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論
生住滅有無 以及劣等勝 佛依世間說 非是依真實
世間唯有假名,並無真實的實體,故佛說生滅,隨順世俗而說。
無我非無我 非故無可說 一切所說法 性空如涅槃
為何說,我是錯的,非我也是錯的呢?
因為一切說法,皆是無自性,故說無我也是空,故一切顯示為空。
一切法自性 於諸因緣中 若總若各別 無故說為空
一切法都是緣起,緣起故無自性,無自性即空
有故有不生,無故無不生,違故非有無,生無住滅無。
事物存在,不可生。
事物不存在,也不可以生。
故無生也無滅。
已生則不生 未生亦不生 生時亦不生 即生未生故
已經生起的事物,不可再生,因為事物已經存在了。
還未生起的事物,不可再生,因為事物自體本不存在,何來生滅?
生的時候,不可說生,否則形成兩個動作的悖論。況且,未生、已生是無,何來生時生?
有果具果因 無果等非因 非有無相違 叄世亦非理
因為生果者,無果則無因。無因則無果。
若因中有果,幹嘛要生。
若因中無果,連自體都不存在,何能生?
若因中非有果,非無果,則是悖論,不論。
無一則無多 無多亦無一 以是一切法 緣起故無相
若事物不是一,必然不是多。不是多,必然不是一。因為事物皆是緣起,相對的。
若是緣起的,則無自性,故一、多皆是不存在。
註:我們可以這麼證明
若是事物是一,則事物是獨立的,則事物必然不生,要麼與佛教理論相悖,要麼於感知相悖。要麼孤零零地,概念和概念的聯繫就被斷絕了,如此概念本身就被破壞了。
比如母親生孩子,如果存在生。那麼生的存在無需母親和孩子作為依存。而生這個概念卻不生,因為生如果還被人生,那就不是有自性的了。這樣一來就跟生這個概念本身矛盾,被破。
若是事物是異,必然要和其他事物相對而言,那麼就是緣起的,如此無自性,故無法。
緣起十二支 有苦即不生 於一心多心 是皆不應理
十二緣起並不存在,有苦則不生。如果十二支任何一支存在,那麼就是獨立,故不生。
如果十二支是相互觀待,就是緣起,必然無自性,為空。
如果一心,則因果相似相續,同時存在,悖論。
如果多心,則前因後果相互獨立,悖論。
非常非無常 亦非我無我 凈不凈苦樂 是故無顛倒
說常為顛倒,無常也為顛倒。更不是我,無我。什麼凈、不凈。樂,不樂都不存在。以空觀觀一切法,便是無顛倒。
從倒生無明 倒無則不有 以無無明故 行無餘亦無
由於行和無明是相互觀待的,如此皆是無自性,無自性者為空,如此無明和行皆不存在。
離行無無明 離無明無行 彼二互為因 是故無自性
相互為因果,是故無自性。
自若無自性 云何能生他 以緣無性故 不能生於他
無自性者,則不存在,不存在則無生。如此,不能生起他體。
父子不相即 彼二亦非離 亦復非同時 有支亦如是
父和子的存在相互觀待。沒有父親,就沒有孩子。沒有孩子,父親這個概念就無法成立。故兩者無自性,無自性為空,故都不存在。而十二緣起便是如此,任何一支必須觀待,可是緣起則是無自性,無自性則為空,空者無所有也。
夢境生苦樂,彼境亦非有,如是緣起法、所依緣亦無。
就如同有人做夢,夢中十二緣起轉動,但是這個緣生現象並不存在。
若諸法無性,應無勝劣等,及種種差別,亦無從因生
如此,夢中諸法,皆是不存在,故法法平等。更不必探討,他們的因果關係。
有性不依他 不依云何有 不成無自性 性應不可滅
如果事物有自性,自性則是獨立,則無因緣。如果無自性,無自性為空,何來因果?
自他性及滅 無中云何有 故自性他性 性無性皆倒
自性和他性都不存在,何來事物的存在。所以自性,他性,說事物有自性,無自性不都是妄言嗎?一個不存在的事物,何來言說呢?
