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喜的頭髮

文/寧迪

01

喜喜的爸爸是個受人尊敬的警察,小的時候她也崇拜爸爸,就像許多小夥伴一樣的崇拜。可喜喜長大了才發現爸爸也沒什麼可崇拜的。一個小鎮警察,月薪不超三千,整天穿著破制服坐在辦公室忙這忙那,其實什麼事都沒有。芝麻大的鎮子能發生什麼事?無非是些偷雞摸狗的小輩在興風作浪,既不會出人命,也不會鬧暴動。爸爸很老實,老實的就像這小鎮一樣,就連派出所的公車他也從不敢私用,這樣老實人能有什麼出息?

小鎮平靜的就像一潭死水,沒有波瀾自然也就沒有浪花。但喜喜,不,不僅僅是喜喜,而是像喜喜這樣十七八歲年輕人都嚮往著遠方。遠方應有激情的麥穗等著他們採摘,夢想的蘋果等著他們啃食,還有星空與詩篇,愛情與自由!這些都是書本上看到得,這些書都是小鎮報刊亭買的,它們的出版日期往往在兩三年以前,甚至更久遠,所以價格也便宜,十塊錢三本。這些過期的書籍是喜喜唯一了解外界的方式。

書看得越多,外面的世界越是宏大,越是精彩的讓人神往,她把許多在小鎮里得不到的美好都設定在外面的世界。七彩的棒棒糖,酒紅的髮絲,性感的高跟鞋和驚世駭俗的愛情。她嚮往愛情,喜歡荷爾蒙的味道,青春、誘惑、充滿激情。但在這個封閉的小鎮她什麼也得不到,甚至看不到。她活了十八歲,她的父母從來沒有對她說過:我愛你。而這小鎮上的男青年似乎羞與戀愛,她從來沒有見過捧著鮮花、點著蠟燭、在星空下的浪漫表白。她只能從零散的文章里想像愛情的菱角,甜蜜、幸福、轟轟烈烈、以及不離不棄,還有讓人聽見看見就能面紅耳赤的古老原始情慾。

是的,她看過,在自己家裡看過,在那部半老不舊彩色電視機里。她以為電視機里沒穿衣服的男女就是一對相愛的戀人,他們愛地酣暢淋漓、愛地不能自已,愛地滿頭大汗。做愛就是愛情的最高變現形式?她的心裡有這樣一個模糊的印象。

那部引導她性啟蒙的影片她只看了一次,可就那一次那些曖昧裸露的光影在她腦海中揮之不去。在往後的無數個寂寥夜晚她在床上輾轉反側不能入睡,好像有一隻螞蟻在她心房裡爬來派去,癢的讓人慾罷不能,乃至心馳神往。難道這就是愛情?愛情怎麼可能在一個人身上產生呢?

她不知道,也沒有人告訴她。

小鎮里新開了個髮廊,髮廊的老闆是個帥氣的小伙。一絲不苟的飛機頭,漂亮的銀耳環,醒目的花襯衫,新潮的七分褲,還有被老闆娘刷的光亮的黃色皮鞋。喜喜喜歡這樣的男人,精緻有氣質。不像小鎮上的男人們,絲襪配涼鞋,皮帶想根麻花一樣繞在腰間,沾著鼻屎的鼻毛在和你說話時微微搖曳,總是邋裡邋遢的模樣。

剪刀在喜喜頭上若即若離,一簇一簇的黑色髮絲像一片片黑色羽翼滑落。年輕老闆的手法靈巧瀟洒,他的神情堅毅,不苟言笑,認真的眼睛一直盯著手裡的剪刀。可老闆嚴謹的工作態度沒有讓喜喜滿意,因為她發現了一個問題,老闆的眼睛自始至終都沒有在她臉上停留。她找到了癥結所在----漂亮的老闆娘。一頭惹人羨慕的酒紅色的長髮隨意的披散在肩頭,粉嘟嘟的可愛的嘴唇,長長的耳墜子在陽光下閃動,撲閃得大眼睛,尖細的下巴,惹火的胸部呼之欲出,扭動得腰肢纖細動人。 而自己呢,圓臉、蘑菇頭、雙下巴、雀斑點點,青春痘更是均勻分布在各處,還有不知多少像地雷一樣埋藏在臉皮底下呢。

