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制還是提成制?
設計公司的分配方式,本質上來講有兩種,工時制和提成制。其區別在於計量基數,工時制是按照投入工作的時間作為核定員工薪酬的基數;而提成制,是將項目的某個經營指標作為核定員工薪酬的基數。
目前國內大多數建築設計公司是以提成製作為薪酬基礎的。我們就先來探討提成制。
提成制和產值
實施提成制的設計公司一般都聲稱 「按照結果進行分配」。這裡的 「結果」,大多數設計公司的管理者會用 「產值」來進行表述。我們對大量設計公司管理者進行過訪談,發現在定義 「產值」這個概念的時候,每家公司都有不同的方法。
「產值」不是一個標準的財務概念,設計公司管理者提到 「產值」的時候,所指定義有兩種,分別相當於財務用詞中的 「收入」 和 「現金流入」。
用 「收入」 作為提成基數
基本原理就是將項目在某個時間段內的收入乘以提成比例,作為員工薪酬。
例如項目A, 合同金額100萬,設計公司根據合同細則,確認此時合同完成進度為50%,則可確認收入為50萬。
100萬*50%=50萬
假定設計公司規定的提成比例為30%,那麼這個項目的人力成本就是15萬。
50萬*30%=15萬
這樣操作的優點是簡單明了,管理成本相對較小。
當然還有一個更明顯的好處,公司永遠不會虧損。
利潤=收入-成本=收入-收入*提成比例-非人力成本=收入*(1-提成比例)-非人力成本
人力成本是設計項目中佔比最大的成本了,既然成本是按照收入來核定的,一般情況下也不會把提成比例搞到60%或是以上,所以利潤始終是正數。
但這樣的方法裡面隱含的問題有三處:
1 項目經理(接洽項目,簽訂與維護合同的角色)的工作成效會影響到設計師的薪酬
如果項目經理在合同談判中取得高的溢價,按照公司確定的統一比例計算提成,會讓參與項目的設計師搭便車。相對應的,如果項目經理把合同價格談得很低,設計師也會被牽連。其結果是設計師會挑選項目。或者是設計公司通過一套非常複雜的係數,來對每個項目的提成比例進行調節。例如複雜係數,距離係數,復用率等等,操作起來非常麻煩。
2 將項目的人力成本分解到參與項目的成員時,沒有可靠的依據
還是前面那個項目的例子,我們能夠算到項目A的人力成本為15萬,假定有5個設計師參與了這個項目,他們每個人應該如何確定成本,就只有靠管理者拍腦袋了。
3 設計師推諉
設計項目一直都存在著反覆修改的問題。流傳已久的段子裡面有最終版,絕對最終版,打死不改版,打死不改版2,打死不改版3……
如果是設計師自己原因引起的返工,公司內部是可以通過改進管理等方法進行控制的;而外部原因引起的反覆很難控制,例如甲方反覆論證,舉棋不定,規劃局給錯設計條件,政府領導換屆了……
一個項目多改幾版,設計師都會抱怨重重。原因很簡單啊,設計師要養家糊口,項目按照提成制來算,時間拖得越長,設計師的實際月收入越低。
用 「現金流入」 作為提成基數
這樣做的優點再明顯不過了,除了項目不會虧損以外,對公司而言,連現金流也必然是正向的!
