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人嘲笑英國人反悔,公投也不是一場鬧劇
導語:沒有數據顯示到底有多少英國人反悔公投結果,英國人搜索「什麼是歐盟」也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要以為民主國家的普通民眾——特別是底層民眾就無知愚蠢,即使是對歐盟缺乏了解的普通民眾也有可能做出明智的決策。
作者 | 黃童超
編輯|徐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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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退歐公投已經告一段落,51.9%的英國民眾投票贊成退出歐盟。但在公投結束後,網上開始盛傳幾個英國退歐的「鬧劇」:有媒體報道,在英國議會網站上申請第二次公投的票數超過了350萬票;有微博賬號稱,「一些投離開的英國人一覺醒來就後悔了」,許多人藉此嘲諷英國,「可以的,這很民主」。
在英國退歐結果正式出爐後,Google趨勢還發布了英國網民在Google上搜得最多的5個問題,其中排名第二的問題「什麼是歐盟」(What is the EU)遭到了不少網民的嘲笑。一些人將槍口對準了公投制度本身,認為普通人——特別是底層民眾大多無知和愚蠢,因此「精英治國要比民眾治國好」。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不要以為普通民眾大多很愚蠢,對歐盟議題缺乏了解的普通民眾也能勝任公投
作為直接民主的一種工具,公投經常承受的非議就是:普通選民沒有能力權衡利弊,無法勝任公投。比如有人說英國退歐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關國家命運的議題,讓缺乏專業知識的普通人來決定實在是兒戲。但在政治學領域,已經有大量的證據證明,上述觀點只是一種古老的誤解。
2004年,密歇根大學政治學教授亞瑟·魯皮亞(ArthurLupia)就做過一番解釋:即使是在複雜而重要的議題上,人們也還是會基於非常簡單的信息去做決策。這麼做會讓人們容易犯錯,但是人們別無選擇,因為每個人每天都面臨成百上千個選擇,不可能在做每一個選擇之前都面面俱到地去研究。所以讓所有選民都對議題信息了如指掌,並不現實。
1994年,在直接民主的擁躉——美國加州,魯皮亞團隊就對參與公投後的選民做了民調。魯皮亞團隊和其他後來的研究者共同發現,不管是在加州還是別的地方,那些對議題知之甚少的選民,都會通過不同的捷徑(Shortcuts)——比如政黨認同、公投的宣傳活動、媒體報道、政治精英的背書,來投出他們的一票。令人驚訝的是,當大多數選民事後了解到詳盡的議題信息時,他們表示也不會改變自己的公投決定。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教授薩拉·赫伯特(Sara Hobolt)在2007年研究了關於歐盟的公投,得出了類似的結論。挪威曾於1972年9月發起入歐(歐共體)公投,53.5%的挪威公民拒絕入歐;挪威接著在1994年11月再次發起入歐公投,依然有52.2%的選民投下了反對票。這場公投的投票率高達89%。在公投前,挪威的主要政黨——工黨、保守黨以及屬於民粹右翼的進步黨,都已經在入歐議題上站了隊,統統支持入歐。
赫伯特教授發現,那些對歐盟知識了如指掌、也明白黨派是怎麼站隊的挪威選民,會根據自己在議題上的偏好進行投票;而那些了解黨派站隊,卻缺乏歐盟知識的選民,不僅會參考自己對議題的偏好,他們更多會根據黨派背書來投票;最為重要的是,當這些依靠黨派背書來投票的選民,弄清楚挪威入歐的原委之後,他們也不太會改變投票行為,這也使得這些選民完全「有能力」參與公投,做出明智的決策(informed decision)。赫伯特的上述研究結果,適用於歐洲國家的公投數據,也適用於美國州層面的公投數據。
選民也會犯錯,但他們會在犯錯中學習
赫伯特教授認為,「選民要比他們通常被認為的來得聰明得多」,當然她和其他持樂觀態度的學者也知道,「捷徑法」不是靈丹妙藥。《直接民主遍布世界》(Direct Democracy Worldwide)一書的作者大衛·奧特曼(DavidAltman)同時指出,選民也會犯錯。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選民會在犯錯中學習。1978年6月,美國加州對涉及財產稅的憲法修正案進行公投(Proposition 13),結果加州以壓倒性優勢通過修正案,大幅縮減包括房產稅在內的多種稅種,許多人就此指責房屋業主自私,感嘆「誰會發瘋到投票反對自己的利益?」但是到了1988年和1990年,兩次公投加州大部分選民還是選擇了增稅。奧特曼教授認為,選民有能力對短期成本和長期的收益(公共開支)進行權衡,得出自己想投的一票。
