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為錢將顧雛軍煎炸烹煮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公布將依法再審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其中一起便是備受關注的顧雛軍案。對此,新華社發表了短評:有恆產者有恆心。產權能否得到有效保護,直接關係著人民群眾的財產財富安全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產權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一些地方由於種種原因導致產權受到侵害的現象仍然存在,社會反響強烈。
顧雛軍說:「這個案子我完全無罪,正義來得晚一點,但是終於還是來了。」
2012年,刑滿釋放後的顧雛軍一直在為自己翻案,並在當年9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將顧雛軍申訴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顧雛軍申訴立案審查。
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顧雛軍申訴進行審查期間,顧雛軍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後認為,原審被告人顧雛軍提出的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三)項規定的重新審判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提審本案。
相信這幾天的顧雛軍內心感受了溫暖。從擼起袖子大幹的企業家到階下囚,眾所周知是郎咸平的功勞。但是能點火的顧雛軍並不具備火燒顧雛軍的能力。郎咸平點火後,一些在政府中工作的人與某企業利用了政府的力量完成了搶奪顧雛軍的所有並令其鋃鐺入獄。
2015年8月17日,顧雛軍在北京召開媒體發布會,稱其起訴海信科龍等八被告巨額賠償的民事訴訟案件已被受理。顧雛軍還表示郎咸平當年公開批評格林柯爾收購行為,是收了別人400萬港幣;其次,郎咸平和顧雛軍並非「路人之爭」。他們相互認識,為了達到同一目的還「精誠合作」過。香港新鴻基的經紀人宋秦2005年初,忽然起訴顧雛軍拖欠中介費1000萬港元一案,抖出這樣的事情:宋秦聲稱曾協助顧雛軍進行買賣科龍股票的內幕交易,還曾向顧雛軍引薦知名學者郎咸平,請郎寫文章。
知乎網友bozai1985指出:2002年6月號的《新財富》雜誌刊登郎咸平的大作《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管》,文章把顧雛軍的行為列為「善良的管理人」,並把顧雛軍在科龍只拿12元年薪的行為與美國地產大王特朗普(Donald Trump)拯救破產企時只吃10美元午餐和帶著兒子在K-mart(美國最便宜的窮人超市)購物的經典美德案例相提並論。
2004年8月,郎咸平教授到處演講,題目就是《顧雛軍的七板斧——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以後的事情,大家都十分熟悉,郎咸平用每一個人都能聽懂、又不失專業的語言,把顧調整科龍報表的手段抖了個底朝天最後,證明了顧是個「借雞生蛋」的騙子。曾將顧形容為「善良的管理人」的郎咸平卻在系列演講中翻臉:「屬於國家、屬於老百姓的國有資產現在正最後一次地被瓜分掉!所以,今天必須喚起全民意識,阻止最後一場在這『國退民進』盛宴上狂歡的資本家。這話不無道理,但郎炮口準星只對準顧雛軍。其實我們都明白,「狂歡」的是地方政府主管官員與資本家的聯盟,資本家之所以能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上狂歡,正是因為地方主管官員給他開了一路綠燈。這些,郎咸平視而不見,他忽然開始大聲吆喝著棒打顧雛軍,卻不敢多問一句:是誰批准顧雛軍的「七板斧」的,「七板斧」背後有沒有針對官員的利益輸送,也閉口不提他2002年6月寫的《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監管》中的「善良管理人」與「12元年薪」。這就是為什麼筆者說郎咸平炮轟顧雛軍有一個蹊蹺的變臉過程。
21世紀經濟報道《顧雛軍的「第一桶金」是怎樣來的?》寫道:「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郎咸平教授的《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一文粉墨登場,把顧雛軍的收購方法與『國退民進』掛上了鉤。多位圈內人士稱,此文幕後有家電業大亨。」
第十四道共好令:企業家們,請埋頭做企業,用匠心;謹慎跟郎咸平之流的人「做朋友」。
盡量保證你的產品沒有問題,
這個是一個企業家最基本的責任。
盡量保證你的騰挪中,全部合法。
不要寄望於郎咸平僅為你服務。
今天,他是你座上客。
明天,他可以是別人的座上客。
誰給他的錢多,他就給誰辦事。
一個人的成功,離不開人脈。
而你向上走的人脈中,
若有「郎咸平」之流的人物,難道是你的幸運?
內心平實,老老實實做企業,這就是底氣和福氣。
即使你的競爭對手傍上了郎咸平,關你屁事?
切莫因為別人有了郎咸平,你也非得去找個平。
別為難自己,別給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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