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工作?快戳!
「有人教你做偉人,有人教你做小人,卻沒人教你做你自己」
1、你的G點在哪?
咳咳。
這裡說的是興趣點。
NO SEX。
可還是好多人找不著。
現代教育很神奇,有人教你做偉人,有人教你做小人,卻沒人教你做你自己。
我們活的好像「ctrl+c」「ctrl+v」。
初中同學錄,99%的人喜歡唱歌、跳舞、羽毛球;
高中統一吃卷子;
最痛苦的是大學,百無聊賴的在床上刷劇和遊戲,刷啊刷啊我的驕傲放縱~
沖啊沖啊我的大學結束了~
渾渾噩噩找了工作,為了賺錢又稀里糊塗幹了幾年。
哎呀。
某一天。
你突然發現你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
你突然發現你特別羨慕那些小時候就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
那怎麼知道你的興趣點在哪裡呢?
首先,看你的時間花在哪裡。
你的自由時間花在哪裡,是有導向性的。
你一定是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比較享受,沒人物理考3分還天天自學物理的不是嗎?
所以大部分人的興趣要看時間花在哪。
可能是刷美劇;
可能是逛淘寶;
可能是做美食;
巴拉巴拉~
2、G點不明顯?試試看啊!
還是會有人說:我找不到我的時間花在哪了啊。
恩,的確有很多人,他們屬於閑下來看看電視也行,打打遊戲也行,好像沒木有興趣,各項活動分配的時間差不多。
不得不承認,世界上可以分成兩種人。
一種比較「中庸」的,對事物的喜好沒那麼分明。
一種比較「奇葩」的,像我一樣嬌滴滴,卻愛憎分明。
那第一種人怎麼確認G點呢?
很簡單,嘗試。
我之前曾寫過一篇文,裡面提到過「沒話說是因為見識少」。
同理。
你不知道你對什麼感興趣,極有可能是因為你見的太少。人在花園裡,怎知花園外的風景呢?
比如我閨蜜糖糖,她從小就是個性格溫和的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畢業兩年找了五份工作。
每一份工作她都勤勉認真,能近乎完美的完成任務。可她自己知道,這不是她想要的工作,她還沒有為工作燃起內心的熊熊烈火,可激情就快被日常瑣碎給耗沒了。
有一次她路過蛋糕店,看到裡面的蛋糕非常漂亮,想著這麼漂亮的東西我能不能做出來?
於是她迅速的買了個烤箱,照著百度做了一堆餅乾。
我發誓這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難吃的餅乾。
但這並不影響未來的6年里,我打電話給她,她要麼是在研究各種食材,要麼是在做食材的路上。
現在,她已經是當地小有名氣的蛋糕私廚了。
那種隔著電話都能感覺到的婊氣衝天。
我非常慶幸她有過這麼個試錯的經歷。
否則,我就吃不到那麼多好吃的蛋糕了。
雖然試錯會消耗一些時間和精力,但它可以幫你排除不喜歡的部分。一朝確認摯愛的工作,內心的奮鬥之情便會油然而生。
就像身處不知何處盡頭的黑暗冗道里,坐在原地可能很安全,伸手往前走可能會摔跤,但摔了幾次之後,突然見到了光,那種喜悅難以言表,心間開出一朵花來。
3、圍繞G點去開發
一定有人會說,我找了半天發現,發現我的興趣不能用。
看電視、打遊戲、逛淘寶。
垃圾。
不是興趣垃圾。
是你把自己的興趣想垃圾了。
好好努力,這些興趣一樣金光閃閃好嗎?
你不認為它們可以作為工作,是因為你本身把工作想的狹隘了。很多你認為不可以作為工作的「興趣」,恰恰可以成為很酷的工作;很多「興趣」本身不能成為工作,但圍繞它延展出來的許多工作,卻非常非常牛逼。
我身邊有個男生,自小就很愛護自己的皮膚。
上大學的時候他細心研究護膚知識,把好用的護膚品推薦給大家,做微商。
很多人瞧不起微商。
尤其是五年前、賣化妝品的、男、微商。
可他沒在怕的啊。
他把所有心思都投入到產品試用和研究上去,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收集用戶反饋。
現在,他選中的品牌越來越受歡迎,我倆共同的朋友幾乎都從他那兒拿貨,從水乳到面膜,一套一套的。
雖然我恨,每個月多花了好多毛爺爺。
但他成為了圈內公認的護膚大師。
25歲就實現了自己的小目標,羨慕的我們這群老年人老淚縱橫。
我身邊還有一個女生特別喜歡寵物,從小就希望能當個獸醫。
無奈理科太爛,夢想破滅。
在中國,幾乎每個學文科的女孩背後都有這樣的爸媽,認為公務員是地球上最好的工作。
勸說她不要再打寵物的主意了,宛如她是個智障。
可她偏偏自學了動物心理學。
通過了很多很多的培訓和考試。
現在,她是北京很有名的一位寵物行為訓練師。
雖然實現夢想有困難,但她自己轉了個彎,還是繞到了寵物身邊。
SO~
我們確認工作崗位的時候。。
什麼樣的興趣可選?
看電視的可以。
打遊戲的可以。
逛淘寶的可以。
直接來不行?
簡單點,找周邊,延展出來的工作,一樣可以很酷很牛逼。
4、G點不吸引人了?用「痴迷」啊
有些人說我找到興趣點了,可好像也沒有多感興趣啊,干著干著就不想幹了。
說實話,這簡直太常見了。
總有人覺得工作無趣,生活無趣,連活著都無趣。
僅僅是因為
他太~~~~~特么懶了。
懶癌,又稱「阿爾茨葛大爺症」,會降低患者在工作對挫折的耐受性,蠶食其對正常生活的興緻,最終變的又懶又喪。
對抗懶的最好方式,就是從手頭做起,逐步進入痴迷狀態。
戀愛是痴迷的典型。
對待飽含興趣的工作就是這樣啊,一下子就陷進去了。
實話說自從開始工作,我就感覺自己嫁給了寫稿。
以前我最討厭勤奮了。
我覺得勤奮的人就是用戰術上的勤奮掩蓋戰略上的懶惰。
是麻痹自己的傻逼。
可是,當我看到了身邊很多已經非常優秀的人仍舊十分努力的時候,我內心是很有觸動的。
痴迷,是治癒懶癌的良藥。
痴迷也可以培養,就像十年前愛上一個怪咖的時候還勸說自己TA很完美一樣。
我們也可以帶著「痴迷」的眼光去看待工作。
情人眼裡出西施。
沒有的,可以像我一樣想像一下美食·······
李銀河老師曾說過:凡是在某個領域有優異表現的人大都是陷入對所做之事痴迷狀態之人。
抓住不放,鍥而不捨。
出任CEO,爭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5、現在才用G點是不是太晚了?根本不是!
有人說,看到這篇文太晚了·····
我已經20歲啦,別人學畫畫五年啦,我怎麼趕得上?
我已經28歲啦,別人學烘焙十年啦,我怎麼趕得上?
額······
這個G點又不像男人的小馬達,過了四十歲就基本······
1萬個小時定律,可以翻譯成「只要在一個行業里精耕細作6/7年,你就能成為專家。」
努不努力都會到40歲。
在你40歲之前,你還有多少次成為專家的機會?
80歲呢?
微信添加公眾平台大夏丸子,閱讀:
比其TA,熊孩子根本不足為懼
江歌劉鑫案:別跟我玩反轉,人渣就是人渣
吐槽屆的太后,文學界的大王,大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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