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解放初期南方有狼出沒!

"一人一狼走在夜晚的山路上,身後的狼起身拍了下前面人的肩膀,就等他回頭之後,一口咬斷他的脖子..."


我小時候生活的地方處於一馬平川的華北平原,一眼望去只能看到無垠的麥浪。那時最大的樂趣是在秋收的時候去抓田裡的野兔或是冬天時支個籮筐逮野雞,但從沒有一次是成功的。

平原這裡也只有這些小型的野生動物,要是能抓到都算比較稀罕的。更不用說和一些野獸打照面了,比如說:狼!

我第一次認真的聽關於狼的故事,是在一節語文課上,當時正在學習蒲松齡的《狼》。當我決定要講這個故事的時候,最先想到的就是原文里的這樣一段話: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現在,每當我走在夜路上,時常能想到這個驚悚的場景。其實這種場景並不是當時的那篇課文給我留下的,而是來源於我們那擁有滿腹才華和故事的班主任,他給我們來了個課外延伸,當時所有人不由得集中了注意力。

那是他年輕時去黔南的時候,從老一輩人口中聽到的故事,上個世紀50年代初,在湖南、貴州一帶的山區散落著大大小小的村莊,以往每當到了趕集的日子,大家都遵循老一代的傳統約定到鎮上趕集。那會由於時興計劃經濟,又加上確實沒什麼錢,所以趕集基本就是一個空洞的名詞,遠沒有現在熱鬧的景象。但總還是有人需要置換家用,帶著一些零碎農產手工之類的東西穿梭在山路上,時間久了,就有村民回村裡說,在路上經常能聽到附近有狼嚎叫。大山裡有狼,這原不是什麼稀罕事,可多少年以來,是只聞其聲未見蹤影,在常走的山間小路上更是沒有發現過狼的蹤跡。大家根本就沒當回事,因為村裡人大多認為狼更害怕人,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想過,狼能吃飽的時候是不敢招惹人,可誰敢保證餓狼會不會呢?越來越多的人傳言附近鬧狼的事,村裡許多人已經盡量減少外出了,實在要出去也會至少帶上一個同伴壯膽。膽大的人可不在乎,拿一把柴刀在手,熟悉的山路,沒什麼怕的。

可是,沒出半個月,村裡出事了,有一個姓趙的婦女傍晚時分著急忙慌的跑到村支書家,說他丈夫從昨天早晨出門到現在都沒回來,按照往常的習慣,出門都是一天半,應該中午就回來了才對,可到現在還不見人影。村支書一聽頓時覺得後背發涼,前些天有人說這附近山裡有狼,他就想著給大伙兒開個會,讓大家注意防範,不料還沒通知到大家,就有人先失蹤了!

村支書仔細想了想,解放好幾年了,土匪早已肅清,山路雖不好走卻也沒有什麼危險,這些日子流傳附近有狼的蹤影,這次村裡人失蹤十有八九得和狼有關!這麼想下去,他不敢怠慢,立馬組織了村裡青年帶上傢伙循著山路連夜找了過去。四五十口人在山上找到後半夜,才發現在離村十幾里的瓦口山頭的路上發現了血跡和衣服的碎布!大家似乎都知道了結局,姓趙的婦女癱坐在地上哭的撕心裂肺,她知道那些碎布是丈夫衣服上的。這事還了得,這麼多年還是頭一回遇到野狼吃人的事,大夥趕緊四下尋找屍體,死要見屍。可是大山深處難以下腳,到處都是荊棘灌木,能找的地方找遍了就是沒有人的下落,連個屍體也沒能找到,鄉親們只能給這個人做了衣冠冢葬在後山的墳地里。這件事敲定了狼吃人的流言,在附近幾個村裡早已人心惶惶,大白天都不敢出村,晚上更是大門緊閉,因為怕狼。

村裡有個鐵匠叫趙百祥,年輕力壯長的也人高馬大,一直在鎮上給各村大隊打鐵做農具。山裡鬧狼的事他也早有耳聞,正巧趕上家中有事要回去一趟,一大清早揣了一把柴刀便動身往家趕,下午在人家柴剁旁休息,準備走到傍晚時分能回到家,畢竟他也不想和狼遇上。這要是擱以前,月朗地下走個山路那是駕輕就熟的。由於在柴剁邊睡的太久耽誤了時間,趙百祥從下午走到傍晚還沒有趕到家,眼看日暮天黑,還有幾里路要趕,不由得加緊了步伐,緊趕慢趕之時,四周聒噪的蟲鳴漸漸的安靜下來,他也開始害怕起來,精神高度集中,注意著周圍的一舉一動,沒有多遠,餘光所至之處發現了一隻正跟著他的狼!