「把理髮器給我。」老闆的剪刀停了下來。

喜喜從鏡子里看到老闆娘將理髮器遞給老闆,這個動作雖然隨意,但是他們眼裡有著對彼此的欣賞和渴望,這是無聲的炫耀。鏡像里帥老闆和漂亮老闆娘相視一笑,手指接觸得瞬間,他們的世界再無他人。她被無視了,敏感的喜喜覺得自尊心受到了打擊,她不顧頭頂的剪刀蹭地站起來,帶著她剪了一半的蘑菇奔回了家。留下理髮師小夫妻面面相覷,不知其所以然。

那一天,她站在鏡子前,擠了左側臉頰的青春痘。她對自己說,遠方,我要來了,愛情,我要來了。

02

喜喜決定要遠離小鎮,永遠不回來。高考填報志願的時候,她選的五所大學沒有一所距離在五百公里以內。家裡自然是極力反對,吵吵鬧鬧,最後折中選了一所本省內最遠的學校。

在上大學期間喜喜饑渴的抓住了愛她的少年。少年是個好男孩,噓寒問暖、端茶送水、他認為好的都給了喜喜,他認為壞的都留給了自己。他的真誠、他的善良,他的全心全意讓喜喜感動。但喜喜還是覺得差點什麼,差一點激情,差一點衝動,差一點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驚喜,還沒有達到愛情的最高形態。這是喜喜的失望之處,但是她不能說,她怎麼能對那麼淳樸的孩子提出那樣「齷齪」的要求呢。

他會覺得我是不個不幹凈的女人吧?喜喜在心裡糾結。

喜喜沒糾結多久,少年就要去當兵了。少年的離開讓她知道,自己是愛著他的,身邊總感覺空空的。她每天都捧著手機,不住地發消息,一條接一條。她知道少年此時應該正在某處站崗,他應該是眉頭緊鎖,腰背挺直,夾緊臀部,汗水從他的額頭,流過他的臉頰,穿過他的胸膛,從褲腰帶的縫隙流進他的檔里。那裡還藏著一把槍,可惜還沒開過火。

喜喜有時候想起這些覺得好笑,他曾經有過掏槍得機會,那時他去當兵的前一晚。他花了三個小時從一張床爬到了另一張床,又花了三個小時脫了喜喜僅有的一件外套,然後花了大概半個小時找到敵方陣營,正準備進行最後地衝刺。喜喜睜開疲倦的雙眼,「火車要出發了。」他真是個可愛的男人,可能還有點傻,喜喜想。

在等待少年來電的時候她不停地解鎖,然後看著屏幕一點點地變得灰暗直至完全熄滅,一同帶走了她的希望,甚至是她的生命。有時候少年也能偷著從床架的某個隱蔽角落拿出哪款小的出奇的諾基亞,匆匆回復幾個字,冒著被班長抓住前把手機藏在某個犄角旮旯里。就這短短几個字,就已經可以讓喜喜滿血復活,然後她發出更多地表達愛意欣喜的文字,等待少年下一次批閱。

每月到了少年快要放風的時間,喜喜這幾天會把手機電充得滿滿,充電寶也是如此,隨時保持開機狀態,洗澡時也要將手機放在浴室以防萬一。就這樣小心翼翼,所以她從來沒有錯過少年任何一個電話。在多年以後喜喜回想起來當時的場景,似乎他們通話的時候她也沒說過幾句話,每次當電話接通。那邊就傳來少年地抱怨,頭痛,肩膀痛,腰酸背酸……

