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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國王的葬禮

(封面p站=66704409,本文是筆者為《國王的兩個身體》第七章第三部分所寫的讀書筆記,基本上以摘錄為主,批註為輔,沒什麼營養,輕拍)

據說「世界奇人」弗里德里希二世皇帝曾有言:「君王之死與常人無異」。固然,身為一個自然人的君主終究會迎來肉身衰朽和死亡的時刻,但是作為國王作為一種尊榮是永遠不死的。國王不僅僅是某個個體,也不僅僅是過去和未來的國王們的集合,它自身也是一項不死的職務。國王不死與國王中將死亡這對矛盾,在國王們的葬禮上表現得格外明顯。

我們都知道在聖德尼教堂上舉行法國國王葬禮時那句著名的呼喊語:「國王駕崩!國王萬歲!(Le roi est mort!Vive le roi!)」。然而說起來,這項習俗的起源對法國來說頗有些尷尬:根據1420年的《特魯瓦條約》(Treaty of Troyes),患病的法國國王查理六世承認英國國王亨利五世為法國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但僅僅兩年後,1422年8月31日,亨利五世死於樊尚(Vincennes),他對法國王位的要求留給了兒子亨利六世。不到兩個月,法王查理六世亦於1422年10月21日去世。貝德福公爵(Duke of Bedford)為尚在襁褓中的英王亨利六世攝政。而與此同時,在巴黎以南的耶弗爾河畔莫恩(Méhun-sur-Yèvre),未來的法王查理七世受到了手下軍官「國王萬歲」(Vive le roi!)的歡呼,並升起了法蘭西旗幟。因此,貝德福公爵不得不快速採取行動,以強調自己的君主亨利六世的權利。11月11日(筆者:這個日子……),查理六世在聖德尼下葬,葬禮以為已故國王的簡短禱告結束:「為傑出的君主法國國王查理六世的靈魂禱告。」(Priez pour l』amede tres-exccellent prince Charles VI,roy de France.)接著,在短暫的停頓後,一位紋章主事官(king-of-arms)宣布了幼王亨利六世的權利,並高呼:「受神恩寵的法國和英國國王亨利萬歲!」(Vive Henry par la grace de Dieu royde France et d』Angleterre!)其他紋章官(heralds)也附和高喊:亨利王萬歲!(Vive le roy Henry!)。

這種在葬禮上先為舊國王致哀,之後旋即為新國王山呼萬歲的習慣在百年戰爭之後也保留了下來。不過這種歡呼語在以後的日子裡變得逐漸簡短且非人格化。「國王已死!……國王萬歲!」(Le roi est mort!…Vivele roi!)這個版本可能最早在1515年路易十二的葬禮上出現。

1498年,查理八世葬於聖德尼。御馬總管(Master of the Horse)皮埃爾·德烏爾費(Pierre d』Urfé)在葬禮上執寶劍(sword of the realm),內務總管(the First Chamberlain)擎法蘭西旗。德烏爾費留下了一份關於葬禮最後一幕的敘述:隨著棺材滑進墓穴和「國王已死!」的喊聲——司禮官們(stewards)打碎自己的杖,把它們丟進墳墓,而紋章官(heralds)和執禮官(sergeants-at-arms)則放下他們的徽盾和禮杖。不過,法蘭西旗幟和寶劍都只是略微垂下片刻,它們隨著「國王萬歲!」的喊聲很快再次舉起。

義大利的入侵者,查理八世。

在英王亨利七世的葬禮上,我們也可以看到類似的場面:

所有紋章官都立即把他們的盾牌掛在靈車的欄杆上:用法語哀哭道「高貴的亨利七世國王駕崩了」。當他們如此行之後,每一名紋章官馬上再次佩戴好自己的盾牌,並大聲喊道:「Vive Le noble Roy Henry le VIIIme」,用英文說就是「上帝所差遣的高貴的亨利八世國王萬歲」。

