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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職安置第一!老兵8大委屈急盼退役軍人事務部出重拳!

作者:第一幹事

「不要讓英雄既流血又流淚,讓軍人受到尊崇,這是最基本的,這個要保障!」

平地一聲雷!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將民政部的退役軍人安置職責,人社部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以及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有關職責整合,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國超過5700萬退役軍人(官方之前統計的數字),終於有了期盼已久的娘家!保障退役軍人權益,為退役軍人服務,終於有了專門的機構部門!退役軍人奔走相告,現役軍人喜笑顏開——退役軍人的今天,就是現役軍人的明天!

那麼,退役軍人事務部究竟該管些什麼呢?綜合這些年的所見所聞,包括許多軍旗獵讀者們反映的情況,試提出以下十大亟盼:

一, 轉業軍官降職安置

關於部隊幹部轉業安置,中央有明確文件規定。近幾年面臨軍隊改革,更是又出台了裁撤降並改單位放寬條件、自主擇業年限放寬年限等相關輔助文件。領袖曾大聲疾呼:軍轉幹部是寶貴財富。但到了各地,實際操作起來,有的就玩文字遊戲、鑽規定空子,在軍轉幹部的安置上就低不就高,甚至拿「以前都是這樣的」來搪塞敷衍。退役軍人事務部成立後,首先就請巡一巡、查一查、管一管。對於過去無端被降職安置的軍轉幹部,該給恢復職級的就給恢復;對於某些在安置工作中違背中央政策法規,亂作為、不作為、胡作為的領導,以法查處。

二, 轉業幹部編製身份

如果說降職安置,很多軍轉幹部還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那麼,編製身份都落實不了,被人侵佔,待安置一待就是一兩年甚至三四年,那就真是叫人忍無可忍了。去年某市轉業幹部按積分排名選崗,有人總分靠前,選了個公務員編製的崗位。結果會後該單位直接告訴他:那個崗位有人定了(大家都懂的),拿出來就是做個樣子。如果要去,只能換事業編製的崗位。據說當事人直接鬧到軍轉辦、編辦,相關部門也拿某單位沒啥辦法,最後只能給當事人換了個崗位。還有網友風戈,自述「2016年3月8日確定轉業」,到前幾天,整整兩年後,才剛剛落編落崗。背後原因有多複雜,對中國國情了解的人自己可以展開想像的翅膀。

三、士官安置長期拖延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但實際中呢?為什麼在某些地方退役老兵成了維穩對象、上訪群體?還不是地方找借口找理由不妥善安置他們嗎?

老單位的同事,四級軍士長退伍選擇回老家縣城安置。結果等了足足兩年多,才等到了一個普通辦事員崗位。兩年中,只能到處打臨時工賺點貼補家用。這樣的例子,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他自己都「知足」地說,比起某些用買斷代替安置的戰友來說,他已經算是幸運的了。

四、家屬安置有法不依

按照軍官轉業隨軍家屬隨調等相關政策,軍官轉業地方工作後,家屬應給予安排。在地方有正式的工作單位(有正規的檔案),那麼就安置相對應的正式工作單位(公務員、事業編、企業編等)。結果有些地方或者以「逢進必考」為借口,重新組織家屬考試;或者咬文嚼字以最高難度給家屬安置設坎。同批轉業的一名正團職大哥,本人原籍在中部三線城市,長期在西北邊防服役,愛人工作在駐地事業部門,但戶口在中部省會城市。結果有關部門提出:想解決家屬安置問題,只能轉業回原籍三線城市;想進省會城市,因為家屬所謂「人戶分離」問題無法隨調安置,導致本人回來了,家屬卻要麼留下、要麼辭職。這樣不以事實為依據,法規為準繩,抬高安置門檻,置退役軍人困難於不顧的事例舉不勝舉。

我不知道有關部門這樣的解釋是否站得住理。我只知道,依法理,說好的裁撤降並改部隊的各種優待呢?講人情,難道非要逼得一家三口分居三地?不然,就只能逼家屬放棄帶編製的單位丟掉工作才能團圓?軍嫂帶著孩子陪丈夫守邊防多年容易嗎?為什麼非要讓他們還沒回家鄉就先寒了心?