若諸法皆空 應無生無滅 以於性空中 何滅復何生
諸法皆空,故無生,無滅。
生滅非同時 無滅則無生 應常有生滅 無生則無滅
生滅不能同時存在。沒有滅的存在,何來生。也就是說,如果世界上只有生起,沒有毀滅,那麼這是不合道理的。
如果生滅是存在,他們要麼是獨立,那麼這是悖論的。要麼他們是觀待的,沒有生,就沒有滅。沒有滅,就沒有生。如此二者為空,何來生滅呢?
無生時無滅。不從自他生,是故生非有;無生則無滅。
沒有生,就不存在滅。生起,從自體生,這是不可能。從他體生,也是不可能的。因為自他本是觀待,如果沒有自體的存在,何來他體。
或者,他體生起事物之前,無論他體存在與否,都無法生起。故沒有生起現象,也不存在滅。
有生性應常 無者定成斷 有生墜二失 是故不應許
如果事物存在生,那麼生的存在就是常。如果說生是可以滅掉的,那麼便是斷。如此說來,生起的存在,無論他是觀待生起(斷)、獨立存在(常)都是違反佛陀教法,故說不允許。
相續故無過 法與因已滅 此如前不成 復有斷滅過
若有人用相似相續來解釋,對不起不可以。
因為相似相續,到底事物會不會滅。
如果事物滅了,何能生。
如果事物不滅,何能生。
如果事物生滅同時,是悖論的。
故,主張相似相續必然墮入常、斷見。
佛說涅槃道 見生滅非空 此二互違故 所見為顛倒
若有人說佛陀的涅槃的道理,是說事物不空。
那麼這是顛倒邪見。因為事物如果生滅是存在,無論他是獨立還是依存都是不被允許的。
若無有生滅 何滅名涅槃 自性無生滅 此生非生滅
對方問:如果沒有生滅,那麼何來涅槃一說?
答:如果事物是存在,也不存在生滅啊。那麼何來涅槃一說呢?
若滅應成斷 異此則成常 涅槃非有無 故無生與滅
如果事物會滅,那麼就是斷見。如果不滅,則為常。涅槃既不是斷,也不是常,故說無生無滅。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瑜伽師地論》)
在整個龍樹-瑜伽體系中,涅槃概念不再是滅除苦,而是認識到本來就沒有苦,只要堪破假象,就是涅槃。
滅若常住者 離法亦應有 離法此非有 離無法亦無
如果滅是存在的,那麼離開法也是存在。如果壓根沒有法,那麼滅從何來呢?
如果他需要法的存在才能滅除,那麼這樣一來就不存在事物和滅的存在。
或者,法如果不存在,那麼何來滅?
能相與所相 相待非自成 亦非展轉成 未成不能成
能相(能認識)和所相(所認識的對象),如果處於依存,則為空。
如果不是輾轉成,而是獨立的,那麼何來能所的關係呢?故兩者也是不存在。
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等,一切法准此,皆當如是說。
因此任何依存關係皆是如此,故都為空。
不住相待故 亂故無體故 無性故叄時 非有唯分別
對方問:世界有過去、現在、未來三大時空。
答:不可,三時本不存在。
因為過去要依存現在、未來存在。
現在要依存過去、未來存在。
未來要依存過去、現在存在。
那麼假如設立A,A如果依存未來,那麼他就處於未來左邊,都是過去。
如果A依存過去,那麼他就處於過去右邊,都是未來。
如果A依存現在,那麼它既有可能是未來,也有可能是過去。
如此,無人能夠接觸到未來,那麼既然不能接觸到未來,何來未來和過去一說啊。
並且,無人能夠接觸到過去,因為過去已經過去了,那麼何來過去和未來一說。
並且,如果過去和未來不存在,何來現在。
並且,過去和現在,本身是一對矛盾的概念。因為所謂過去必須依存現在,而無時無刻不在流變,如此壓根就不存在一個穩定的現在,如果沒有現在,怎麼會有過去。
或者說,本身過去和現在概念的建立,就是相對的,以現在為中心,那麼才有未來、過去的存在。而同時,現在的建立,又需要未來、過去的存在。同樣未來也是如此。相互觀待,便無體,如此可以說三時的存在就是妄言。
由無生住滅 叄種有為相 是故為無為 一切皆非有
對方說:一切有為法,皆有生、住、滅三相,而無為法沒有。
答:一切都無所有,為何?
