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中關聯方的認定

目前在資本市場實踐中,關聯方認定是判斷企業獨立性的重要問題。而由於公司法規定的比較模糊,關於關聯方的界定又散見於其他法律法規,對初入行的人正確認識關聯方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現根據將《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對於關聯方的界定說明如下:

根據《會計準則》、《上市規則》、《信息披露辦法》等文件的規定,關聯人至少應該包括如下11類關聯方。

該11類關聯方如下圖所示:

同時還應注意,《會計準則》、《上市規則》、《信息披露辦法》等文件規定: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一)因與上市公司或者其關聯人簽署協議或者作出安排,在協議或者安排生效後,或者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具有本規則10.1.3條或者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本規則10.1.3條或者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2、關聯方還應包括,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係,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

3、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4、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經營決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

5、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

6、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8、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並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如下圖所示:

希望對各位有所裨益。


推薦閱讀:

訴訟離婚一般把寵物判給誰?
給臨終者注射毒品以讓他們在快樂中死去,這算是一種好的臨終關懷嗎?
商業產權 40 年期限的公寓,自住有什麼問題?
關於催收的那些事
第48期:《<法影下的中國>出版》

TAG:首次公開募股IPO | 關聯交易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