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打過胎,我整個人都蒙了,該怎麼辦?
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很無奈,很窩火。但是又能怎樣呢?生活還要繼續,日子總歸還是要過。我建議你趕快調整好自己的情緒,在大腦清醒的狀態下做一個明智的決定。擺在你面前的有兩條路,一條是快刀斬亂麻,立刻和你的女朋友分手,斷絕一切的往來,讓她繼續綠別人去吧!做出這樣的決定的同時,你一定要堅定自己的想法,不能因為你未婚妻的哀求而心軟,和她來一個徹底的了斷。
第二個選擇當然是原諒她,做出這種選擇的你也不要覺得丟人,畢竟你和她在一起那麼久了,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只要她和你在一起沒有出過軌就可以了,不要追究別人的過去,畢竟誰沒年輕過,誰沒有做錯過事情呢?不就是打過一次胎嗎,以後又不是不能生,在意那麼多幹嘛,她自己的孩子沒了都沒在意,你又糾結什麼呢?選擇原諒她你就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你就當做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讓她覺得你一點都不在意她的過去,這樣她對你也會心存感激的,只要你們兩個心往一起走,勁往一處使就好了。讓時間沖淡你心中的芥蒂,只要你給她的愛讓她感覺幸福,她就會踏踏實實的和你過一輩子。
其次,如果你選擇繼續和她在一起,可以找準時機更進一步,好好的安慰她,表明自己的觀點,和她闡明你愛的是她的人,就算她墮過胎也無法動搖你的意志。你還要開導她讓她忘記傷害她的男人,並表明你會好好疼她,不讓她再受一點傷害。再次,抓緊時間和她把婚事辦完,讓她感覺到你對她的重視,這樣她會更加全心的愛你。畢竟婚姻是愛情的最終結果,哪個女人不希望和自己相愛的人儘早的結婚,享受婚姻帶給自己的喜悅。越做過錯事的女人越怕失去,好好的愛她,她會對來之不易的婚姻更加珍惜的。
最後,抓緊時間和她生一個娃,這樣你們會吧絕大多數的注意力轉移到孩子的身上,這樣不僅可以忘記她那段讓她不堪回首的過去,還可以以孩子為紐帶讓你們夫妻的感情趨於平穩。夫妻一心,將你們的小家庭經營好。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在這個充滿誘惑的社會,哪個女孩能沒有個過去,又有多少女孩未曾被愛傷害過,珍惜眼前人是你最好的選擇,最後祝你幸福。看到這樣的問題,我是比較懵圈的,我並不是一個經歷很豐富的人,但也不希望今後會有這樣的經歷。然而,作為一個並不是很上道的人,在這裡也願意啰嗦嘮叨下:
首先,在此我對發生這種事的主人翁表示同情的,知道發生這種事是任何男的都不會希望有的。知道此刻的你,肯定心裡很亂的,不知所措,猶豫糾結,左右為難的各種麻煩情緒。
做法一:果斷選擇分!素不素覺得有點殘酷嚴重,過分了呢?我個人覺得也是有點。但很多時候,快刀斬亂麻,簡單,乾脆利落點也為妙!所謂長痛不如短痛。當然,這個是看情況的,不是隨便一刀切,很武斷就做出這樣的決定的。看什麼情況呢?確定你的未婚妻在準備跟你結婚認識之前真的跟別的男人好過處過,確定有打過胎這樣的事實真相。而你知道的這一事實真相,不是從她親口口中跟你承認,告訴你的,特意隱瞞你的;不僅這樣,平常生活相處中,對你很不好的,不冷不熱,很小氣,愛發脾氣,經常要你哄著,不關心不體貼你,總認為你就應該對她好的。這種女的就是夠作的了,太任性沒長大,難聽點就叫:SB,「腦殘」,本來之前自己發生那樣的事情了,還是這麼不長進不成熟,no zuo no die!對於這種女的,我的意見是:堅決分了!不分難道留著過鬼子節嗎.....現在是找一個好女人不好找,但是找一個稍微好一點的還是能夠找得到的。。
做法二:從內心自己好好的釋懷,多點溝通理解,關愛,珍惜緣分,好好相處。 還有一些女的,一般的女的之前發生這樣的事情通常情況下,是不會跟自己現在所處的男朋友或者老公承認以前自己發生那樣的事情的,畢竟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都有年輕犯錯過。如果知道你的未婚妻之前打過胎,是從別人的口中八卦得知的,你怎麼知道這個就是事實了呢?要是不是真的呢?是別人嫉妒故意陷害你們的呢?嫉妒你們的美好幸福了呢?故意挑撥你們之間的關係......這是最不好的事情了。本來很美好的事情,就因為別人的八卦嘴饞,而誤了你的終生大事,豈不可悲?!還有,做人真的不能一味的聽別人的話,要三思而後行。首先,先確認事情的真相。如果是真的話,再接著下一步。你好好想想你現在的未婚妻人怎樣,對你怎樣,如果是上面所說的那種,就建議你直接分了,以免後患無窮。如果你的未婚妻是這樣的:溫柔賢淑,對你很體貼,體諒你的辛苦,你們的感情很深,大家互相深愛著對方,關係融洽得難捨難分,還有她對你爸媽家人都很好,大家相處的就如一家人了。這時候,就建議你先冷靜下來了,靜下心來,好好想一下:你真的愛她嗎???你真的離不開她嗎??你如果真的和她離了,你會變成怎麼樣???........如果,你自己得到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你確定離不開她。那好,這樣你自己就要好好釋懷了。要知道,緣分很珍貴,人和人在一起很不容易,大家要互相包容,關愛,珍惜。你是要和你的未婚妻過日子的,不是和外面那些愛嚼舌頭的人過的。做人尤其是男人,要向錢看,要向前看,方可!