滅未滅不滅 已住則不住 未住亦不住 生未生不生
事物還未滅掉,那麼滅不滅?
自然不滅,因為事物是存在的。
那麼已經住了,還能住嗎?自然不能。
事物還沒有住,能住嗎?不存在,就不能說住一說。
事物還未生起,不能生。生起也不能說生。
有為與無為 非多亦非一 非有無二俱 此攝一切相
有為與無為非多、非一、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都不存在。
世尊說業住 復說業及果 有情受自業 諸業不失亡
對方說:世尊說存在業和果,業不失去。
已說無自性,故業無生滅,由我執造業,執從分別起。
不然,已經說過,無自性,何來業呢?
業從我執所起,我執從分別起。分別就是沒有認識到一切法空的道理。
業若有自性 所感身應常 應無苦異熟 故業應成我
業如果是有自性,那麼他就常,哪裡果報、苦呢?那麼業就成了我。
業緣生非有 非緣亦無有 諸行如幻事 陽焰尋香城
如果事物是緣起的,則是無自性,那麼如此不可說存在。如果事物是存在的,則不可認識。所以,業的存在也是如此。諸行就如同幻夢一般,並不存在啊。
業以惑為因,行體為惑業,身以業為因,此三皆性空。
若業不存在,那麼十二因緣都是空。故身、行、業都是不存在的。
無業無作者 無二故無果 無果無受者 是故皆遠離
業,作業者,果,受者都是不存在,這些概念都要遠離。
若善知業空 見真不造業 若無所造業 業所生非有
如果能夠透徹理解一切法空,則不會造業,那麼沒有造業,何來業。
如佛薄伽梵 神通示化身 其所現化身 復現餘變化
就如同佛施設的假象,何來實物?
佛所化且空 何況化所化 一切唯分別 彼二可名有
佛所幻化的假象,一切分別都是假象啊。
作者如化身 業同化所化 一切自性空 唯以分別有
一切皆空啊。只有你認為他存在,除此之外什麼都不存在。
若業有自性 無涅槃作者 無則業所感 愛非愛果無
如果業有自性,那麼就不存在作者。因為業無需有人造業就能存在啊。自然就沒有涅槃了。
一系列什麼果報啊,都是不存在的。
說有或說無 或說亦有無 諸佛密意說 此難可通達
諸佛說有,說無都是有特點含義的,難以通達啊。
色從大種生 則從非真生 非從自性生 彼無非他生
色從四大種生起,那麼色和四大種實際上就是假有。他不能由自體生起,也不能由他體生起。
一中非有四 四中亦無一 依無四大種 其色云何有
色中沒有四大種,四大種也沒有色,那麼色中沒有四大種,何來色的存在呢?
或者這麼理解,
色為果,四大種為因。那麼因中無果,何能生果呢?
最不可取故 由因因亦無 從因緣生故 有無因非理
若謂能取色,則應取自體,緣生心無故,云何能取色。若剎那生心,不取剎那色,云何能通達,過去未來色。
色的存在,必須要認識確認。如此,探討色存在不存在,首先要探討認識本身存在不存在。
可是,認識本身也是由因緣生起,故認識也是無自性,也就是空。
那麼,既然我並不存在,何來我所呢?
並且,認識如果能夠抓取色的存在,那麼他也首先應該認識自身的存在。而正如,眼睛不能自見,刀不能自割。既然他不能認識自身的存在,何來認識他體的存在呢?
若說,色有三時,即過去色,現在色,未來色。這是錯的。
為什麼呢?剎那生起的認識,何以能夠認識剎那的色呢?
