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眾變大眾,你就不再喜歡了?
為什麼小眾變大眾,你就不再喜歡了?
讓我們從小眾文化的典型例子談起。
科特柯本,1990年代最為重要的「涅槃」樂隊的領袖人物,1994年4月8日被發現死於家中。柯本試圖服用過量的海洛因自殺,為了保險起見,他又給自己補了一槍。他自殺時用的是一把20mm口徑的獵槍,一槍把自己半個腦殼都打飛了。自殺時,他的身旁曾留有一張字條:「與其緩緩消退,不如燃燒殆盡。」
柯本的死並沒有讓人們感到吃驚,因為在這次自殺之前,柯本已經幾次自殺未遂,並且錄有一首名叫《我恨自己,我想死》的歌。但是他的死卻引發了一場討論:是誰,殺死了科特柯本?
回答顯而易見,科特柯本殺死了科特柯本。但他又的的確確是個受害者,因為他死於一個虛假的觀點——反主流文化。
反主流文化的悖論——為什麼為了真實,你就必須不受歡迎呢?
柯本陷入了一個極尷尬的境地:一方面,他把自己看成朋克搖滾樂手,一個「另類」音樂人;另一方面,他的唱片又極受歡迎,銷量數百萬。是啊,對於一個堅信「朋克搖滾就是自由」的音樂人來說,受到大眾主流的歡迎可並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不僅不值得驕傲,簡直是恥辱。
媽的,我這麼受歡迎一定是哪裡錯了,我一定是背叛了自己的初衷。
但是反過來想,為什麼,為什麼為了真實,你就必須不受歡迎呢?
對待主流社會,藝術家必須持反對態度,這個想法可以一直追溯到十八世紀的浪漫主義運動,其影響持續主導了整個十九世紀的藝術想像力。
這一思潮的最佳體現是賈科莫普棲尼的《波西米亞人》,它讚美巴黎的另類「波西米亞」生活方式。在當時,一個「真正的」藝術家必須死於肺結核。
你一定看出了這個思維的套路。
當我們反對大眾文化的時候,我們到底在反對什麼?
好像是因為……流行文化的品位總是糟糕的。
為什麼大眾的審美品位總是那麼糟糕呢?
必須承認,對於一個經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來說,聽鳳凰傳奇真的不是什麼享受的事情。
那麼是什麼造成了人們品位的差別呢?是錢嗎?貧窮和富有好像並不能區分品位的差別,至少在中國是這樣。
根據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對於公眾審美的看法,美與丑、高雅品位和低級趣味、時尚和俗氣之間的區別來自鑒賞物本身。劣質藝術實際上就是劣質的,不是因為喜歡它的人多它才變得劣質。而對劣質加以辨別則需要一定的教育背景和自我修鍊,於是便有了品位的差別。
但是品位差別也產生了一個重要的副產品——強烈的身份區分感。其實有時候我們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品位帶來了身份區分,還是身份區分造成了品位的差異。
比如某個藝術風格開始流行了,這種風格就會貶值,因為受到大眾的喜愛,欣賞這些風格就不再是身份區分的標誌了。但是按照審美鑒賞的標準,藝術本身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不是嗎?
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品位不凡,同樣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叛逆,那麼問題就出現了:如果每個人都反主流文化,那麼反主流文化最後就會變成主流文化。然後叛逆者為了重新確立身份區分,就必須再發明一個新的反文化。
反文化的思想內核——一個建立在個性和自由之上的文化
人類自始至終一直生活在等級森嚴的階級社會中,為了消除貴族特權人們發起了資產階級革命,卻使得金錢成為了特權的基礎,甚至比土地和血統更加牢固。這些革命原本是為了消滅統治階級,但是它們最後達到的效果卻往往令人大失所望——一個統治階級取代了另外一個。
早期資本主義導致的剝削和苦難毋庸置疑,但是批評者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工人階級會容忍這樣的條件呢?馬克思給出的解釋是工人階級成了一種幻覺的受害者,這種幻覺叫做「商品拜物教」,商品拜物教和異化勞動通過基督教教義的包裝使得工人們相信資本主義是天然存在的。於是思想家們提出通過文化「霸權」來對抗資本主義。然而蘇聯和納粹的出現使得人們開始反思,整個社會的文化可能僅僅是一個詭計。
在人們對於歷史的反思中,類似古斯塔夫勒龐的著作《烏合之眾》之類的作品一度非常流行,它指出個人一旦融入群體中,就會受到群體的情緒感染而失去判斷能力,變得「癲狂」起來。
因此當一部分人發現「社會」一直在限制他們的想像力,壓迫他們的深層需求,以此來控制他們時,他們開始試圖擺脫從眾心態。
所以反文化的思想內核是一個建立在個性和自由之上的文化,而不是為了某種身份區分而存在的。
當越來越多的人靠進入某個小圈子來替自己完成身份區分的時候,我們其實違背了藝術的本意——藝術本身對生命的震撼和延伸。
「趙雷火了之後我就不再喜歡他了,就好像被人偷走了心愛的玩具。」
其實藝術並不是我們的剛需,自我認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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