當然了,這些也僅僅是個人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具體的,自己再好好仔細掂量下了,畢竟你的人蔘你做主!
打個胎也能把你打懵圈,你也太禁受不住打擊了。
我先問問你,什麼是未婚妻?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未婚妻」這個詞了,我們年輕人一般都把自己的對象叫「女朋友」。像我這樣的18歲美少年,只能費勁九牛二虎之力去理解「未婚妻」這個詞,我覺得你所謂的「未婚妻」就是指還沒領證但已經過禮了的女朋友。
既然你們已經能夠過禮了,那說明你們已經事實上走到了談婚論嫁這一步,既然已經走到了談婚論嫁,說明你們倆都是彼此相中,並且願意與對方相守一生了,既然「相守一生」是你倆共同的人生目標,「打過胎」這點微不足道的小事算得了什麼?
也許你覺得「未婚妻打過胎」是件很嚴重的事,那隻能說明你沒想開。
你倆在一起的時候,你是否知道她談過戀愛呢?我想你應該知道的吧?你是否知道她已經跟之前戀愛的對象開過車了呢?我想你也應該是知道的吧。
大家都是有知識的成年人,既然知道開車,就應該知道開車的後果。
固然現在很多人在開車的時候都會系好安全帶,也就是帶好保險套,但保險套不是百分百保險的啊,戴保險套依舊有極低的懷孕概率的,不然春晚上的小品《今天的幸福》里怎麼會有一句台詞「意外孕育」呢?我說得是吧?
再者說了,凡是開過車的人都知道,戴保險套並不是很爽,無法深入體會那種毫無隔膜的親密,我估計你也深有體會吧?所以就會有人寧願吃避孕藥或者計算安全期,反正就是不戴保險套。我猜測你未婚妻在跟之前的男朋友開車的時候,也有過不戴保險套的時候吧?萬一安全期計算錯了,又沒戴保險套,意外孕育個小baby也是很正常的吧?
「意外孕育」怎麼辦?很簡單,兩條路最常見啊,一條路就是去民政局扯證,大擺宴席,兩家人歡慶「雙喜臨門」,這是皆大歡喜的一個結局。另一條路就是到醫院接受一個小手術,現在人流廣告這麼多,「今天做人流,明天就上班」非常深入人心,如果還不想結婚,那就隨便找家醫院,無痛三分鐘唄。
很顯然,你的未婚妻選擇的是後者。
之所以選擇後者,說明在她的眼中,那個男人不是一個可靠的結婚對象,至少當時不是一個可靠的結婚對象。你應該感謝她選擇的是後者,不然,如果他與那個男人因為一個小baby就走向了婚姻的殿堂,你還有機會攜她的手與她誓言白頭到老嗎?肯定沒有啊。
所以呢,我覺得,「打過胎」不僅是小事,而是喜事,如果她沒「打過胎」,也許你跟她之間永遠不會有今天的緣分。
感謝上天吧,感謝「打過胎」吧,是「打過胎」讓你們相遇、相知、相伴、相守。
祝你們幸福。
我的選擇是結婚。
理由太簡單了,無須考慮。這事都懵的人簡直是腦殘。理由如下:1,和一個寡婦結婚大家會奇怪嗎?顯然大多數人會覺得太正常了。2,和一個離過婚的女人結婚呢?大家又會說,這有什麼?很正常。3,和一個寡婦,而寡婦又有小孩,這樣的寡婦結婚呢?大多數人還是能接受。
