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二班周杰倫
我的中學是在一個鎮上度過的,時值2002年的夏天,我要升初中了,因為錯過了縣城一所當時還很不錯的初中的入學考試,之後我爸爸帶著我找到學校,就在校招辦的辦公室里,我考了語文和數學,於是就在兩三個老師的監督下,旁邊坐著我爸爸,我用很短的時間疾風快馬,揮揮洒洒的答完了兩張試卷。
老師現場批改試卷,作為當時鎮上的好學生,這次考試也很不錯。於是,學校便通知我入學時間,我爸爸因為終於趕上了這最後一撥,感到兒子的前途好像又光明了一些,自然分外高興,心情就好比四年後送我去縣城重點高中參加開學禮一樣,精神抖擻,神采飛揚。
而我的心裡卻是很不情願,我不喜歡這個學校,原因無非是我那時還是個沉悶自卑的小孩,我覺得還是在鎮上比較好,因為我可以隨便回家。當然,那裡還有我相識了好幾年的同學,從學前班開始就認識了。於是,爸媽拗不過倔強的我,我就繼續留在鎮上念初中了。
我初一的時候,成績仍然很好,只是很悶,很少和人說話,無聊的生活讓我也開始在課堂上胡思亂想,然後看各種課外書,尤其迷戀雜文奇談,民間傳說。資源少,我每次去縣城都會纏著讓我爸爸給我買,過年走親戚,我就會翻長輩家的箱子抽屜,找書,那時候我舅奶家的書就特別多,於是特別期待去舅奶家,還有我姑姑家,我表哥比我大一些,有了不少書,甚至我把姑姑家的聖經也偷偷順走了。無聊的時候,我甚至把新華字典,詞典也翻了幾遍。
我此時已經覺得學習真是沒意思,但我並沒有透露出一絲對學習的厭煩不滿,一是因為鎮子不大,學校的老師都知道你是哪家的孩子,要是學習不用心了,成績下滑,肯定會馬上被通知到家長。而我更不想我的望子成龍的父親失望,他對我的期望從小就寄予在我的名字里了,沉穩響亮,志向遠大,猶如展翅的雄鷹,沉淵的飛龍。
無奈等我長大之後,我就知道了,TM的和我重名重音的人比牛毛都多。好幾次我聽到有人喊,我都以為在叫我。然後我就看見圓頭圓臉,肥肥胖胖的人答應著迎了上去,我真替他們煩惱,還好我長得比較不圓,沒有這種煩惱。
但我還是很喜歡我的名字,一是據說我爹花了好幾天翻了整本新華字典,極其慎重的給我起了這個「牛牪犇逼」(^_^)的名字,而且極其巧妙的躲開了那個年代很流行的某些字,比如*****,你懂得。
還有便是雖然我寫字太過龍飛鳳舞,但我的名字寫出來還是挺漂亮的,我想過自己會出名,不至於流芳千古,被世人歌頌敬仰,起碼衝出小鎮,開寶馬,抱美女,數錢數到手抽筋,走遍東西南北亞非拉美,嘗盡一切人世浮華後,還鄉歸根,洒脫離世。所以我偷偷地練過簽名,艹,我真不要臉。
初二我的偽裝就開始暴露了,像是夏天炎炎中,街上的女人的胸前的兩隻大白兔一樣,遮都遮不住。因為特么的出現了物理和幾何,這真是要了我的小命,簡單的驗算公式和論述原理,老師在上面講的唾沫橫飛,周圍的人聽的頻頻點頭,而我就像在聽天書,腦海中只剩下XYZ,我接不住。但我也要點頭,原因在於,我對這些真的沒興趣,但是又特么的聽不懂,考試只能靠眼睛的犀利和紙條的快遞,艱難涉險過關。
寫到這裡,我覺得有點跑題了,其實寫這個,是因為我剛才在聽周杰倫,突然想到很早的時候,我很喜歡聽這個長得很像我的歌手,這是我媽說的,所以我買了第一本周杰倫的磁帶專輯《八度空間》的時候,我媽就指著封面上的周杰倫說,這個人和你很像你哎。當然現在不像了,我比杰倫帥。
那時候杰倫還不是天王,也只出了Jay,范特西,葉惠美等專輯。我也還只是個頭最多一米六,瘦不拉幾的,騎著自行車甚至都夠不著腳蹬子的小正太。隨著腳蹬子的左右交替,我的屁股和身體為了能夠著腳蹬也變得一左一右的交替用力,扭來扭去,後面看過去甚是滑稽。
說到我的瘦小,我幾乎和村裡的每個小孩打過架,瘦小的我偏偏戰績還不錯,打哭了不少,當然也被別人打。甚至大概在我10歲左右的時候,我讓鄰居家的小孩,也是我兒時重要的夥伴腦袋上掛了紅彩,甚至各自拿著排叉鐵鍬(農具)要決鬥,把大人嚇得趕緊拉住,各自勸回家。