久而久之那些滿腹牢騷不能讓喜喜產生任何期待,她開始厭煩那些電話,每一次按下接聽鍵她都要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她開始懷疑這段愛情?這難道就是她想要的?明顯不是這樣的。她經常在早晨睡醒後躺在床上想像著記憶深處里那部彩色電視機里的浮光掠影,那些嬌喘呻吟,那些銷魂迷離沉醉,她感覺有什麼東西從身體里流了出來。她爬下床洗了個澡,洗得乾乾淨淨,但是心裡卻還是痒痒的,她知道那隻螞蟻還在心房裡爬來爬去。

喜喜的第一次,給了大喜喜將近二十歲的紳士。

在他們初次相遇的高鐵站,喜喜艱難地拖著她壞掉了的大箱子。

「我可以幫你嘛?」他站在一旁,在沒有得到喜喜的回答之前他一動不動,保持著適當的距離。他的眼睛裡有著對她的渴望,可目光依舊能夠保持光明磊落,乾乾淨淨的沒有一絲猥褻。

她知道這就是她要找的人:「當然可以。」

這個紳士理所當然有車有房,不過還多了個老婆以及和喜喜差不多年紀的女兒。然後這些不但沒有帶給喜喜困擾,反而讓喜喜感到慶幸。因為這樣她既可以擁有愛情,又不會被愛情的種種枷鎖給禁錮。他不像小鎮上的那些肥頭大耳的鄉鎮幹部,也不像那些輕浮無知的流氓無賴。他會給予她實際的溫暖,理性的建議,他追求喜喜,卻從不強求,他懂得分寸。他總是油嘴滑舌,花言巧語,但每一句都能說到喜喜的心坎里,讓喜喜感到歡喜,回味無窮。

喜喜並不貪圖紳士任何物質資源,雖然她愛車也愛錢,但她不會為了這些而和一個可以做她爸爸的紳士在床上翻滾。她就是單純的愛紳士,愛他的花言巧語,愛他的虛偽做作,愛他的花式床技。哪怕她會被千夫所指,為什麼就不能喜歡紳士呢,就因為他有車有房有老婆孩子,不是說愛情凌駕與一切之上嘛?喜喜可不管這些,喜歡就是喜歡,愛就要說出來,她已經忍受這個虛偽的世界太久了,她的愛情再也不會拐彎抹角,無論對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還是動物。她曾經看過一本書,書上說:誠實的生活方式是按照自己的身體意願行事,餓了才吃飯,愛就不要撒謊。並且事實上紳士比少年好多了,無論任何方面,就連滾床單都更有技巧,誰說女人就不能享受性呢? 喜喜認為愛情的最高形態就是「性」。對於兩個相愛的人來說,最廉價最快樂的活動不就是性嘛,這有什麼好羞恥的,男歡女愛人之天性。她不再掩飾這些,因為她誠實而且深愛自己。

激情在那些不眠纏綿地夜裡逐漸消退,喜喜逐漸開始恐慌,害怕來自外界地譴責,背負著對少年的愧疚。她與紳士的每一次的離別重逢都帶著深深的不安與恐懼。她能看到那些駭人的道德壓迫正在滾滾而來。到時候她的紳士可能只需將脫下得褲子穿起來,然後勒緊褲腰帶就能拍拍屁股走人。而她的褲子可能再也穿不上了,就算穿上了也是一條有破洞的褲子。

03

終於少年要回來了。

喜喜說:「我們不能在見面了。」

紳士說:「好,祝你幸福。」

他走的時候一如他來時的輕鬆洒脫,她喜悅他的及時鬆手心底卻又有些難過。

她不說出來,就沒人知道。喜喜對自己說,都過去了。

少年擦了兩年的槍終於開火了,豈料開槍不見紅,波然大怒。一邊開火一邊罵喜喜是個婊子,喜喜含著淚忍了一次,忍了兩次,忍了三次……

失去第一次對於男人來說,那不是尊嚴,可能是榮耀。但如果自己的女人丟失了第一次,那一定不是榮耀,但絕對與尊嚴相關。喜喜是少年的初戀,他接受不了,可他又不甘,他怨恨又矛盾。他享受著喜喜帶給他肉體上的愉悅,又憎恨喜喜精神上給予他的打擊。

