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留學生落戶北京
據教育部《中國留學回國就業藍皮書》數據顯示:每年回國人數與出國人數的比例為70-80%,即絕大多數留學人員學成後選擇回國就業。另外,在採集到的記錄中,有近2/3海歸選擇在北京就業,這些人當中又有近2/3的非北京戶籍人員。那麼,留學生歸國後應如何在北京就業落戶呢?
下面就為大家整理出政策及流程:
基本要求
申請人工作單位必須在留學生服務中心立戶,並提供留學生落戶北京相應指標;
在國內高校畢業後直接出國留學的人員,在國外學成後回國工作的;或者出國前已經辦理了辭職、離職等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
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
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具體參照護照出入境時間,累計境外停留時間要滿360天);
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就業並提出申請。具體時間參照學業、進修、境外工作結束時間、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的學業結束時間以及護照出入境記錄。學習結束後在國、境外工作者還另需提供國、境外工作證明(包括合同、工資單、稅單或者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等);
在京用人單位已經依法與留學回國人員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簽訂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需材料
1.《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手續材料目錄》;
2.《在京用人單位申請就業落戶預約單》;
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4.碩士以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5.所有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複印件;
6.《單位接收函(需落戶)》(蓋章原件)及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加蓋單位章、A4紙複印),公立大專院校及在京國家科研單位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
7.單位公函和聘用(勞動)合同;
8.社保局出具的單位已為所聘非事業編製留學人員繳納最近3個月以上(含)社會保險的證明原件);
9.由用人單位或在用人單位委託的在京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原件;
10.戶口本複印件或者是戶籍證明的複印件。
學歷認證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2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係
按照用人單位性質依法聘用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已經依法與留學回國人員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簽訂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繳納社會保險費;
3
在京單位備案
聘用單位在線登記註冊並申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CA數字證書。
4
檔案轉移
將留學回國人員的檔案調入用人單位、單位委託的在京人事代理機構或調入我中心(檔案調入我出國留學中心相關事宜請點擊這裡查閱),「留學存檔」專欄用人單位為其接收的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在京就業落戶相關手續,請在線註冊並申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CA數字證書。
5
個人註冊及單位預約
1)個人登陸系統註冊,單位通過CA證書登錄系統在系統中預約遞交材料時間
2)申請人在線註冊:聘用單位在線登記註冊成功並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CA數字證書後,確保所聘用留學回國人員通過http://www.cscse.edu.cn「就業落戶服務系統」完成在線註冊(狀態為「已提交」);
3)年度計劃聘用留學回國人員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單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報需求計劃,經核准的在京申報單位引進留學人員計劃將在中國留學網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報單位全年只能辦理2人,具體申報流程請參考相關通知。
4)聘用單位審核材料:收取並審核留學人員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請查閱「在京單位為聘用留學人員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手續流程及材料要求」)
5)聘用單位辦理預約申請:聘用單位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的就業落戶在線服務系統,核對留學人員信息並預約遞送材料時間。收到系統回復後,按要求和約定時間前往中心回國處遞交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就業落戶相關材料。由於預約辦理的單位較多,建議用人單位儘早為留學人員預約。
6
遞交材料
按照約定時間,單位統一遞交材料。詳細資料可參閱「在京單位為聘用留學人員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手續流程及材料要要求」
7
領取結果
審核通過後,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申請人按照郵件通知的時間和材料要求領取結果。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手續,材料受理後,審核周期碩士至少需要50個工作日(3個月左右),博士至少20個工作日(1個月左右)。遇節假日順延。
8
領取材料
留學人員接到領取結果通知,按要電子郵件通知的時間及材料要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領取就業報到證和落戶介紹信:《就業報到證》(2份),辦理檔案轉移手續;《落戶介紹信》(1份),赴公安部門辦理戶口轉移手續。並交納服務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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