當然這種方法的副作用比用 「收入」作為基數還要明顯。除了前面提到的三點之外,還多出一個問題:
項目經理的工作效果同設計師的工作效果被混為一談
在這樣的薪酬機制下,項目經理收款不力的後果,實際上由設計師來承擔了。有人會說:項目經理沒有收到錢,是因為設計師的設計成果沒有得到甲方認可。
這個說法的邏輯本身就有問題,設計公司(項目經理)肯定是把設計成果交付給甲方之後才去向甲方收款,這意味著設計師的成果已經得到了設計公司認可(認可了才可能交付)。至於甲方認不認設計公司交付的成果,那就應該是項目經理或是設計公司來承擔後果了。
如果這個邏輯不弄清楚,就會出現很奇怪的場景:
合同回款不理想,看起來像是設計師工作不努力的結果,設計公司通過讓設計師加班的方式來解決回款不理想的問題。
目前建築設計行業大量人才流失,員工過勞死等亂象,都跟這種不合適的薪酬方式有直接關聯。南轅北轍,只會讓問題更加嚴重。
工時制
工時制同提成制的本質不同在於員工薪酬跟 「產值」沒有數量掛鉤關係,只是跟員工投入工作的時間有關係。
月薪制,年薪制其實都是工時制的不同表現形式。
工時制的邏輯是,設計公司向員工購買勞動時間,設計公司去驗證設計成果,將合格設計成果交付甲方,獲取項目利潤。設計師負責專心設計,設計公司(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經營。
大多數外企都用採用年薪-月薪制,其本質也是時薪制。例如凱達環球,他們的設計師每月獲取固定薪酬,填報工時。有些新進員工,如果因為自己原因沒把設計做好,導致加班,他們甚至是不願意把加班時間填報工時——如果填報很多,公司就會發現你效率很低,下次裁員就裁你。在項目多的時候,凱達就會多招人,一旦項目收縮,他們也會果斷裁員。被裁掉的員工也不會對公司有多大抱怨——每個月的薪水都及時發放了,還有相應賠償。如果後面項目又多起來了,凱達會優先召回前員工。
相比之下在提成制的公司,一般還不太主動裁員。但你主動辭職試試看,沒算清楚的提成有大概率會被迫充公。設計公司其實也很有道理:鬼知道這項目還會出什麼幺蛾子,你走了,我們要找人來代替你啊。最好的策略就是為後面預留盡量多的預算,所以離職的人,只有被犧牲掉了。
Time-cost 兼容性
Time-cost 開發之初,基本理念就是用時間來核算項目的人力成本,進而發展到了項目全成本核算和監控的功能,我們稱之為
項目運營數據管理專家——項目經營數據錄入與分析,為項目經營和企業決策提供行動建議
很多訂閱了Time-cost服務的公司,還不能在短期內從提成制轉換到工時制,訂閱Time-cost是為了用工時制的結果來矯正提成制的數據。
為了為用戶提供更好的體驗,在新發布的Time-cost v4.7.6 版本中,我們為項目添加了核算方法切換按鈕,用戶可以在工時制和提成制之間進行切換,對比兩種方法的差異。
既然Time-cost 已經兼容提成制,對於新進用戶而言,會變得更加簡單——甚至不需要讓員工填報工時,我們都能給出項目的經營數據。只需要一個管理者註冊Time-cost賬號,創建項目,就能對項目經營數據進行管理和監測。如果想要讓數據更加準確,再把設計師添加進來進行填報。
工時制和提成制的數據對比
我們以一個正在運行的項目為例,考察下工時制和提成制的數據差異。
這種核算方式的開關可以在 項目頁面的 運營設置界面進行切換:
在下面的圖表中,都是兩種核算方式的對照。上方的圖片是工時制,下方的圖片是提成制。
首先是項目概況
在工時制和提成制兩種核算方法下,項目基本數據幾乎完全一致。唯一區別在於人力成本風險係數。在工時制方式下,這個項目的內部人力成本風險係數為1.47,這意味著TC按照工時-小時成本的方式記錄的人力成本已經超出了預算47%,非常值得警惕了。而這個數據在提成制的方式下,為1,也就是說人力成本跟預算完全一致——這是提成制的邏輯引起的,因為成本是根據收入來核算的,所以這個係數始終為1.
再往下看是資產負債和利潤對比
重大區別有兩點。
- 按照工時制,凈現金流是負數,而提成制是正數——為了簡化邏輯,我們將項目的現金流出等同於成本,也就是默認所有成本都及時支付了。
- 按照工時制,利潤率為10.49%,而按照提成制,幾乎是前者的3倍。這個項目由於規劃局折騰,導致按照工時制核算時,人力成本超標。如果按照工時制核算,這個後果就由設計公司(投資人)來承擔了,其直接表現形式是項目利潤預期降低。如果按照提成制,可以清晰的看出,其後果由設計師承擔了——其實規劃局折騰,本來跟設計師沒啥關係。
後面是成員成本詳情
可以看到,按照提成制來核算,(同工時制核算相比)所有成員的收入都下降了很多。進一步驗證了前面提到的,規劃局折騰的後果被設計師背鍋了。
再往下是現金流圖表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提成制來核算,現金流控制會好很多——原因很簡單嘛,設計師的成本控制下來了。我們這裡提成制的核算基礎還是 「收入」,如果按照 「回款」來核算,二者差異會更加明顯,公司內部矛盾也會更加激化。
再來看收入回款圖表
兩種核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
最後是成本堆積圖
還是由於人力成本的差異,可以看到按照提成制比工時制,總成本控制要好很多。當然這只是硬幣的其中一面,而另一面可能就是不滿情緒在隊員中滋長。
以上項目的案例,是基於規劃局折騰多次的情況。假如公司(項目經理)在某個項目談判中取得了優勢地位,獲取了更高的溢價,在特定人力成本預算的條件下,有可能按照提成制的核算成本還會高出工時制——這就相當於項目經理的工作成效被設計師搭便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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