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最虐心的小說--為你犧牲不讓你知
金庸打遍天下靠一個情字,虐心之處隨處可見。
比如「白馬嘯西風」,那是十五部小說中唯一一部以女性為主角的小說。
白馬嘯西風六萬多字,算是中篇,貫穿首尾的不是情節、而是虐心。
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在這不長的小說里都有了。
小說一開篇就是呂梁三傑追殺白馬李三夫婦。老二史仲俊喜歡師妹上官虹,而師妹喜歡李三。十年之後,史仲俊的喜歡沒有減輕,而上官虹對李三的喜歡也沒有減輕。史仲俊殺死了李三,上官虹又殺死了他給丈夫報仇。
短短數千字,已是一個完整故事了。但主人公李文秀的悲慘心路歷程才剛剛開始。
就如史仲俊喜歡上官虹而不可得,李文秀的師父華輝(瓦耳拉齊)喜歡阿曼的母親雅麗仙而不可得,李文秀喜歡蘇普也不可得。而「計爺爺」馬家駿喜歡李文秀卻連說出來的機會都沒有。
種種求不得的結果和方式卻如此不同。
李文秀對華輝說的:「師父,你得不到心愛的人,就將她殺死。我得不到心愛的人,卻不忍心讓他給人殺了。」
華輝並不罕見。女版的華輝是康敏,她看上的東西如果得不到就要毀去。她姐姐的花衣服如是,她想勾搭的男人蕭峰也如是。
不得不承認,人生來就不同。李文秀受再多的委屈磨難,也不會讓她愛的人受傷。
如果她是康敏,打敗了陳達海,本可以名正言順地把阿曼搶來做女奴。但她只是嘆了口氣,將索圈從阿曼頸中取了出來,說道:「蘇普喜歡你,我……我不會讓他傷心的。你是蘇普的人!」說著輕輕將阿曼一推,讓她偎倚在蘇普的懷裡。
她並非對人如此,對這個世界的態度一直是如此。小時候,她看蘇普捉了天鈴鳥,就用母親留下的玉鐲去換,把鳥放了生。
自由可貴,為了自己的自由去抗爭值得尊敬,但尊重他人、他鳥的自由更難能可貴。
正因她喜歡自由,不喜歡強迫別人,才不會使手段去和別人爭。
她小時候不懂事,不願蘇普受鞭打,偷偷把蘇普獵來的狼皮掛到阿曼帳篷外。但長大後呢?她明白了那些男歡女愛,卻仍然沒有絲毫用心計、用武功、用手段去破壞蘇普與阿曼的意思。
華輝給她毒針時,她想的是不要別人怕,「我只要別人喜歡我,這毒針可無能為力。」
對華輝而言,這毒針有能為力。直到最後,他還想用毒針刺死李文秀,讓她一直在迷宮裡陪他。
在李文秀的無能為力中,最明確試探蘇普的一次就是蘇普講梁山泊與祝英台故事時:
她問他:「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墳上真的裂開了一條大縫,你肯跳進墳去,永遠陪她么?」
蘇普嘆了口氣道:「不。那個小姑娘只是我小時的好朋友。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
只有這一次而已,問得還那麼隱晦與曲折。
蘇普固然不知道面前就是他小時的好朋友,李文秀也不想在他面前表露身份。當然,此時表露也不再有用,因為她親手把蘇普的愛送給了阿曼,並默默地在旁看了這麼多年。
有意思的是,直到全書最後,都迴避了蘇普是否知道李文秀與阿秀就是同一個人。
以李文秀的性格,她不會讓他知道。
她只會一遍遍在心中說:人家喜歡怎樣過日子,就由他們去,何必勉強。。。你心裡真正喜歡的,常常得不到。別人硬要給你的,就算好得不得了,我不喜歡,終究是不喜歡。。。如果你深深愛著的人,卻深深的愛上了別人,有什麼法子。。。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
迷宮這個線索貫穿了全書,愛情對李文秀也是個迷宮,她始終找不到答案。但還不止如此,實際上這個問題本身就錯了。
其他書中的女子也有做出犧牲的。程靈素因為「深深愛上的人深深愛上了別人」,最後捨命救了她愛的胡斐;阿朱為了蕭峰,扮成段正淳受了蕭峰一掌;小昭在無奈之下,做了波斯明教的聖女,換來張無忌脫身。
這些都與李文秀不同。
胡斐、蕭峰與張無忌都會永遠記得程靈素、阿朱和小昭的犧牲。而李文秀深深愛上的那個人並不知道她在深深地愛著他,不知道她為他做出了多少犧牲。
自始至終,只有她一個人在心裡反覆地盤算、猶豫、琢磨、哀嘆、自怨自艾。
與其他情形不同的是,在這「三角」關係中,蘇普並沒有任何道義上的責任,也沒有任何良心上的不安。
所以,在愛情上,李文秀是軟弱的,也是倔強的;是消極的,也是高傲的;是失敗的,也是高尚的。
這看上去那麼不和諧不統一,又如此真實。
高尚、高傲而倔強的人,往往又是消極、軟弱而失敗的。無論他們的對手是人是事是勢,他們面對的競爭是直接是間接,甚至他們面前的善意有多大多真誠,最終他們仍會選擇一個人走開,走到桃紅柳綠、魚游燕飛中去,卻在心裡默默地說:我偏不喜歡!
他們的問題,穆聖解答不了,沒人解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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