照理來說在國王的葬禮上,所有送葬者和全體隨員都穿黑,或者戴上哀悼的標記,但是,唯獨舉棺罩的巴黎高等法院主持法官身穿鮮艷的紅袍。他們exempts deporter le dueil,「豁免喪」,按照弗朗西斯一世葬禮遊行(1547年)的一位目擊者的解釋,「因為王冠和正義永遠不死」。高級法官豁免服喪的習慣,按照微縮畫提供的證據,一路可以追溯到14世紀,而它首次被提到是在1422年查理六世的葬禮上。讓·居·蒂萊(Jean duTillet)在一個世紀之後評論說,四位主持法官的責任就是穿著色彩艷麗的袍服,以表明「國王雖然去世,但正義不會停歇」。

「高等法院的主持法官」(Presidents of Parlement),即國王高等法院四名地位最高的法官在葬禮上還有另一項特權:在法國國王的葬禮上,提起棺罩四角的特權。這個習慣可以追溯到14世紀。後來的作者們對於有此區別給出了一致的解釋,他們說:

他們[主持法官]代表了他的[國王的]人格或[在高等法院中]對正義的施行,是國王王冠的主要成員,並且國王靠著他們統治國家並享有主權(sovereignty)……他們在高等法院中代表了國王的人格,並負責施行王國的最高正義,理應離國王的身體最近……

葬禮的主角不只是國王的遺體。1327年在英王愛德華二世的葬禮上開創了這樣一種習俗:在棺材上面放上一個國王的擬人像:用木頭或皮革製成,內充亞麻,外覆石膏,它身著加冕禮服,或者是出席議會的袍服。擬人像展示了君主的權標:頭戴王冠(亨利七世開始面部戴死者面具),手持權球和權杖。自此以後,只要情況允許,王室成員的葬禮就會使用擬人像。擬人像放在主棺里,棺材本身置於一具木槨中,國王的屍體,他那可朽的肉身安放在棺材中;他那政治之體在這一刻通過擬人像及其華貴的權標,以可見的方式展示了出來。這種從英國王室起源的習俗,和「國王駕崩!國王萬歲」一樣,在百年戰爭期間傳入了法國。

在1498年查理八世的葬禮上就可以看見。一開始遊行隊伍只運送屍體,沒有擬人像,屍體放被在一輛馬車上,從查理去世的地方昂布瓦斯(Amboise)出發前往巴黎:所有的東西都包裹在黑色織物里,旗幟收攏,王國之劍入鞘,其他標誌也都收藏起來。但是,等到隊伍進入巴黎時,擬人像被放到棺材的上面,氣氛一瞬轉變:人像穿戴了禮服和權標,出鞘的寶劍走在前面;「永遠不死」的法蘭西之旗展開,跟在擬人像後面;其他各色旗幟也紛紛展開,跟隨在棺材左右;高等法院的4位主持法官穿著猩紅的袍服(他們的服侍對象終於從屍體轉移到了擬人像),提著金色棺罩的四角,人像就放在那上面。簡單講,擬人像代表了「永遠不死」的尊榮,就此開進巴黎。

在弗朗西斯一世的葬禮上,置於棺材中的屍體在宮殿里展示了大約10天。接著,裝有屍體的棺材被放在一個小房間里,擬人像則進入大殿,取代了前者在國家中的位置——頭戴所謂的「皇帝」王冠、雙手交叉、兩邊的枕頭上放著權杖和「正義之手」。整個房間沒有絲毫哀悼的氣氛,裝飾得五彩繽紛,到處是金色的飾布、藍底金色百合花、還有其他紋章圖案。「榮譽之床」的兩邊設有聖壇,司鐸們幾乎接連不斷地在上面主持彌撒,而在床腳是一個裝著聖水的容器,供訪客洒水。

而弗朗西斯一世的人像被當做真人看待:

御膳房的官員擺好桌子;侍從、麵包侍者、酒政、切肉侍者各司其職,引導侍從在前開路,後面跟著食櫃主管,在桌上分發習慣製作的特製和試吃份。麵包切開備好之後,開始送上肉食和其他菜肴……侍從長將餐巾送給在場最高貴的人,供他擦拭主上(Seigneur)[亦即以擬人像形式在場的國王]的雙手。一位樞機主教為餐桌祝福;洗手盆送到主上的座位旁,就好像他還活著且坐在上面。正餐三道按照主上在世時的形式、禮儀和試吃份送上,也沒有忘記上酒水,按照主上習慣喝酒的時間,每道正餐兩次,上酒……

以上,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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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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