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捍衛正義:對職業蛙CareerFrog起訴我的逐條辯駁

鑒於看到學員收到職業蛙Careerfrog所謂的法律威脅,忍不住寫這個帖子。近期我個人也經歷了四個階段:

  • (一)對打官司一種未知的擔憂與畏懼
  • (二)諮詢律師和準備訴訟過程中,對法律的認識
  • (三)在法庭質證中,理解證據的充分必要條件
  • (四)研究法條,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

以下我會詳細記錄職業蛙如何起訴我、訴狀是怎樣、我會怎麼辯駁,供大家參考!先貼職業蛙三月初給我的訴狀:

起訴狀中提到的看準網帖子,四封郵件我就不全文發了:


接下來,我一條條辯駁。對於法院訴訟而言,關鍵就是:

  1. 訴訟請求是什麼?
  2. 構成犯罪的構件是哪些?
  3. 證據是否足以證明違法構件?

大家看的時候,可以按這個順序來讀。


(一)我是否侵害商業機密?

有興趣的童鞋可以先點擊閱讀一下法條(什麼是侵犯商業機密罪?),我就不多羅嗦了。大家再判斷一下我發的內容哪裡滿足商業機密的定義!法庭在給我打電話通知調解的時候,已經明確告知我這個訴求不成立,已經被駁回。

(二)我是否勸說員工離職?

這個仲裁庭已經明確了,公司提供證據不足,無法說明我有嚴重違紀行為,具體見我在這個回答中貼出的仲裁決定(點擊進入)。事實也是我根本沒有此種行為,Walden的品行,可以直接問公司內部的同事。反而公司捏造了什麼「一個月前警告過我」之類的不實言語,還理直氣壯言之鑿鑿。

(三)我是否以不正當手段獲得員工郵箱?

作為管理層,我們每個月末都會收到某月過生日員工的清單和員工信息表,這是公司HR統一發的!但我只有截止10月的員工信息表,之後因為離開公司的就沒了。而且我每封郵件開頭都寫了「你可以退訂,這是你的權利」。我總共收到過1封退訂郵件,並成功退訂;有意思的是,我還收到了3封」續訂「的回復。

(四)我的郵件是否惡意商業詆毀?

先說惡意。我之前給公司同事發四封郵件,都是公司不溝通在先,不道歉在先,我不得已而發的。公司用全員郵件、員工大會來聲稱我「蠱惑員工離職」,個人名譽我總要維護吧?—— 再說商業詆毀。「商業詆毀」的構件要求明確定義,是捏造事實,或者對事件做出不客觀的陳述,我的郵件都是事實說話。既然我說的是事實,那麼就有人說謊,對吧?

(五)我在看準網發布的言論哪裡不實?

原CEO離職、我教研總監被開除,這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唯一可能的爭議點是,媒體總監的辭職 —— 這個事情是當事人在電話里自己告訴我的。因為工作有交接期,我覺得過1~2個月,自有分曉。如果當事人沒有離任,那麼就是他騙我,我會修改此條,並道歉。其他幾條,完全屬實。

(六)裁決書沒生效,我在捏造和散布虛假事實?

對於之前勞動仲裁中【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判定,公司並沒有在判決生效後15個工作日內上訴,這意味著公司是接受這個判決決定的。反而是我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在長寧區法院提起上訴。而且我的異議點也不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判決我完全認可;上訴的是「恢復勞動關係」和「賠償」。請問我哪裡有捏造、散布虛假事實?

(七)公司說我違反保密協議,你不是把我開除了嘛?

最後一頁上公司說:」我違反員工保密協議書「。唉,員工保密協議書上明確寫了:「乙方在任職期間要……」 公司不是已經在11月27日和我解除勞動合同了嗎,並取消了教研總監的職位。所以我已經不在任職期間了,怎麼用保密協議書來責難我呢?


所以如文前所說,對法律而言關鍵就是:(1)訴訟請求是什麼?(2)構成犯罪的構件是哪些?(3)證據是否足以證明違法構件?—— 我也從對訴訟的未知恐懼,變成對法律的研究,以及用法律來面對不公。這是我近期的最大收穫,和大家分享。

最後,給【看準網】點個贊。作為一個向公司收費的互聯網招聘公司,面對公司的舉報,看準網採取了實事求是的態度。贊!證據我已經提供,因為涉及個人隱私,就不貼出了。

希望對大家有啟發。至於公司是否繼續起訴,我會更新這個帖子記錄過程。

郁宏翔

以現實主義的手段,靜候理想主義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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