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猥褻伴娘不是「婚鬧」是「法鬧」

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邊,對其脫衣襲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褻」伴娘的兩男子被查獲,正依法妥善處理。

鬧新婚變為鬧伴娘,甚至猥褻伴娘,近年來已屢見不鮮。猥褻伴娘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婚鬧」,而是超越底線的「法鬧」。

此次事件中,涉事的兩名男子不僅猥褻伴娘,甚至在伴娘喊叫並咬其中一人手臂的情況下仍不停止猥褻,最後,兩名男子還將疑似伴娘裙子掀開,聲稱要脫掉其內衣,由於來回拉扯,女子的腿部明顯已經發紅。如此惡劣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應的猥褻婦女的處罰條款。

兩名猥褻伴娘的男子未必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如果是在大街或商場等場合,他們大概也不敢去「脫衣」「襲胸」,他們可能在平時就是遵紀守法的「良好市民」。但在鬧新婚的時候他們就敢毫無顧忌地「放縱」一回,大概是因為覺得這只是在「鬧開心」,無傷大雅,不必嚴肅對待。再者,雖然行為過分,但他們可能也是「有樣學樣」,以前就聽聞或目睹過別人是如此鬧法的,但都沒出什麼問題。所以,他們就理所當然地以為即便可能違法,也會因為「法不責眾」而不了了之。

此事倘若不是因為有人把相關視頻發到網上,就不會成為「事件」。兩名男子對伴娘進行摟抱、摸胸等行為,持續大約進行3-5分鐘,整個過程被車內副駕駛座位上的人員拍攝下來。顯然,視頻拍攝者是因為覺得「好玩」,抱著「看熱鬧」的心態拍攝的,否則,他就應該及時勸阻猥褻行為,而不是在一邊默默地「欣賞」和「記錄」。雖然現在沒有明確究竟是誰把視頻公開的,但我以為其初衷很可能不是為了「譴責」而是為了「分享」。

據報道,這段視頻在網上傳播後,伴娘和兩名涉事男子均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也讓那場婚禮的男女主角覺得很尷尬。由於和兩名男子認識,伴娘並不打算追究兩名男子的責任。目前,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伴娘及其他當事人也正在配合警方做進一步調查並說明溝通,警方將依法妥善處理。

「猥褻伴娘」事件的可悲之處在於,猥褻者肆無忌憚卻很有可能被「諒解」,被猥褻者不是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尊嚴,而是通過逃避和妥協來保存「面子」。「婚鬧」變「法鬧」,既傷了被鬧者尊嚴,也傷了法律權威和社會風氣,實在不宜一味姑息縱容。否則,同類事件還會不斷上演,當「惡俗」成為「風俗」,則無人能倖免於其流毒。(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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