我父母自然不能縱容我的野性好鬥,面對人家的告狀,我媽媽除了道歉外,事後都要狠狠教育我一番,甚至還有面壁。直到我大概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因為大概是值日類的事情,我被一個比我雄偉的女生直接一把抓住領口,頂到門上,居然要揍我,我瞪著眼睛,這個女生也瞪著她的眼睛和我對視,劍拔弩張,她的目光好像要把我釘在門上。我特么立時就慫了,我分外有志氣的告訴她,你敢動我,我就告訴老師。
初二時候,我仍然不愛學習,喜歡看課外書,還是資源不多,每當學校來了一個擺攤買書的中年人,我都要擠進去看看。我想一眼把所有除了數理化有關的書全部看穿,就像那種在夏天希望一眼就可以看穿整個女人的透視眼。
此時我也已經知道金瓶梅了(手動捂臉),可惜我找不到資源去看,書店也不會賣這種書,我親愛的老爸自然也不會讓我在這般單純幼小的年齡去閱讀。我要是回家對我爹說,爸,我要看金瓶梅,我爸肯定要湊我。直到高中,我才借著網路的東風,在網上翻開了這本「奇書」,從此打開了新的世界。
有次我被我們當時的語文教師,一個帶著斯文眼鏡的大概30歲的男人抓到了。如果我的初中同班同學看到這裡,應該知道我說的是哪個老師了。我當時正在走神,他喊道我名字,我一臉懵逼,全然不知道他在說什麼,直到讓我上黑板寫字,(叫做「默生字」),我才醒悟過來。
但是耳朵沒有跟上大腦,繼續懵逼的我甚至沒有聽清老師念的是什麼。站在黑板前,我看了看同時寫默生字的同學,同學用手蓋著,好像害怕勝利的果實被偷走,我當然看不到。我又看了看旁邊坐著的威武嚴肅,一臉正氣的語文老師,我只好聽他念完,丟下粉筆,自顧自的走下去了。
老師當然要批評我了,事後把我喊道辦公室,一通劈頭蓋臉的「痛罵」,各種老師的諄諄教導和用心良苦,以及學校寄予的深切期望,還有父母的辛苦養育。我聽得分外感動,差點要哇哇大哭,心想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學習,報效祖國,做社會主義的優秀接班人。
然後,老師讓我在桌上默生字,只寫錯一個,老師還算滿意。讓我離開之前,又強調了一下,我更加痛心疾首,堅定的說,好!直到後來,我知道了,有常立志,立長志的不同說法,我想,我做不了社會主義接班人了。
初三,我學習愈加下滑,下滑的速度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我沒有懷疑銀河落九天,我在懷疑我真的不適合學理科了。特別是初三居然又增加了一門讓我頭疼的化學,我×。然後父母的期待和學校的期望放在那裡,還有祖國偉大的時代洪流等我跳進去。
我心想這是最後一年了,我要努力,除了學習正道,放棄一切。努力在中考中金榜題名,一鳴驚人。然而,我在物理化學上的進步,就好比國足。國人看的鎚頭頓足,急眉瞪眼,然而就是進不了球。(這也是我高中想都別想就選了文科的原因)。相對學習,更可怕的是,我遇到了生命中一個讓我至今難忘的人了。
這人就是綽號「AI」的阿倫-艾弗森,美國籃球明星。教學樓一樓的辦公室被改成了宿舍,我和幾個同學搬過去的時候,抬頭就看到了艾弗森的那張海報,地壟頭,目光清澈不羈,穿著費城76人的主場戰衣,手臂都是紋身,我一下激動了。也就是這個NBA當時炙手可熱的籃球明星,讓我從此墜入籃球,深深的愛上了這項運動,一直到現在。
物理化學是補不上去了,此時又開始迷戀於籃球,我拖著瘦小的身體就在籃球場上跑來跑去,從不厭倦。籃筐的簡陋破舊,地面的崎嶇不平,都不能擋住對籃球的熱愛。當然之後我要感謝籃球了,我爸媽說多虧打籃球,不然真是愁人了(我初中比多數同學都矮了至少五公分),也是因為籃球,我高一就被班長喊過去打球賽,高一一年就長了11公分,讓我的那些初中同學在高中再遇到我的時候,都紛紛驚詫於我的飛速了。
不過也因為著迷於籃球,加上物理化學的失敗,我第一年中考成績不理想,留下來複讀了。不過也挺好的,又遇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人和事。
寫到這裡還沒到周杰倫,下次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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