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處理中的事不過三原則
在這個紛繁複雜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人際交往。但作為個體,每個人的思考方式,價值體系,社會認知等都是不同的。那麼在人際關係處理中,是否可以歸納出一套通用的準則,來幫助我們正確的處理人際關係,避免發生不可挽回的社會資源流失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兩個概念——社會規範和市場規範。
1、社會規範
在《怪誕行為學》一書中提到:社會規範暗藏在我們的社會本性和共同需要里。一般是友好的、界限不明的、不要求即時回報的。
簡單的說,社會規範即人際交往中的非直接付費行為。例如人與人之間的友好請求,你能幫我搬一下沙發嗎?你能幫我換一下輪胎嗎?
之所以人與人之間會存在友好的交往、互助行為,正是社會規範在起作用。在人際交往中,要盡量維護社會規範準則,否則一旦社會規範被打破,市場規範就會代替其統治地位,且這種替代,通常是不可逆的。
2、市場規範
《怪誕行為學》中的寫道:「市場規範是與社會規範截然不同的,其不存在友情,而且界限清楚。這裡的交換是黑白分明的:工資、價格、租金、利息,以及成本和贏利。」
同樣,簡單來說,就是與社會規範相反,人際交往中的直接付費行為。
例如你幫我去拿個快遞,我付你5塊錢跑腿費。你幫我打掃一下房間,我給你相應的報酬。
相比而言,市場規範很簡單,提錢就夠了。
3、事不過三原則
在生活中,尋求他人幫助、他人向你尋求幫助在所難免。那麼,在知曉了社會規範與市場規範的前提下,我們應該在人際交往中把握怎樣的原則呢?
古語有句老話,叫「事不過三」,指同樣的事不宜連續做三次。其實,在人際關注中,也應把握住類似的原則。但這裡的"三"是個概數,因人而異,取決於個人的承受能力。
在他人向你尋求幫助或者你尋求他人幫助的時候,第一次通常會遵循社會規範,即不求回報的,義務的幫助行為。如果多次向同一個人尋求幫助,而沒有回饋(這裡的回饋可以是請吃一頓飯,送一件小禮物,信息的共享,相互的幫助等等),那麼達到一定的次數之後,如果還不得不再次需要此人的幫助,那麼社會規範將會滅失,市場規範將取而代之。
所以,在人際交往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到有來有往。你經常讓我幫忙,但沒有任何回饋,你也幫不上我的任何忙,那麼這種有來無往的人際關係終將引入市場規範進行約束。
如何將人際關係控制在社會規範的範疇,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講都非常重要,雖然無法使我們的人際圈擴大,但至少可以避免現有的人際關係流失。
其實這很簡單,至多在向同一個人尋求兩次幫助之後,要給予一定的回饋,這種回饋可以是一份投其所好的小禮物,也可以是力所能及的反向幫助,還可以是一次愉快的共同遊玩……
但切記一定不可以是直接付費行為:現金、支付寶或微信紅包。因為一旦引入市場規範,社會規範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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