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江歌案丨你可能不會同意我的觀點,但我依然有5句話要說

罪惡已經發生

人性的惡卻從未停止

有人問我,對於江歌案,你怎麼看。

面對蔚為壯觀的圍觀之勢,我有,且只有五句話想說。

1、陳世峰殺人有罪,毋庸置疑。

2、劉鑫德行有虧,律法無罪。

3、江母喪女可憐,武器可怕。

4、媒體網友造勢,大吃人血饅頭。

5、教育功利狹隘,盲區無人在意。

你們到底想要陳世峰死刑?還是想要法律公正?

該案最為荒謬之處莫過於:亡者江歌,她或者時候最親近的兩個本應抱頭痛哭的人,卻在互相折磨;萬眾均在圍觀傷痕纍纍的兩個受害者,卻鮮有人提起這一切的源頭:殺人兇手——陳世峰。

網路民意忘了這一點,或,他們根本不在乎這一點,只在乎表演自己的正義感。

偶有文字,也只是簡單呼喊「判他死刑」、或粗口相向。

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待這個擁有偏執型人格的殺人兇手呢?

殺人,為惡,是犯罪者。這些,都毋庸置疑。原則上——法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但,如果因為沒判他死刑,你就覺得法律不公,那麼問題來了——「你既要靠法律實現公正,又要因為它沒有滿足你的死刑要求而覺得它不公正,那麼,法律究竟是保障公正的公器?還是你滿足發泄個人情緒的工具?」

那些口生生要公正的小夥伴們,你們到底是要公正本身呢?還是只想要你想要的那個「公正」?

被眾人踩在人性貶義詞中的劉鑫

1、自私、怯懦、忘恩負義,不能夠被原諒。但是,「她不可原諒」與「我們能任意對待她」明顯不是一個概念。

自私、怯懦、忘恩負義——這是人性,不是犯罪。法律可以制裁罪犯,它可以制裁人性嗎?如果可以,那麼,小夥伴,你就要做好心理準備,「你地鐵上沒有給老奶奶讓位置,法律判你監禁七天」「你走在馬路上,撿到一元錢,沒有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法律判你沒收一半私有財產」「你在回家電梯里遇到一個漂亮姑娘,意淫一番,法律判你強姦罪」……

有小夥伴又會說,法律不可以,但是我們這些「正義」的人心可以審判人性啊。如果可以,那麼,小夥伴,你依然要做好心理準備,「你地鐵上沒有給老奶奶讓位置,旁邊圍觀老大爺們以人心的名義扇你三耳光」「你走在馬路上,撿到一元錢,居委會大媽以人心的名義站大街上立牌子發傳單罵你不要臉」「你在回家電梯里遇到一個漂亮姑娘,意淫一番,小區所有鄰居以人心的名義集體跑你們家門口吐口水」……

2、如果劉鑫當時出去,除了多一條人命,還能幫到什麼?

3、害怕(不知道怎麼面對這個現實和自己的內心)+自私(擔心承擔責任)=不和江母見面。否則,哪怕是裝,都早就和江母見面了。如果她真的是像大家所猜測的,是一個極度酷冷的人,那她早就應該清醒地判斷出「避不見面、出言不當甚而不遜」與「儘早見面、哭死在江媽媽懷裡」的利弊關係。而她避而不見甚至威脅江媽媽的做法,在我看來,她的那些行為,除了嚴重自私、不想承擔責任、撇清和自己的關係中過激性自保本能,正是因為她內心深處的慌亂失措所致。再重複一遍,自私不犯法。而且我們也是自私的。別說殺人者並非劉鑫,如果有一天,換成是我們自己哪怕過失殺人,如果有機會有可能擺脫嫌疑,比如不留線索地逃離無人現場、比如能偽裝成死者自己摔倒死亡,我們會怎麼樣做?有多少人會主動承擔這個責任?

在一切暴露之前,我們極可能受良心譴責,但如果暴露,在自保本能的驅動之下,我們有多大的可能會竭力為自己辯護?我沒有標準答案,每個人自己才有自己的答案,畢竟這生活中也確實可能存在聖賢。

4、什麼294天之後才願意見江歌媽媽?原因很簡單,我們可以假設一下:「你第一次見到家中某位長輩的時候,一時猶豫而沒有喊他。那麼,今後每次見到他,你都會覺得『上次我沒叫他,現在叫,更不好意思啊,沒辦法解釋上一次的沒叫啊』……每這樣猶豫一次,難度就增加一層,到最後,你會幹脆躲在人群中裝著沒有看見他。」

之於劉鑫,我無意替她辯解,僅是就事論事的分析。我也無意於研究人性心理,更無意揣測推斷咱們各自內心的暗黑,只是不願懶惰地站在人性字典里的那些褒義詞上享受戰無不勝的感覺而已。

