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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到底賦予了公民什麼樣的權利?

四川省岳池縣楊天直因上訪致死終於有了官方表態。國家信訪局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擾和阻礙群眾正常信訪行為,一旦發現,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看到這裡死人也能笑出眼淚來,因為官家說: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問題,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看來楊天直的死可以蓋棺定論了。

問題是:

一, 今年8月16日,四川省岳池縣村民楊天直等一行4人,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出來不久就被一夥不明身份者截獲,拘禁在一輛麵包車上,長達81個小時——期間他們被施以毆打,不給任何吃食,屎尿全拉在褲襠,最後被丟棄,然後71歲的楊天直被發現死在了路邊的。在國家信訪局的大門外,全國各地的截訪人員都聚集在那裡,每天都上演各種各樣的截訪悲劇而不被「發現」,那些每天維持秩序的警察和保安是幹什麼的?國家信訪局楞是沒「」發現「」

二, 楊天直的信訪問題兩年以來沒有得到政府及時、合理解決,以致搭上性命。請問:憲法到底賦予了公民什麼樣的權利?信訪制度到底能解決什麼問題?

截訪已不是什麼秘密,因上訪被判刑、拘留、勞教也是不爭的事實。每天在國家信訪局上訪的人群證明了公民權利的虛偽。因為你信了、訪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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