▲1978年7月19日,美國加州州長接受採訪。/AP選民會成長,而且即使在公認的成熟民主國家,公投的政治環境也在改善,選民接受信息的渠道廣度和深度都在增強。2014年底,由英國議會設置的獨立的選舉委員會,對蘇格蘭獨立公投結果進行審議。選舉委員會在報告里指出,任何公投舉行前,提供易獲取的、及時的相關的信息,是保證公眾對公投結果充滿信心的關鍵。當選民知道如何註冊、如何參與投票,理解公投的問題是什麼,理解不同陣營間的爭論,他們就越可能加入辯論,投出符合他們心意的一票。
獨立選舉委員會報告顯示,蘇格蘭有428萬註冊選民,選舉委員會給250萬戶家庭寄送了投票指南;公投活動家在電視、電台等媒體進行了鋪天蓋地的宣傳,並且第一次向公投委員會報告收到的捐款(總共450萬英鎊)。結果就是,選民主要的信息來源有電視(56%)、互聯網(52%)和傳單(34%)。分別有50%和40%的人自稱「非常了解」和「相當了解」公投關於什麼,破了之前的記錄。公投投票率高達84.6%,約有81%的受訪者對公投過程表示滿意。這次獨立公投甚至激發了蘇格蘭人的政治熱情,蘇格蘭社會態度(Scottish Social Attitudes)民調發現,2015年對政治「非常有興趣」和「相當有興趣」的人竟然有40%,比起公投前上升了5%。
政治家發起公投不是「不負責任」,而是計算、博弈的結果
有不明就裡的中國人,指責政治家動輒交付公投是「推卸責任」。不妨來看看關於歐盟的公投,根據瑞士直接民主研究中心(C2D)的數據,涉及歐盟/歐洲一體化事務的公投越來越常見,20世紀80年代為4次,90年代為15次(瑞士佔2次),2000-2014年則為28次(瑞士佔5次)。這個現象很難解釋,但一部分原因正如英國考文垂大學政治學教授Matt Qvortrup所說,歐洲的政治家推動關於歐盟的公投,是將公投作為一種討價還價的手段。
1992年,丹麥第一次公投拒絕簽署《馬斯特里赫特條約》(Maastricht Treaty)。由於該條約必須全部成員簽署才能生效,丹麥以第二次公投可能再次失敗為籌碼,讓其他國家不得不做出讓步。丹麥最終獲得四項例外權,包括可以選擇不加入歐元區,第二次公投才獲得通過。奧地利、瑞典、芬蘭、挪威都在1994年入歐公投上效仿丹麥,除了挪威公投不加入外,其他三國都拿著據理力爭來的好處加入了歐盟。進入2000年以來,對公投的戰術使用還體現在《歐盟憲法》(European constitution)上,2005年西班牙用公投和歐盟談判,獲得了更多的寫入《歐盟憲法》的歐盟理事會投票數。
▲2005年2月20日,西班牙首相薩帕特羅參加公投。/AP英國人舉行的公投數量寥寥無幾,但他們在20世紀70年代就是拿公投來談判的。1973年,在保守黨政府的領導下,英國加入了歐共體。1974年,工黨人哈羅德·威爾遜(Harold Wilson)上台,以即將到來的公投與歐共體談判,引入了預算修正等機制(英國要繳納的攤派費很高),使得1975年公投有67%的人選擇留在歐共體。在2016年,保守黨人卡梅倫故技重施,先談判,再公投,只不過帶來了截然相反的結果。當然,無論是威爾遜還是卡梅倫,他們舉行公投都是兌現大選中的承諾。這些政治家的算盤在於,承諾公投可以獲得潛在選民支持。不管怎樣,政治家發起公投不是不理性的行為,而是政治家精妙計算、博弈的結果。
不過,政治家這種策略使用公投的方式,並不被所有人喜歡。英國上議院憲法委員會就覺得這是公投的顯著缺陷。好在沒有證據證明,在西方國家,公投的結果會被政治家所操縱。《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舉了「公投之國」瑞士的例子,儘管瑞士的民粹主義政黨(民粹不是貶義詞)常常是發起公投的主導者,但公投結果不一定偏向發起者。瑞士10件事關移民的公投,有9件結果都傾向更自由的移民政策。持留歐立場的卡梅倫的失利,恰恰說明政治家很難預測公投結果。
▲2016年6月24日,媒體等待卡梅倫辭職講話。/AP公投並非靈丹妙藥,公投這一形式還在不斷發展,但相比起那些把「公投」與「隨意」劃等號的中國人,英國上議院憲法委員會的態度顯然要謹慎、務實得多。委員會認為,公投有可能成為英國民主和憲法框架的一部分,英國如果要啟用公投,那麼最適合公投的領域就是「基本憲法議題」(fundamental constitutional issue)。委員會承認,精準定義什麼是「基本憲法議題」是不可能的,可以納入這個標準的包括但不限於:廢除君主立憲、離開歐盟、廢除議會中任意一院、更改下議院選舉體系、通過一個成文憲法、更改英國貨幣體系……而英國議會,該決定哪種議題該適用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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