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看她會不會流產」熊孩子猛推孕婦被暴打:最不該原諒的就是孩子!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只要父母教得好,這世界上根本不會有熊孩子!
最近看了一篇關於熊孩子的帖子,看完簡直神清氣爽。
一位妹子親眼目睹了一名四年級,身高1米4、體重120多斤的熊孩子猛推孕婦……
當被問及為什麼要這樣做的時候,這個熊孩子還悠閑地吃著零食,不以為意地說:「我看電視上孕婦摔了會流產,我就想看看推倒她會不會也流產。」
聽到這話的妹子,當場就爆發了......
這位妹子左手拖把、右手擀麵杖,從餐廳打到客廳,最後把熊孩子踹出了家門,這個畫面可以說是十分解氣了。
我本以為網友們會稍微心疼一下熊孩子,畢竟熊孩子膝蓋都青了,然而網友的評論炸了鍋,重點是大家都一邊倒地支持這位妹子的做法:熊孩子不打不長記性!
一個四年級的小學生,我不相信學校的老師或是家長,沒有教育過他們要尊重孕婦,不能推搡孕婦,在公交車上給孕婦讓座這些基本道理。
可他為什麼還是如此肆意妄為?帖子中有一個細節:當這位妹子狠狠地修理了熊孩子之後,妹子的姑姑抱怨說:把孩子的背都打腫了,膝蓋也青了。
言外之意就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就不要再去傷害孩子了,他還是個孩子啊!」
就是因為有些家人的不作為,甚至是溺愛,才讓熊孩子有了繼續作惡的底氣。
2016年4月,一名穿黃色衣服的安裝工人正在牆外高空作業打鑽,恰好8樓有位小孩在看動畫片,嫌屋外的聲音太吵,一氣之下,從廚房拿了把水果刀,徑直來到了陽台,對著完全繩使勁割。
下面的施工人員被嚇得半死,大聲喝斥求救,小孩不為所動,不到一分鐘的時間,繩子就被割斷,安裝工人使勁抓著牆外的窗戶,才沒掉下去,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最後是消防大隊緊急出動才將人安全救下來。消防人員找到了孩子的父母,本以為父母會好好教育一下孩子。
沒想到的是,孩子的父母竟十分淡定地說了句:「哦,知道了,不好意思。」然後將門狠狠地關上了。
隔壁的鄰居告訴消防人員說,他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不管孩子犯了多大的錯,父母從來不會罵半句,更別說打了。
相信很多人還記得李天一,著名歌唱家李雙江的寶貝少爺。
2011年,他才15歲,因為和其他車輛發生一點點刮擦事故,他帶著幾名彪形大漢將一對年輕配偶打到頭破血流。
2013年,從勞教所出來還不到半年,李天一又犯下了那場震驚全國的輪姦案:在海淀區的某酒吧內,李天一及其同夥,將一名駐場女子拖至賓館,殘暴輪姦。最終,李天一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事前,有記者採訪李雙江,是否打過孩子,李雙江回答說,「不打,捨不得,有時真想打,但不能打,勸說,我們嚇唬一下。還沒有打,自己的眼淚先掉下來了。」
這就是不少中國父母的做法:孩子犯錯,還沒來得及教訓,就已經心軟,就已經替他們找好了借口:他們還是個孩子嘛!
作家毛南感慨道:「孩子犯了錯,不敢打、不願打、不捨得打,是大多數父母的常態,哪怕錯誤已足夠嚴重,在父母眼裡,依然無關緊要。」
不敢教訓孩子,正在一步一步毀掉我們的下一代。
現在的中國父母受西方教育的影響特別嚴重,動不動就講究孩子的人權,不可以打孩子,即使孩子犯了天大的錯誤,也要教育和感化為主,有時候真的有種無力感。
最後的結論是,我們的父母很無能、我們的教育方法很過時。弄得父母只要一教訓孩子,就成了失職、無能。還會有一群專家告訴你,孩子怎麼會犯錯呢,肯定是父母沒做好榜樣。
國外真的是從來不打孩子嗎?
