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我們變成了被輿論誘導的愚民!

曾幾何時,我們變成了被輿論誘導的愚民?

今天我們來說一說聯想的最後一點。

咱們第一篇的時候說到,媒體不會說假話,它只需要告訴你部分真相。

不僅僅是媒體,還有很多官方機構。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官方機構都這樣選擇性地告訴我真相,那我該相信誰呢?

我也有過這樣的想法。而我的導師告訴我,媒體不是純潔的,因為它由一個個個人組成,而人又是有貪慾有私心的,所以有人的地方,就不要相信它的完全純潔。

那我們該相信誰?

相信自己的判斷。

我記得我在上黨課的時候,老師問了一個同學這樣的話:入黨之後,你會服從黨的決議,聽從黨的指揮嗎?

同學回答:是的

老師又問:如果讓你去西部支教呢?

同學:原意。

老師:讓你搶銀行呢?

同學:這。。。

我在一旁聽得想笑。既然我們選擇了入黨,也就決定要聽黨指揮,服從命令。而我們14億的人民選擇相信黨,也是因為黨定不會讓你去做不該做的事情。正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保持高度純潔性的組織,才會被信任。所以,我會服從一切黨的命令。

而現在這種自媒體時代,言論自由。任何人的看法和意見都會被大眾所見,這也意味著一些不正當的,虛假的,反動的,消極的言論會在民間迅速流傳開來。

今天就以我個人的視角,去分析這幾件事

第一件,不,應該說是第一類,輿論誘導反動。

2016年1月20日晚,Facebook炸了,扎克伯格估計怎麼也想不到,他未開放的中國大陸地區,會有那麼一群人想盡各種手段登錄他的Facebook狂刷流量。

這群人是帝吧的吧友,而這次行動,和以往的「帝吧出征」一樣,所到之處,寸草不生。當晚,吧友通過VPN翻牆,登錄Facebook,大規模刷屏,刷表情包,意在反對台灣獨立。

而當時的我還覺得熱血沸騰,並且當時《暴走大事件》也報導了此事,並將其作為正確的三觀,對此事加以表揚。

但是後來,網友發現是被人利用了。有些人為了挑起我國的內部矛盾,將周子瑜事件進行誇大炒作,慫恿帝吧的吧友去做這樣的事情。

值得慶幸的是,帝吧吧友素質很高,也明確表示,只反台獨,不反台灣,並且還和有的期盼台灣回歸的網友打成一片,才沒有導致最終壞結果。

咱們回過頭來看,捍衛國家主權,反對地區獨立,這有錯嗎?沒錯。

以這種和平的方式表示決心,有錯嗎?沒錯。

但是我們卻被人利用了,這是不是太傻了點?

今年的5月24,台灣大法官釋憲,證明了婚姻法違憲,並要求立法部門在兩年之內修改婚姻法,否則最遲到2019年的5月24日,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這是個值得同志們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的日子,但是就在同一天,女同軟體熱拉停止服務。關於被停封的原因,眾說紛紜。

但是很快,在微博上,在知乎上就有了所謂的「上面打壓LGBT群體」的言論。

但是這回網友學聰明了,他們意識到同性戀自古以來都被傳為佳話,意識到我國法律雖然沒有設定同性婚姻,但是政府也從來沒有打壓過任何的合法群體。所以這一回,他們知道這所謂的「打壓」,又是有人居心叵測,挑撥離間而已。

(如果要問我對同性戀的態度,我會說,你有你的選擇,但我也有沉默的權利)

所以我常說,不要思考人性。

就像我在B站上看到的一段視頻,內容是馬英九與大學生的座談會。一位大學生說,她在大陸念書的時候,有人就問她是哪裡人,她要怎麼回答,才能明確表示自己是來自台灣地區,而不會被別人當做是台獨分子呢?

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確,就是說,同學問你是哪裡人,你要告訴他們,你來自台灣,戶籍所在地也是台灣,目前還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但是你期盼著台灣早日回歸,並且反對台獨。

這是一個很正確的價值觀吧?實事求是,並且希望祖國統一。沒什麼問題。

而這個視頻的標題是「女學生問馬英九,我在大陸如何表達台灣不是中國的?」

看看啊,就是這群人,顛倒是非,居心叵測!

第二類,輿論誘導價值觀。

新東方16歲女生的死亡事件,想必大家都聽說過(沒聽說過的自行百度)。這又是一件引人深思的事情。

16歲女學生晚自習後未歸寢室,與17歲同校男生見面,在教學樓602教室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女生死亡。

第二天,男生王某投案自首,稱該女生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反悔宣稱要告訴老師,自己一時衝動過失殺人。

而從現場的勘察來看,首先不排除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可能,是否為過失殺人或激情殺人還需對嫌疑人進行心理判定。

於是看到案情沒有進展,受害者的媽媽就開始行動了,她開通了微博,帶動死者的同學,開始在網上大放輿論,一邊口口聲聲說不要求別的,只要為女兒討個說法,一邊言語惡毒,說要兇手償命。

說法,已經有了。因為案情清晰,再不過也就是強姦後殺人了,法律會懲罰兇手。兇手是誰,也知道了。那還需要什麼說法呢?