(圖片來源:LOFTER)

這下,趙百祥心裡可發了慌,完了完了,好死不死的遇上這麼個玩意兒,這怕就是前一段時間吃人的那隻狼吧,但很快他鎮定下來,畢竟對方只有一隻狼,雖然心理發怵,但真搏鬥起來,那狼未必是自己的對手。他不敢跑也不敢停,只能保持原來走路的樣子,假裝沒有發現它。狼也是一樣,不緊不慢的跟在他後面,一人一狼,一前一後走在山路上。

趙百祥時刻保持著警惕,也不敢再去看身後的那個東西,心提到了嗓子眼兒,就在這時,感覺有人從後面拍了他肩膀一下,他心想,嘿,這麼晚了竟然還有人也在趕路,還和他打了招呼,這下可有人壯膽了,心頭一喜便準備回頭看看是誰。就在這時,腦子裡突然一個念頭閃過:這麼晚了,如果是有來人,應該先喊住他再趕上來,為什麼會不聲不響的就這麼拍他一下。難道是... 他不敢接著想下去了,哪還敢回頭。還沒等完全回過神來,肩膀又被人拍了一下,這下,他能感覺到,這肯定不是人的手!那會是什麼呢,只有之前的那隻狼跟在後面,在跟他「打招呼」!趙百祥的內心快崩潰了,之前村裡被咬死的人,肯定也是這麼被狼拍過肩。此時的他只想趕緊到前面的村裡求救,可是山路漫漫,又是在這極端的恐懼之下,他感到時間過的太漫長了。就在這個時候,他的兩個肩膀都被什麼東西給扒住了,餘光一掃右肩,頭皮發麻,在月光下赫然能看見一隻碩大的狼爪!他微微低頭看著腳下,這狼是後腿撐在路上,前爪搭在他的肩膀上跟著他的,這狼怕是要成了精!

(圖片來源:LOFTER)

人在這種極端恐懼的處境中往往也能爆發出從未有過的勇氣,他知道此刻自己要是回頭看那東西一眼,肯定會被它一口咬住脖子成為它的口中餐,曝屍荒野,之前被吃的人應該就是這麼被咬死的。他知道狼的狡黠,不敢冒風險咬他後面的脖子,因為一擊若不能斃命,自己肯定拚死反抗,狼也怕擔受傷的風險。高手過招,往往成敗就在剎那間,他不敢怠慢,趁機抓住右肩上的狼爪,一個後撤步,躬身提肩將那隻狼狠狠的摔到了自己面前,那狼哪裡料到自己的獵物會有這種騷操作,疼痛感襲來,連續的嚎叫聲就像是被踩住了尾巴的狗。但狼哪肯示弱,張著滿布獠牙的嘴,猙獰的面孔目露青光,剛準備奮力反撲時卻又被趙百祥提起爪子再次摔打在地,這時他趁勢抽出身間的柴刀,猛的向著狼的脖子發瘋一般連砍了好幾刀,就像砍柴一樣,直到血腥味在空氣中瀰漫開來,躺在地上的狼再也沒能動彈之後,他才往村裡的方向踉踉蹌蹌的跑去,顧不上一身的疲憊。

當晚,村裡的人打著火把來到剛才他們搏鬥的地方,才發現那隻狼連頭帶尾約有一個普通成年人的身高一般,近七八十斤重。之前被咬死的人,想必就是它乾的。至於是否還有其他更加狡黠的野獸,所有人都不得而知。這件事就慢慢的在附近的村鎮流傳開來。直到多年前我們班主任去那裡開始他的支教生涯,才有機會在後來將這件事講給我們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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