罪大惡極的壞蛋中間,也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3]所以,當一個人產生社會越軌行徑的時候,也許放在一般人身上,無傷大雅。但公眾人物會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必定會刺激公眾神經,引發公眾指責,因為社會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在公眾這裡,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記得馮唐譯過泰戈爾的《飛鳥集》,豆瓣上有一個人對此的評論很經典:「馮唐啊馮唐,你這是動了文藝青年的遮羞布。」其實這話說的就是上面的意思。觸發了公眾的象徵性情感,必會引來指責。同理,此種理論來解釋網友指責王寶強離婚後鄧超不發聲、kimi離世後陳喬恩遭炮轟,都是因為他們觸動了公眾的「做朋友要講義氣。」這類的神經,於是自然又會被站在群體性道德至高點上的網友刁難。

所以公眾人物經常需要包裝,營造一種「理應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形象」。因為公眾人物在擁有較高社會地位與利益回報的同時,更有違背公眾利益的風險。這通常要求公眾人物不可以為所欲為,而我們很多時候也要求他們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所以kimi的離世,我們在惋惜的同時,是否應該想一想,這背後究竟有沒有自己補的一刀?就像勒龐所說的:「群體會表現出極崇高的獻身、犧牲和不計名利的舉動。然而,群體也標誌著殺人放火,標誌著無惡不作。」想想這一點,突然就覺得不寒而慄。

[1] 摘自李普曼《公眾輿論》 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11頁。

[2] 同上,第23頁。

[3] 摘自勒龐 《烏合之眾》 新世界出版社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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