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自媒體應堅持原創,別因為版權問題而身陷囹圄
此文是以自身的親身經歷有感而給大家的一個忠告。
小編本身是在一家中小型公司負責微信訂閱號的運營,但是過年前後分別收到了兩家維權公司的通知函。因為之前的運營人員大部分就是搬抄和拼湊。所以在整個過程中基本處於被動的地位。
第一家是因為文章的問題,由於擔心泄露信息,就不粘貼通知函的源文件了。一共是3篇文章,維權公司出示了他們獲得授權書,我也在網上查過了這家維權公司確實做了不少的維權案例,而且基本上都是勝訴。
其中有一篇文章沒有註明任何作者。但這個在版權法上,原作者依然享有版權。在提供原作者授權書的時候,由於只保留了筆名,在原名和身份證上都做了馬賽克,我們一度懷疑其真實性。這個談判過程中,因為這個問題也是爭執了很久。但是我們通過法務了解後明白,只要在審判過程中拿出有效的授權書,都可以作為有力證明。考慮到如果去異地打官司,光費用都要比賠償金高,而且基本不會勝訴。因此,我們做了私下解決並讓對方出具了一個公函。
第二家就比較頭大了,是圖片版權問題,之前我們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太多的注意到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是在網上直接知道複製粘貼過來的。有的圖片可能同樣不會有任何版權的註明,但是這不代表在法律上不承認其版權,你在使用的時候如果未得授權,建議你不要隨意使用。現在圖片的版權費基本都是上千甚至更高。並且這個侵權是屬於長期性的。幾張就能讓你承受過萬的經濟賠償。所以除了你直接使用一些大平台本身攜帶的照片外,勁量自己創作。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百度一下煎蛋網和視覺中國的圖片版權糾紛,就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這個侵權不是你自己寫個版權歸原作者就可以的。因為這是屬於單方面協約,作者肯定是不會承認的。而且法律上你也站不住腳。另外一點是不要以為你刪了就沒事了。
因為這侵權牽扯兩個問題,一個是版權,一個是賠償。你刪除只能是你停止侵權,不代表不需要賠償。並且著這種維權公司都事先做好截圖公正了,你還是要積極協商。
可能有人經歷過我說的過的事情,甚至有人說這就像釣魚執法,把文章或者照片放在網上讓你用,等你用完了他在找你。
但是反過來想想,如果是你創作的東西,被人隨意使用而你一點回報都沒有。你肯定也會支持這種做法。
如果大家都隨意抄襲,那還有誰願意去創作呢!我們做自媒體都不容易,千萬不要為一點收益就去搬運別人的東西,可能一次賠償就能讓你努力全失。這幾年的版權維權會越來越嚴,但法律上並沒有很完整的規定,特別是在賠償價格上,所以很多時候都是版權方定價格。
作為自媒體人,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請大家都堅持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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