如果他連剎那的色都無法認識,怎麼能認識過去、未來的色呢?
況且,過去已經過去,未來還未到來,現在只是剎那生滅,何來認識一說呢?
故知道,實際上色法、認識皆是無自性,皆為空。
顯色與形色 異性終非有 不應取彼異 許同是色故
事物的顏色、形狀,都歸屬為色。那麼他必然要符合色的標準。
可是,如果兩者存在,必然可以區分他們的存在。他們必然是不一樣的。
故,顏色、形狀、色本身,都是不一樣的。既然都是不一樣的,何來顏色、形狀能歸屬於色中呢?
眼識非在眼 非色非中間 彼依眼及色 偏計即顛倒
眼識的存在,不在眼根,不在色中,那麼請問,眼識存在在哪裡呢?
可想而言,眼識的存在,本身就是妄言。
如果眼識存在,實際上他就不能認識事物了。
若眼不自見 云何能見色 故眼色無我 餘處亦同爾
如果眼睛不能看見自己,何能看到他體呢?所以眼、色都是無自性的,其他也是如此。
況且,眼根本質上也是因緣和合而成,故其也是空。
換言之,只要一個東西,他處於依存關係中,便為空。如果是獨立存在,就是孤零零的存在,本身就是無因而有。
眼由自性空 復由他性空 色亦如是空 餘處空亦爾
眼根由於要依存對方,才能存在,故無自性。而所依的事物,本身也是因緣和合,故無自性。識的產生,要根、境的配合,故無自性,故一切皆空。
若觸俱一起 則餘者皆空 空不依不空 不空不依空
叄非有自性 不住無和合 則無彼性觸 是故受亦無彼止內外處 而有心識生 是故識非有 如幻如焰空由依所識生 是故識非有 識所識無故 亦無有識者
說的很清楚,六識、六根、六塵。
首先看六識,識的產生要根和境的配合,所以處於依存關係,故無自性,故空。
然後看六塵,如果六識不存在,那麼六塵也是空。認識都不存在,還存在我所嗎?
如果六塵、六識不存在,就不存在六根。
除非你承認這三者本身就是獨立存在,那麼六識存在,卻不需要其他來配合。那麼壓根就沒有認識對象可言。如果沒有對象,哪來認識這回事。
其他也是如此
一切無常者 非常無有常 常無常依性 其性豈能有
問:
一切法皆是無常。那麼這句話是否無常?
如果是無常,那麼倒是符合這句話,但是既然這句話是無常的,那麼就有常的可能性。
如果是常的,那麼那你龍樹不就是胡說八道嗎?
答:常和無常本來就是相對概念,既然是相對概念,兩者都是無自性,故兩者都是空,都是不存在,壓根就不應該問這個問題。
愛非愛顛倒 緣生貪嗔痴 是故貪嗔痴 非由自性有
於彼起貪慾 嗔恚或愚痴 皆由分別生 分別非實有所分別無故 豈有能分別 以是緣生故 能所別皆空
愛和非愛,本身就來源貪嗔痴,如此就是無自性,便是空。
這些習氣,都是來源於分別,故都是空。
所分別既然為空,那麼就不存在能分別。因此由於緣生,所以兩者都是空。
四倒生無明 見真則非有 此無故行無 餘支亦如是
依彼有性生 彼無此不有 有性及無性 為無為涅槃
有為之四顛倒,指凡夫對於生死有為法所執之四種謬見─常顛倒(梵nitya -viparya^sa )、樂顛倒(梵sukha -viparya^sa )、我顛倒(梵a^tma -viparya^sa )、凈顛倒(梵s/uci -viparya^sa )。
這四種顛倒,生起無明。如果見到真實(空),那麼就不存在四種顛倒。
如果沒有四種顛倒,那麼十二緣起全部被破。因為任何一環都是一環套一環,任何一環破掉,都代表全部十二緣起全部不存在。
如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全部處於依存條件,故無自性,為空。
諸法因緣生 分別為真實 佛說即無明 發生十二支
因為不明白真實(空性),所以起無明,起分別,所以才有十二緣起的存在。
見真知法空 則不生無明 此即無明滅 故滅十二支
如實了知諸法性空,即不生無明,此即無明滅;無明滅故,十二支悉滅。何以故?