在美國,19個州有法律明確規定:允許老師體罰孩子!並對體罰兒童的具體方法做出了明確的法律規範,在美國的很多地方,老師父母體罰孩子,不僅合理,還合法。
最有意思的是英國。一戰前,他們廢止了體罰;二戰後,他們又恢復了體罰;上世紀七十年代,他們又廢止了體罰;到了2006年,經國會同意,他們又恢復了體罰。
來來回回,不厭其煩,但最後還是回到了從前:沒有體罰不行。
沒有懲罰未必就是好事,我從不相信教育僅是鼓勵和榜樣就能完成。尤其是父母對孩子予以很高期望的時候,沒有懲罰、沒有權威,也就沒有規則,沒有進步。任何國家都是如此。
教育裡面必然會有痛苦的成分。就像錢文忠說的:「我贊成對孩子真的要嚴格。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孩子還必須管教、必須懲戒,必須讓他們知道教育絕不僅僅是快樂,學習絕不僅僅是快樂。」
雖然外界有很多聲音在質疑打孩子的行為,但是教育孩子是需要適當的時候打一下的,這並不是虐打孩子,不給孩子尊嚴,打不是為了發泄,而是為了終止某種行為。
魯迅先生在《三味書屋》中對先生的戒尺印象深刻,這是為什麼?中國是禮儀之邦,連禮儀之邦都講究「棍棒底下出孝子」是為了什麼?古代的先生手裡的那把戒尺讓很多學子望而生畏,這又是為什麼?這是一種震懾,是一種權威,這個東西不能輕易觸碰,只要碰了就是一輩子的記憶。
見過很多父母,不打孩子,卻對孩子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那就是大聲訓斥和謾罵,有時候語言要比武力更傷人。
在戈爾丁著名的小說《蠅王》里,寫了這麼一個故事:
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一架飛機被擊落在了荒無人煙的珊瑚島上,裡面的孩子全部得救,聚集在一起準備新的生活。
這群從文明社會而來的孩子立馬發現,這裡沒有權威,也沒有規則,所有的行動都可以憑自己的喜好。
最開始,他們相處得很好:採集食物、建造房子、燒火做飯、發信號求救,滿足了人們對孩子的所有幻想。
但好景不長,有序很快變成混亂、鬥爭與殘殺。他們用削尖了的木頭,像殺死野豬一樣,準備將自己同伴活活捅死。同伴被一個個殺死,珊瑚島變成了殺戮的戰場。
戈爾丁總結道:一個孩子,如果得不到及時的教育和制止,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出,併產生巨大的破壞力。
我更認同他對孩子的認識,而不是簡簡單單地把孩子看成是天使、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徵。孩子確實有成為天使的可能,但同時也埋著惡魔的種子,尤其是規則與權威缺失的情況下。
所以,父母的首要任務是,用自己的權威和知識,幫孩子建立一套健康、完整的規則體系,並且與社會保持一致。讓他明白,什麼可以做,什麼堅決不能做。
讓孩子明白,有些底線你堅決不能跨越,你的某些錯誤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儘管打孩子看起來不太人道,但這種「野蠻」的方式,完全是出於善良的意圖,也可以實現一些高尚的目的,比如,讓孩子迅速學會遠離危險,讓孩子逐漸改變以自我為中心的任性傾向,讓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得到提高等等。
所以,中國那句「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訓,並非全無道理。適當的敲打敲打孩子,對孩子的成長還是很有利的。
當然,我們不提倡一味地懲罰,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家長期望完全通過打來教育孩子的做法,肯定是錯誤的。一味打,只會造成孩子種種不良的心態和心理偏差,決不能獲得教育孩子的效果。打孩子,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適度原則
俗語道:常罵不驚,常打不怕。孩子要是常挨打,由於『久經沙場,千錘百鍊』,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結果使孩子成為一個具有頑固反抗精神和暴力傾向的人。
第二:及時原則
儘可能在孩子發生不良行為時馬上加以懲罰,如果事情過去幾天再懲罰,或幾件事加起來一起懲罰,孩子會不明就理,甚至不清楚自己為何受罰。所以懲罰應及時,即發現孩子犯了錯誤之後,及時進行懲罰,指出其錯誤所在和應該承擔的後果。
第三:隱蔽原則
孩子都是有自尊心的,當眾不留情面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如果孩子當眾頂撞,父母也會很沒有面子。家長如果真要教訓孩子,一定不要使用任何工具,用手打屁股或者手心就可以。
另外,打完以後要愛撫,講道理,不要讓孩子感到自己不受重視了、被冷落了。要讓孩子明白,他之所以受到懲罰,並不是他因為他是個壞孩子,並不是爸爸媽媽不喜歡他,而是他這件事情做的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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