還有,都知道師團級領導的安置是重點,正團職領導都這樣,請問類似境遇的營以下幹部,上哪說理去?

五、退役老兵醫療養老

今天好友梅花中校也撰文講了個例子:2007年,一位剛退役不到2年的優秀士兵自殺,我趕去追訪才知道,在隊時積下的傷病,到地方工作後才顯現,僱工單位、民政甚至部分部隊領導,冰冷的面孔冰冷了他的心。

眾所周知,很多基層軍人,特別是邊防、野戰的軍人,因為長期訓練強度大、生活條件艱苦、任務繁重,留下了一身傷病。而由於醫學的不斷發展,有些傷病隱患是退役後才檢查出來的。就以幹事熟悉的空降兵部隊,那些跳傘數百次的老兵,有幾個腰好的?對於這樣的退役老兵,難道他們離開部隊後查出傷病情,組織就能不管不顧嗎?

六、參戰、傷殘軍人撫恤

改革開放40年來,國家先後20多次出台文件,提高提高殘疾軍人撫恤標準、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標準。但在落實過程中,仍然存在補助標準偏低、條件認定困難、補助對象認定人為設置困難、享受醫療費報銷等補助不統一等情況,特別是對參戰參(核)試老兵的撫恤政策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從作戰英雄到上訪老兵」的悲劇,就像前幾天我們推送的參戰烈士趙佔英的母親因沒有路費20年後才到兒子墓前看望一樣,不是個人的悲劇,而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恥辱。(《 剛剛,20年沒路費看烈士兒子的母親走了!軍人優撫因她一哭出台》)

遺忘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我們已經是全世界GDP全世界排名第二的國家。請更加善待那些為這個國家崛起和強盛付出犧牲的老兵吧!他們為了保衛國家的和平安寧,人人都經歷過血與火的生死考驗,值得更多的尊重和體恤!

七、復轉軍人待遇落實

按有關文件規定,軍轉幹部到地方工作後,享受同等級別的政治待遇。但事實上呢?到了地方後,卻什麼待遇也沒有。比如正團職安排正科、技術正營安排普通科員……除了工資上可能享受所謂的級別,其他什麼房補啊車補啊,多半是沒有的;單位內部的集資房福利房等,排名是要靠後的;還有子女上學的問題,孩子隨家長在教育落後的邊防野戰多年,轉學多次,好不容易跟著父母一起回到了家鄉,想進個離家近點的好學校,都擠不進去……七尺男兒,戍守邊疆多年流血流汗不流淚,這時候卻只能束手無策,看著妻兒委屈地掉眼淚,怪自己當初為什麼要去當兵!

八、退役軍人榮譽體系

據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解放軍原總政治部主任助理岑旭中將在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大會發言中建議,構建完善軍人榮譽制度體系,出台《軍人軍屬榮譽法》,將退役軍人和軍屬群體納入優先優待範圍。

雖然這個建議來得有點晚,雖然很多戰友對現役軍人依法優先都推進艱難的大環境下,退役軍人和軍屬群體納入優先優待範圍能起到多少實質作用心存疑慮,比如現役戰友在售票窗口看著「軍人優先」牌但就是賣不動腿怕被群眾指指點點「插隊」「與民爭利」……但有總比沒有好,想到了總比沒想到好。哪怕只是先用法律形式確立退伍軍人火車買票優個先、逛個公園免下票,至少,「最沒用的證——退伍證」「最沒用的章——軍功章」這樣讓人心痛痛心的呼喊聲,可以稍微少一點、弱一點。

「不要讓英雄既流血又流淚,讓軍人受到尊崇,這是最基本的,這個要保障!」

今天,退役軍人事務部成立的消息,在我們軍轉群里一刷再刷!大大曾說:各級幹部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一件接著一件辦,一年接著一年干,就一定能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讓全面小康的夢想照進現實。

我們亟盼,新成立的退役軍人事務部,能想退役軍人之所想、急退役軍人之所急、解退役軍人之所困,從處理「八大難題」開始,較真碰硬,一件接著一件辦,一年接著一年干,就一定能讓退役軍人過上好日子,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的夢想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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