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一口價:新用戶14.9元,老用戶17.9元!你也被「殺熟經濟」套路了嗎?
日前,一段自曝被大數據「殺熟」的微博在各大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友「廖師傅廖師傅」微博發文表示,他經常通過某網站訂某個特定酒店的房間,長年價格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從前台得知酒店淡季的價格在300元上下。隨後他用朋友的賬號查詢發現確實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賬號查,竟還是380元。
消費保向工商總局反映:
將加強「殺熟」問題監管
作為即將邁入5G時代的科技大國,什麼都講究「互聯網思維」,外賣、購物、旅遊出行、訂購酒店等,消費者的首選必定是網路訂購。一方面是因為方便快速,另一方面則是物美價廉。然而,這些看似惠及消費者的網路訂購平台,卻正通過大數據悄無聲息地讓你多付了錢。
3?15來臨之際,《消費電子》、消費保通過長期監測,發現「殺熟經濟」已潛入消費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打車出行、旅遊度假、電影訂票、酒店入住等無一倖免。消費保作為國家工商總局的消費輿情數據提供方,會定期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供消費輿情投訴數據分析報告、每季度十大典型投訴案例及面向社會的消費警示。在監測到各大網路平台「殺熟」消費者後,第一時間向國家工商總局反映情況,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的負責人對此類現象極為重視,表示將會加強此類問題的市場監管力度。
網約車「殺熟套路」嫌疑
小程序:同是站點拼車,用戶價格竟不同
消費保就網友滴滴出行遇到大數據「殺熟」的情況,用兩部不同的手機在同一時間段,分別登陸了滴滴出行小程序,即A賬號和B賬號預約快車,路線為: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騰訊大廈——深圳市福田區何香凝美術館。
然而,消費保實測出來的結果讓人震驚,A賬號顯示滴滴平台給出的價格是:站點拼車一口價14.9元;B賬號顯示滴滴平台給出的價格是:站點拼車一口價17.9元,「殺熟」現象初見端倪,B用戶的價格比A用戶貴了3元。
網約車:不是人品問題,你被「殺熟」了!!!
除了微信小程序上的測試,消費保還在滴滴出行App上親測了一番!筆者用兩部不同的手機在同一時間段,分別登陸了滴滴出行App,即C賬號和D賬號預約快車,路線為: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騰訊大廈——深圳市福田區何香凝美術館。
據測試結果顯示,C賬號的價格為:站點拼車一口價19.5元、快車約21.5元、優享25.3元。D賬號的價格為:站點拼車一口價12.5元、快車約14.5元、優享約18.3元。
很明顯,滴滴出行對用戶存在「殺熟」行為不僅局限於小程序,還有App,因為以上三種約車方式,C用戶的價格都比D用戶貴了7元!
酒店預訂「水太深」
訂票軟體不同,用戶「開房」大有貓膩
常言道:購物要貨比三家,此話真不假。消費保通過實測酒店訂票發現,不同的在線訂票平台,其酒店預訂價格存在明顯差異。例如:消費保用同一賬號分別在去哪兒網和阿里(飛豬)查詢——3月16日,入住北京亞太花園酒店的房間預訂價格情況。
其中,去哪兒網給出的預訂信息是:商務標準大床間479元起、商務標準雙床間是483元起、商務高級雙床間是512元起。而阿里(飛豬)給出的預訂信息是:商務大床間442元起、商務雙床間442元起、商務高級大床間519元起。
從這兩家平台的酒店房間預訂信息來看,隨著平台的不同,每一個產品預訂的價格均存在幾元到幾十元不等的差價。
同一手機,不同時間,票價不同
此外,筆者使用同一台手機打開去哪兒App,分別在17:35分和19:09分查詢了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大酒店高級房的預訂價格,兩次查詢的價格分別顯示為778元和607元,間隔不到一個半小時,價格差更是離譜的達到了171元。
OTA「機票門」已整改
攜程、去哪兒已沒有「默認勾選」
2017年,OTA在線旅遊平台機票搭售問題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近日,筆者親測了各大OTA平台的機票購票服務,發現攜程、去哪兒、同程、藝龍等平台已不再替用戶「默認勾選」保險或酒店優惠券等產品,而是只提供推薦附加和增值產品,供用戶自主選擇。
此外,去年消費保曾發現攜程等OTA平台存在同一時間、不同手機,票價不同和同一手機、不同時間,票價不同的情況。為了查證各大OTA平台是否已經整改,筆者在3月5日和6日分別重測了攜程、去哪兒、飛豬等平台,測試結果讓人滿意,已不再存有上述現象。
電影訂票「秘密」
某博主自爆也被大數據「殺熟」
據博主爆料,他和朋友在淘票票購買同一家電影院同場次的電影《黑豹》,博主發現淘票票中他所有場次的票價均比朋友的貴2元。此外,消費保在微信小程序的電影購票軟體里測試發現,用同一微信賬號購買同一家電影院相同場次的同一部電影,隨著查找時間的不同,購票的價格居然也不同。
在以上博主所提供的圖片中可以看到,兩人同一時間搜索同一家電影院的票價皆不同。
「殺熟」逐漸成為了商家利用老用戶下手謀取利益的行為。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大數據『殺熟』暴露出大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非對稱以及不透明。」並表示,平台通過大數據「殺熟」現象只是獲得了眼前的小利益,最終對於平台來說是極其不利的。對此現象以及行為應該嚴厲打擊禁止。同時認為大數據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則可以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提升用戶體驗。若通過大數據進行違背道德的操作,是一個平台的悲哀。
此外,消費保作為一個免費的第三方維權平台,始終致力於一站式解決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費問題。對於各大電影購票軟體、打車軟體和在線旅遊平台的「套路」,消費保此前也曾發文報道過,而且經常接到消費者對各大OTA平台、網路票務平台以及網約車出行的諸多投訴。事實上,許多消費者對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早已是口誅筆伐,奈何個體消費者的力量太弱,這麼多年來也沒有引起相關企業的重視。
值此3?15「國際消費者維權日」到來之際,消費保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各大OTA平台、網路票務平台、互聯網購物、網約車出行等平台遇到任何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在與企業或平台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建議向政府部門投訴(工商12315、旅遊12301、物價局12358等),或向第三方免費投訴平台(如消費保)進行投訴。
【律師看法】
消費保就這起熱點事件,諮詢了廣東省格林律師事務所的楊河律師。
楊律師表示:價格差別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同樣一個漢堡,在步行街是十多元,在機場可能就三四十元;身高不到1.2米的兒童可免費坐火車等等。我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都實行市場調節價,也就是價格由經營者自主制定。因此,對於運營平台明碼標價的差別收費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爭議。
然而,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價格存在差異性,而在於「殺熟」行為違反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涉嫌價格欺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運營平台利用「熟客」的信任與習慣對其隱瞞了與其他客戶的價格差異,以期通過加價等得到更多獲利,這樣的「殺熟」的行為顯然違反了「公平」與「誠實信用」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運營平台「隱蔽」的加價讓消費者不知不覺被多收錢,這也明顯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有權要求運營平台對價格差別情況進行說明。
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第三條所稱「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是指經營者通過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虛構事實、隱瞞真實情況,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無論是否形成交易結果,均構成價格欺詐行為。運營平台隱瞞了對其他客戶給予更低價的事實,對老客戶展示了更高價格,使老客戶誤認為該價格是針對所有客戶,誘導老客戶以更高價格與之交易,此行為涉嫌價格欺詐。
原文地址:滴滴一口價:新用戶14.9元,老用戶17.9元!你也被「殺熟經濟」套路了嗎? - 消費保-消費者的服務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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