他們在狂亂的夜裡瘋狂地交合,咒罵、呻吟、眼淚、猙獰的笑容和變質的荷爾蒙。

最後喜喜結束了一切,為了少年也為了自己。

喜喜最後還是找上了紳士,雖然他們彼此都知道他們不可能,可他們誰也不願說破,甚至從來不提以後。他們享受每一次偷情的刺激,喜喜和少年分手後更加變本加厲。喜喜知道,自己只是紳士睡過無數女人中的一個,他貪圖只是她的身體,他的愛情就是披著羊皮的狼。而喜喜從來沒有對他要求過什麼,要的就是一種感覺,被人寵著,無微不至。她喜歡扮女王,但她不需要國王,而是一個唯命是從的男僕,而紳士是個很好的演員,即使她知道這一切都是虛假的。但這都沒關係,她的快樂是真實的,她的心跳是真實的,她的期待是強烈而又真實的。

最後揮刀斬情絲的還是喜喜,那晚喜喜正躺著酒店的大床上,床在有節奏地搖動,她撫摸著紳士的脊背上繃緊得肌肉。她望著窗外無邊無際的黑暗裡萬家燈火,而她也是其中一員。她覺得溫暖又溫馨,她沉醉於這樣的世界。突然,一陣劇烈地震動,紳士拿起手機,有點尷尬的看了看喜喜。

「你老婆?」喜喜問。

「不是,我女兒。」紳士拿起手機躲到一旁接電話去了。

喜喜躺著床上,空虛由內而外,那些溫暖、快感、滿足全都露出了猙獰的面目!她突然好害怕,她想起了電視那些抓二奶斗小三的場景,把她們的衣服扒光,錄像放到網上。這些還不是最可怕的,喜喜擔心的他的女兒。紳士的女兒和喜喜差不多,喜喜見過她的照片,長發纖腰,清純可愛,最美麗還是她的眼睛,似乎透著一股子靈氣。但喜喜每次一想到她的眼睛,就會從她眼裡看到怨恨惡毒的詛咒,似乎還有她自以為是的憐憫。來自同齡人的鄙夷往往是最直接,最沉重,最能打擊人的。喜喜想像著她的眼神,「我怎麼會可憐呢,憑什麼可憐我!」她瘋了一般,把衣服往自己身上套,奪門而去,從此她再也沒有聯繫過紳士。

最終喜喜青春里那些深愛的男人都已銷聲匿跡。

喜喜後來睡過很多男人,也被很多男人睡過,有時你情我願,有時各取所需。但後來再沒有愛過一個少年,不管哪個少年如何青春活力,陽光帥氣,信誓旦旦亦或者是不顧一切。也不曾為哪個紳士動情,無論他的動作是多麼的優雅,他的誓言是多麼的動聽,如何的張弛有度懂得分寸。

後來的喜喜學會了享受孤獨,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誑街,一個人爬山,一個人坐公交,一個人從城市的一角走到城市的另一角。她留著披肩的長髮,染成酒紅色,塗著火紅的唇膏,擦著厚厚的粉底,將所有的瑕疵都埋葬,踩著尖細又艷麗的高跟鞋,打扮的讓自己看來心滿意足無可挑剔。去哪裡?沒有目的,爬山、游湖、逛街,一切都隨心情,但一定是從來沒去過的地方。故地重遊,不是她的風格,一旦放手就永不回頭,這是她此時的座右銘。就算他是王思聰和吳彥祖的合體也不行,因為她的另一半既不需要有王思聰那麼有錢,也不需要像吳彥祖那麼帥。或許只要有王祖藍那麼貼心,吳秀波那樣有點男人味就好。或許其實什麼也不要,女人這種生物又有誰能說得准呢?她喜歡坐公交,甚至等公交也讓她欣喜。事實上她喜歡所有的等待,等待總讓她充滿了希望。每一次都是踩著末班車回去,夜深人靜,她從來不怕遇上流氓,因為她從來不覺得自己是獵物。