若審觀察,諸行如幻、如陽焰、如尋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則無明不起,即無明滅,故十二支皆當息滅。
行如尋香城 幻事及陽焰 水泡與水沫 夢境旋火輪
無少自性法 亦非無有法 以從因緣起 法無法皆空以此一切法 皆是自性空 故佛說諸法 皆從因緣起勝義唯如是 然佛薄伽梵 依世間名言 施設一切法不壞世間法 真實無可說 不解佛所說 而怖無分別
一切如夢幻泡影。
一切法皆因緣生,緣起之理,則無自性,無自性則是空,故一切事物都是不存在的。故不應議論事物是存在的,不存在的,有的,無的。
故一切法皆是空,空性就是緣起之理。勝義就是如此,不過為了說法的方便,隨順世俗施捨名言說法。
如此不壞世間法,真實的空性本無可說,但強名之曰空。
如果有人不解佛所說之道理,就會害怕無分別。
簡單來說,龍樹在這個論的主體思想就是
事物存在,有兩種方式
1、依存的,如果事物處於依存中,那麼便是無自性,無自性就是空。
2、獨立的,如果事物是獨立的,那麼事物就是常一不變,如此不觀待因緣,那麼他就是無因而有,如此就和其他概念產生矛盾。
比如能認識和所認識,都是要和認識發生關係的。
如果承認,兩者是獨立存在的,那麼所認識,無需認識主體,無需能認識。那麼這是武斷的。
因此無論主宰事物如何存在,他都會發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因此事物壓根不存在。
這裡空性就等於緣起。
緣生,只是作為龍樹論證的跳板、橋樑,而不是他的最終目的,他的最終目的就是證明空性。
舍利弗,如來所說諸法無性空無所有,一切世間所難信解,何以故?舍利弗,是法無想離諸想,無念離諸念,無取無舍無戲論無惱熱,非此岸非彼岸非陸地,非痴非明,以無量智乃可得解,非以思量所能得知。無行無相無有惱熱,無念過諸念,無心過諸心,無向無背無縛無解,無妄無妄法,無痴無痴法,無有痴網無名無言,無說無不說,無盡無不盡,無行無行相,無道無道果,無離過諸離,無思惟無雜糅,不取不舍,無得不可得,除諸滯著除貪恚痴,非實非虛妄,非常非無常,非明非不明,非闇非照。不在心,無有性,性本空。能降伏魔,降伏煩惱,降伏五陰,降伏十二入,降伏十八界,降伏說有五陰者,降伏說有十二入者,降伏說有十八界者,降伏說有眾生者,說有人者,說有壽者,說有命者,說有有者,說有無者,降伏一切諸邪行者,舍利弗,我此聖法,皆能降伏一切貪著乃至說有法者,不信樂諸法如實相者,逆佛法者。所以者何?舍利弗,若有眾生說我者,說人者,說眾生者,說斷滅者,說常者,說有者,說無者,說諸法者,說假名者,說邊者,皆違逆佛,與佛共諍。舍利弗,乃至於法少許得者,皆與佛諍。與佛諍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若非我弟子,即與涅槃共諍,與佛共諍,與法共諍,與僧共諍。舍利弗,如是見人,我則不聽出家受戒。舍利弗,如是見人,我則不聽受一飲水以自供養。
《佛藏經》
妙吉祥言:「如是!如是!誠如所說。如人夢中雖謂游止種種方所,而無去、來、行、住、坐、卧,亦無真實游止處所。菩薩亦爾,雖住寤時,有所修行而無行想,觀所行行本性皆空,於諸法中無所取著,達一切法無狀、無相、無阿賴耶、無尼延底,與虛空等本性空寂。若諸菩薩能如是行,無所執取、離諸戲論,是天、人等真凈福田,堪受世間恭敬供養。」(《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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