可憐喪女,手持無形大殺器的江歌媽媽

希望判處兇手死刑,這是常情,能理解。號召大眾簽名,當然也可以,但,法院基本不會也不需要以此為據,只能算是表達一下民意。但針對於某些對於劉鑫的調查與公開,江媽媽的行為有較大的違法嫌疑(在我們國家的民眾中,情與法之間,仍然處於漿糊狀態,情感即正義,高尚即法律,隨處可見)。

江歌媽媽的所有行為當然可以理解而且深感同情,她心中的痛苦,性質和程度都遠遠高於劉鑫,但是,她其實已經被仇恨燒昏了,她繞在裡面出不來。我們當然無權要求她不那麼痛苦或稍具寬恕意識(這個寬恕,不是指寬恕具體的劉鑫,而是寬恕人性的柔弱和陰暗),但她本身的復仇女神狀態,也確實是劉鑫不敢面對她的原因之一。即使做為毫無關係的觀眾,但看著視頻里的她的狀態,說真的,我也害怕。一個無底的黑暗深淵——這就是她的狀態。就算最後兇手死刑,劉鑫道歉甚至自盡謝罪,都無法將這個深淵填平。無辜的女兒死亡,從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她的道義武器,而且她懂得並且已經運用這個武器了。

蘸著人血吃饅頭的圍觀媒體與網友

不是人們不知道事情的根源是什麼,而是人們知道談什麼才有人看。某些媒體刻意用最容易撩撥圍觀群眾情緒的觀點和字眼來刺激自己的被關注度和轉發量;廣大網民也願意在這個時候,讓自己覺得自己是一個「善良」、「正義」的人,從而充滿「暴戾」的發表自己的極端言論(江歌媽媽恐怕這一生都無法明白這一點,反會認為所有的網路暴戾都是仗義執言)。

看著自己的血被做成餵養這些媒體與網民的人血饅頭——這真的是你們口中死者為大的江歌想要的嗎?

我堅信江媽媽和劉鑫的關係演變過程中一定在哪兒出了問題。也就是說,事情原本一定有機會可以不是這樣。她們原本可以相擁而泣。雙發一定在哪個看上去不顯眼但其實很關鍵的交流節點上用錯了方式,或被媒體噱頭式的表達誤導。良性交流的可能性突然塌陷,一轉而成相互怨恨。

對於那些譴責劉鑫不能穿紅、不應該自拍、不該有笑容的人,你們悲憤至極,然後,你們放下鍵盤,轉身出去和朋友喝酒猜拳,在你所認為如此深重的人性黑暗面前,你沒有維持住兩個小時的緊鎖眉頭、淚流滿面……

教育到底教了些什麼給我們

1、我們現行的教育,我們的文化,都讓我們堅信,「一命償一命」才是最正確的觀念。「有仇報仇」——這水滸式的價值觀使得我們從生命與法律這個維度來看,與宋朝無異。而與我們同處一個地球寸的西方國家,他們的價值觀又是什麼樣的呢?《教父》中老教父有能力為被殺的兒子報仇,他放棄報仇換來和解。鬥爭——不能使他的兒子活轉過來,只能使更多人死去;

來,只能使更多人死去;2000年,江蘇四個失業青年潛入別墅行竊,殺害屋主德國人一家,破案之後,當地德國僑民募集捐款為江蘇貧困家庭的孩子支付學費,堅持9年,希望能夠減少因貧困而產生的犯罪行為。

2、誰引導我們以正確的方式與心態去談戀愛?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我們防範早戀甚於防川,反反覆復通過各種方式與渠道,告訴孩子們——禁止早戀。於是,學生戀情在學校的三令五申與家長的嚴令禁止下,從地上轉到地下,他們自己暗地裡磕磕絆絆的摸索著去學習戀愛。什麼好感?什麼戀愛?如果判斷戀愛對方是否適合於自己相處?如何處理戀愛中的矛盾與問題?如果面對戀愛與分手?……除了知道不能被學校、家長發現,對於戀愛的方式與態度,他們一無所知。因噎廢食的我們,為了可能會發生的「影響學業」,關閉對於所有孩子的戀愛觀樹立之教育。

3、我們只教會孩子們「農夫與蛇」、「東郭先生和狼」,告訴他們不能救蛇和狼。卻沒有教給他們:你救蛇就救蛇,幹嘛要把蛇暖在心口?你不是蛇咬死的,你是缺乏基本常識蠢死的。蛇從凍僵狀態醒過來,怎麼知道你是在救它還是打算拿它回家煲湯?這世界,人殺的蛇多,還是蛇殺人的多?所以,誰更怕誰?狼,與之同理。救人危難和防範傷害,這,原本就是兩個概念。

悲劇已經發生,人性的惡卻從未停止。網路暴力以一種「農民起義」之勢向我們襲來。我知道你可能不會同意我的觀點,但我依然有五句話要說!


推薦閱讀:

請問,善良是什麼?
善良的人真的活該被欺負嗎?
保姆縱火案啟示錄:你需要有選擇的善良
如何防止自己因為別人利用同情心被騙?

TAG: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