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不能好好說?為何一定要去作?
1
聽來一個故事。
女主角和男主角談戀愛。女主角極端作,男主角極端好;女主角不斷作,男主角持續好。終於有一天,一切走到了盡頭。
一天晚上,男主角喝酒回家,接到女主角電話:無法上網,趕快來修。男主角說醉了,明天去。女主角不依不饒,一定立即到!
男主角無奈,說打車去吧。女主角不肯,修完還要宵夜,你開車來。男主角說,喝酒了,開不了。女主角啟動作死模式:我要我要我就要……
七八年前查酒駕還沒那麼普遍,男主角扛不住,就開車出來,父母也沒能攔得住。
結果,中途把車開進江里,淹死了。
還有一個故事。
女主角熱衷折磨男主角,男主角老媽受不了,索性讓他提分手。但男主角一提,女主角就開啟作死模式:割腕自盡安眠藥,分分合合好多次。
一天晚上,兩個人去吃飯,鄰桌有人喝酒鬧事。男主角提議離開,女主角想看熱鬧。
一個醉漢忽然吐她一口,女主角上去就打,醉漢拎酒瓶就砸。女主角害怕,把男主角擋在面前,結果被砸死了。
後來,男主角老媽安置完兒子後事,跟蹤女主角到樓下,把她捅死了。六十幾刀,刀刃都卷了。
不作不會死。
2
從前有一個野孩子,名叫彼得·潘,他會飛淘氣愛冒險,常常和同伴們前往「夢幻島」盡情玩耍。彼得·潘永遠長不大,永遠自由自在,永遠只做孩子。
《彼得·潘》原本是一部舞台劇,後來多次被改編成電影動畫,在西方几乎家喻戶曉。講真,永遠做孩子並非只是孩子們的專利,也是成人的夢想。
當一個人軀體成熟,心智卻還停留在孩童時代,要麼是弱智,要麼是巨嬰。所謂巨嬰,就是成年版的彼得·潘,換句話說,就是患了彼得·潘綜合症。
彼得·潘綜合症,聽起來有點雲里霧繞的,翻譯成人話就是公主病。為什麼不說成王子病?或許是因為女人出現這種癥狀的概率更高一些。
當一個女人極度任性,很情緒化,自我中心,依賴他人,而所有的事情不按照自己的意願和設想來進行,就會脾氣暴躁,不計後果。
這樣的女人,你一定遇到過,或者你就是這樣的女人,只是癥狀稍微輕一些罷了。
當然,並不是說耍一點小脾氣也要被歸類,也並非把所有女人說成情緒化的動物,得了王子病的男人又不是沒有。
但女人的確更容易受情緒左右,這是生理、角色、家庭和社會共同決定的。
3
然而,從某一個角度來說,熱愛作的女人背後往往站著一個配合作的男人,甚至有的男人還主動提供作死的溫床。
把時間往前推,把階層往上翻,以下兩位可謂家喻戶曉:周幽王為博褒姒一笑,上演烽火戲諸侯,後來漸漸失信群臣,直至西周滅亡;唐玄宗為得楊貴妃歡心,不惜千里送荔枝,後來有了安史之亂,大唐由盛而衰。
這兩個例子,有點紅顏禍水的味道,明明是君王無能,非要往女人身上栽贓?其實不然,兩位君王若明是非,就不會由著自己的性子和女人的性子做事。
說白了,喜歡作的女人,也是配合作,甚至是善於作的男人慣出來的。前文中的兩個故事說得清楚,是男人的一味遷就成全了對方,也成全了自己。一丘之貉,不足為奇。
怎麼破?
無論男人和女人,首先是人,是人就要說人話,辦人事,就要有自尊,有良心。一個還未長大的孩子因為自私自利,尚且會被訓斥;一個已經長大的成人應該自我負責,否則理應受罰。
當一個人進入親密關係,還把自己當成是小公主小王子,把一切都當成是理所應當,大難臨頭也就不遠了。喜歡作,也可以,請一個人承擔所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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