玩了一天,她很累,她會倚坐在公交車站簡陋的座椅上,交叉著兩條腿,晃動著高跟鞋,穿著十厘米的高跟鞋她並不會覺得難受,她已經把自己的腳掌訓練的和自己一樣堅強。城市的霓虹燈五顏六色此刻卻也顯得疲倦,模模糊糊看不透徹。此情此景,此時此刻,她會想起那些圍繞著她道德品質的流言蜚語,想起身邊那些朋友的忠言逆耳,或者惡意重傷。偶爾也會想起她曾經深愛的一老一少,但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之所以回憶,是她認為好東西就該物盡其用,就是感情也不例外。她會想很多很多,無限擴展,最後她會在四下無人的時候,漠然落淚,淚光竟然是五彩繽紛的。

04

她哭完了,車子就要來了,她會擦乾淚水,昂首挺胸,高高的邁起步子然後重重地砸下,她喜歡高跟鞋敲擊地面的聲音。她會坐在靠窗的座位,她在心裡告訴自己,這不是變壞,而是變得誠實。她喜歡按照自己的身體意願行事,喜歡愛情就去追求,喜歡做愛就去享受。她太愛自己了,而愛自己又有什麼錯呢?

喜喜長大了,不是因為痛苦迷茫的青春,也不是那些愛恨纏綿的愛情,只是秋天已到,迎風飄蕩得葉子已經枯死,沉重不畏寒風的果實已經成熟。

有一天,喜喜終於想起在地球的某個角落,她還有一個家,家裡有人等著她回去。喜喜坐車到縣城時,正值凌晨兩點。已經沒有回去的車了,正躊躇該何處落腳。

兩束強光打了過來,車裡下來一個人,「喜喜。」

當喜喜看到有些拘謹的父親時,頓覺有點心酸,父女之間是要經歷些什麼才能生出這種陌生的拘謹。面對這份多年不曾接觸的淳樸父愛她也顯得有些不知所措。喜喜走近看,才發現這輛車還是多年前那輛破破爛爛的公車,「這是單位的車?」

父親頓了頓:「嗯,太晚了找不到車,油錢我會補上。」

喜喜五味陳雜,抑制不住的淚眼婆娑起來。因為那張滄桑的臉,因為父親見親生女兒的拘謹,因為那輛二十年不曾私用的公車。

喜喜去了當年那家理髮店。老闆還是飛機頭,銀耳環,花襯衫,七分褲,還有被老闆娘刷的光亮的黃色皮鞋。而老闆娘嘴唇依舊粉嘟嘟,長長的耳環閃動,撲閃得大眼睛。只是尖細的下巴已經寬厚,原本波濤洶湧得胸部已經風平浪靜,纖細的腰肢也已經纏上了游泳圈,臉上的黃褐斑猶如夏季的漫天星辰。喜喜就一直看啊看,想要找回當年的感覺,她突然「撲哧」一聲笑了,她實在不懂當年的自己為什麼會因為這個背著游泳圈的女人而感到羞愧,更不能理解自己會莫名其妙的傷自尊,甚至遠離家鄉。

人終究敵不過歲月地消磨,或許這就叫歲月不饒人吧,喜喜這樣想。

「媽媽。」一個胖嘟嘟的小屁孩釀蹌得走出來,手裡拿著一個棒棒糖指著喜喜,「這個姐姐好漂亮。」

老闆娘寵愛地抱起兒子:「姐姐漂亮啊,你請姐姐吃棒棒糖啊。」

「不給,我要給媽媽吃。」

老闆娘臉上笑容溫暖柔和再也不像當年那般鋒芒畢露,她臉上的黃褐斑就像夏季的漫天星辰一眨一眨地放出迷人的光芒。

「她終究還是贏了。」喜喜在心裡說。

喜喜的頭髮只剪了一半,那是當年不曾剪完的一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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