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柯基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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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路過一戶人家門口,看到這樣的場景,你覺得這家人到底是犯了什麼事、遭致這樣的仇恨?

這戶人家的女主人何某,摔死了一隻柯基犬。

這隻柯基犬是她撿的。小狗的主人小吳輾轉找到她,在微信上多次協商,何某不僅拒絕歸還小狗,還惡言相向,甚至屢屢揚言要殺死小狗。

小吳沒轍,帶上朋友上門討狗。但等到警察到來,何某家裡卻找不到小狗。隨後,小吳在何某家樓下找到被摔死的柯基犬屍體。

到了警察局的何某悔恨萬分,痛哭,道歉,聲稱自己想用繩子把小狗放到樓下,沒想到繩子斷了。

但網友們並不相信她的話。「柯基犬事件」在網上曝光後,何某的私人信息,從姓名、年齡、電話、工作單位、居住地址,甚至懷孕時的建卡信息全被扒出;網友給她發詛咒簡訊、打辱罵電話,把她的手機加入「呼死你」,到她家門口擺花圈、撒紙錢、點蠟燭、扔垃圾,還有人在門上噴漆。甚至有人到何某家堵門,進行言語威脅,發生肢體衝突。

惡意刁難、拒不歸還他人的寵物甚至摔死,實乃有錯;網民們人肉搜索、語言暴力,是捍衛道義的正義之舉,還是過度侵害的情緒宣洩呢?

人肉搜索,在過去的十多年間並不少見。既有虐待動物的,也有違背婚姻道德者,在網路上和現實中被發現、定位,並被口誅筆伐,甚至丟掉工作。當事人宣稱自己的隱私權應該受到保護,而網民也認為自己有批評和譴責的言論自由。如何做出判斷?

也許,我們可以先分析憤怒的網民們的想法。在人肉搜索行動的背後,可能存在這樣一個論證:

前提:何某惡意刁難、索酬不得而故意摔死了失主的柯基犬

結論:何某應當受到人肉搜索以及各種報復

在評價一個論證是否合理時,我們可以檢查:前提是否可接受、前提是否能夠充分地推導出結論。

我們依次來看這個論證的各部分。

前提是否成立

首先,前提是否成立:何某是否故意訛詐並惡意摔死柯基犬進行報復?

根據目前已披露的信息,何某很可能存在刁難失主的惡劣行為,索要狗糧費用,但並未出現明顯的敲詐勒索;更重要的一個方面是,何某聲稱自己並不是故意從樓上摔死柯基犬,而是想把柯基犬用繩索吊下一樓放跑,不慎繩索鬆掉發生墜亡。何某的一面之詞或許不足信,但是現場用於打結的圍巾、秋褲等,或許可以佐證——如果只是想摔死小狗,似乎並不需要如此麻煩。

所以當我們氣憤於敲詐勒索、摔死柯基犬的惡行時,也許真正的對象只是一個慣於刁難別人、道德水平不高的市井之人。

有區別嗎?有。主觀惡意的程度不同,需要承擔的道德責任也不一樣,好比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量刑會有輕重的差異。

在網路世界發表批評時,我們需要對自己的意見更加審慎——因為我們掌握的並不一定是真相,或者真相的全部。被人肉搜索者,並沒有充分的進行辯解、發聲的機會;他們即使發聲,也難以獲得同等的聲量。我們也就難於看清事情的全貌。

例如,婚外戀確實有違道德,但出軌者究竟是真的像受害者所說的那麼十惡不赦,還是原家庭確實存在長期的問題?受害者在家庭中的真實表現又是怎麼樣的?這裡並不是為婚外戀辯護,它一定是錯誤的。但是當我們去評價一個婚外戀者時,作為一個不了解內情的人,其實是很難分辨他究竟是一個惡意玩弄感情的人,還是在用一個不明智的方法去逃避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而兩種情況在配偶的口中可能都是一樣不堪,但承擔的道德責任卻是不一樣的。

再比如,電影《搜索》中,高圓圓飾演的女主角診斷出絕症後心情低落,在公交車上拒不給老人讓座,恰巧被偷拍後成為全城人肉搜索和攻擊的對象。然而,女主角真的是道德低下嗎?眾人只是在斷章取義,用一次不合格的表現而去否定女主角的整個人格。試問,我們自己又能保證每時每刻的完美嗎?

推理是否充分

我們接著再來看,哪怕何某真的故意摔死了狗,是否就能讓網民們的報復行為合理化了?這個論證是充分的么?

懲罰,既是我們報復惡行的本能反應,又能達到震懾更多人不敢施惡的效果。然而,懲罰也需要「度」:輕罪輕罰,重罪重罰。如果輕罪重罰,就違反了比例原則。一個治安行政處罰就足夠的違法行為,非要判個無期或者死刑,那顯然是不正義的。網民們有批評譴責不道德行為的言論自由,但這也需要一個「度」。

假使何某真的是故意摔死柯基犬,失主可以通過向警察報案、向何某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等方法,懲戒何某。

網民們的愛狗之心、憤怒心情也確實可以理解,大家可以在網路上對何某不當的行徑進行批評、譴責,同時也可以呼籲立法懲治虐待動物的行為,杜絕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然而,將個人隱私信息向社會公眾披露、髒話謾罵甚至堵門,則是違反了基本的法律規定。根據《刑法》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情節嚴重的,也會觸犯刑律。在民事上,侮辱、誹謗他人的,也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而本次堵門的多名網友,也受到了治安拘留的處罰。

成都商報2018年1月16日報道

當我們面對一些不道德的行為而希望制裁當事人時,可以再追問自己這樣兩個問題:我們的怒火,究竟只是源於這種惡行,還是夾雜著平日心中鬱積的怨氣?用最惡毒的語言去攻擊當事人,真的能讓當事人自此從善嗎?

《論語》說「以直報怨」,就是面對不好的行為時,我們既不是以德報怨,也不是以怨報怨,而是用正直、客觀的態度去面對、去處理

無論我們是要深度參與一場人肉搜索事件,還是只想在網路評論上留一個看似無足輕重的謾罵留言,也許都可以先想想這句古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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