所以曬出女兒的兩張獎狀,同學說她生前多好多好,有什麼意義呢?獎狀這種東西,我都是拿來糊破窗戶了,不誇張地說我的獎狀是論斤算的;同學眼中的好又是什麼呢?至少別和家長的主訴相悖好嗎?(一遍說女兒熱情好客樂於助人,一邊說女兒性格內向不願與人交流)

所以,我當時在知乎上還算客氣地解釋了一下量刑的原則和法律的意義。

然後就看到一大波人前來指責我。這我就算是見識到了輿論的力量了。

我說,量刑的原則來自《未成年人保護法》,網友說,那是「未成年人渣保護法」

我說,沒有完整的證據鏈,不能判定為強姦。網友說,女孩那麼好,怎麼可能這麼不自愛呢?一定是強姦。

我說,法律的目的是規範,而不是懲罰,要讓嫌疑人懺悔,而不是償命。網友說:你就是兇手家請來的水軍,最好你媽你老婆你女兒你全家女人都被先奸後殺,然後你去讓兇手懺悔幾天再放出來繼續殺你全家!balabala……

所以我算是見識到了現在民眾的智商。

正規的解釋,從來不看,就喜歡那些毫無邏輯的扯淡。

我鄭重地告訴大家,法律,是由人民制定的,是那些真正懂得法律的人,代表所有階級的正確想法制定的。輿論,從來就沒有一絲一毫使法律偏向的資格!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除非案情極其嚴重(歷史上只有一例)。所以你們說破了天,你們十幾億人都以性命相威脅,法律也不會改變,嫌疑人王某也不會被判死刑。

如果你們覺得殺人就一定要償命的話,咱們就先不說成年未成年。

辱母殺人案大家都知道吧,我先來問大家一句,一個成年人,在非自衛的情況下,用水果刀捅死一人,重傷兩人,輕傷一人,那他應該如何判刑?

按照大家之前的邏輯,殺人償命,早該死刑了吧?

那我就說說案情的經過吧。

嫌疑人於歡家在外借了大量高利貸,到期後無力償還,催債的人在於歡家門口對其母親進行長達數小時的辱罵,並意圖脫下褲子進行猥褻,解開皮帶時,於歡拿起水果刀行兇,導致一人死亡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一審判決為故意傷害罪判無期徒刑。

二審判決在三天前開庭,目前已經休庭,擇日宣判。

這時輿論就又開始了,什麼放高利貸的人活該,於歡無罪balabala……

行兇有理?殺人無罪?

去他媽的一群愚民!

首先於歡並不屬於防衛,因為受害人並沒有對於歡一家造成傷害。其次,對於行兇前,受害人與於歡一家的矛盾衝突,本可以妥善解決,但是於歡卻使用最極端的方式,並且捅刀次數過多,構成明確的故意傷害,且情節嚴重,本應判為死刑。量刑時,因為受害方有過錯,所以從輕處理,判為「無期徒刑或以上」,最終定為無期徒刑。

我可以說,這兩個案件都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判定的,公正合法。

但是總有些人,就那麼輕易地被輿論帶偏,說出去的話從來不過腦子,還覺得自己是在為法律的發展做貢獻呢。

我還記得我看到過一則關於「父母生下自己不算是恩情」的文章,作者說她剛把文章發出去就有七大姑八大姨來指責她,我靠幾千字的文章哎,我看都用了十幾分鐘。可見七大姑八大姨是壓根兒沒看,就看了一標題就來balabala了。

所以我在和我的導師交流的時候,我說可能我們現在的社會生產力發展得太快而文化發展得不足了,至少相對於經濟發展它是不足的。最終的共產主義是物質極大豐富的社會,人人都有足夠的物質享受,不去和他人爭搶,沒有利益衝突,這才是和諧。根據馬斯洛需求原理,將會有一小部分人滿足於社會分配給他的物質享受,而剩下的人,將會去追求最高等的需求,自我實現。

但是,這是在正確的價值觀下引導的行為,需要全敏高素質作為基礎。現在能達到第四等級的人很多,但是真正去最求最高級的人卻寥寥無幾,更有甚者,無休止地用違法手段斂財,這是在共產主義道路上越走越偏的體現。

那麼現在你問問自己,當你看到一則消息的時候,你有認真分析過它的真偽嗎?當你看到一條評論的時候,你有去分析它的價值觀嗎?

不要做一個被輿論控制的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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