4.和一個離過婚的女人,這個女人也有小孩結婚呢?大多數人也能接受。5,寡婦和離婚女人不止有小孩還打過胎,這樣的女人結婚呢?人們還是能接受。那就搞不懂了!和寡婦和離過婚的女人結婚,人們能接受,未婚打過胎的女人為什麼不能接受?這不是封建思想在作怪嗎?!如果說未婚打過胎的女人有作風問題。那寡婦與離過婚再婚的女人就是感情不專一,就不是貞潔烈女而是蕩婦淫婦嗎?!離婚可以解釋為感情不合性格不合,人們都能接受。未婚先孕為什麼不能解釋為此女與前男友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呢?!一個人要是將那張紙看得無比神聖。那就該以那張紙作為契機,從此開闢新生活。又何必在乎愛人的過去呢?一個人要將那張紙當作廢紙。那又何必在乎愛人之前是因為有那張紙而孕育還是沒有那張紙而孕育呢?那不過是一張紙。你把她視為法律般神聖。那麼,有了她,她可保你未來幸福,你又何必糾結於過去的不幸呢?那不過是一張紙。既然你把她當廢紙。你女朋友也把她當廢紙。那就把她當廢紙好了。既然是廢紙。那你女朋友有沒有那張廢紙而孕打胎又有什麼關係?你何必在乎一張廢紙對你女友道德有何影響呢?還要補充一點:未婚妻就法律而言,那個女人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一個外人你都懵!你有什麼資格懵?!我是她,我立馬踢飛你。活該你當屌絲!
其實這種類似的話題一直都是存在的,不過就是一直在演變就是了。我記得上初中的時候,還會有早戀的小夥伴在那裡發愁,說女朋友的初吻不在了,當時那叫一個囧。這位仁兄,你跟個單身狗,哦對,當年還沒有這個詞,那叫積極向上的好少年,說這種事真的合適嗎?到了十幾年前上大學的時候,會有基友室友損友之類跑來吐槽,哎,女朋友跟自己不是第一次。繼續大囧特囧,說的就跟你們以前沒禍害過的別的小姑娘似的,裝純。當然,有比較賤賤的傢伙會說我可以禍害別人,但是別人不能,打住,您不用再說了。滾粗!而到了現在,也就是最近幾年,開始有各路人等抱怨吐槽抓狂生不如此的糾結於女朋友、未婚妻、已婚妻以前打過胎。每次看到這種吐槽,我心裡其實都是那麼一種想法,總要給自己找點彆扭不成?初戀搞不定就糾結初吻,初吻保不住了就糾結初夜,初夜也不想了就去琢磨,這叫什麼?初初次受孕?這種搞法,和那些苦修士們為了重走神之路而去自己把自己盯上十字架有什麼區別?而且愛情真的需要這種苦修嗎?
記得有人說過,因為你在乎她,想和她好好在一起,你才會在乎她是不是各種初。這個說法其實挺好笑的。舉個我見過的最極端的例子。大學某基友的女朋友,他們是老鄉,同一個縣城裡,同一個小學,同一個初中,同一個高中,大學都在帝都上,因為大學集體外遷的緣故,大學也在相隔不遠的一個郊區。按照基友的說法,他得到了各種第一次。可是呢,從大二開始,這個妹子開始瘋狂的出軌,當時情況之精彩簡直不忍描述。最後分手的時候,那個妹子告訴我的基友,我曾經以為你就是唯一,就是對的那個人。這麼多年我就這麼認為的,但是知道現在,我才知道原來和只有你的那個小城相比,生活可以這麼大。一切就結束了。
我就想對那些在意各種第一次的人說,不出意外的話,你判斷不出你的女朋友過去是怎樣的,簡單的人,你怎麼去琢磨都是那樣,複雜的人,絕對會讓你沒有機會去了解她的過去。你去糾結過去,就等於是去傷害那些過去簡簡單單,清清白白的人。至於什麼為了以後,過去的事情,從來都只代表過去,而不代表將來。過去怎樣,也許僅僅那個人只是不知道生活還可以有別的選擇罷了。所以別為了過去的什麼事,去破壞現在。
未婚妻打過胎可能確實讓你心裡很不舒服,可以理解,不管愛不愛,不管有多愛,都有很強的獨佔欲,但是你們的未來,還在你們自己手中。
她打胎是在遇到你之前呢?還是遇到你之後呢?
第一, 如果是遇到你之前,那麼只能說她從前所遇非人,無論怎樣,她的心理和身體都遭受到了嚴重的創傷,而且那都是已經過去的了,凡事要向前看,如果她是個好女孩,那為什麼不去愛她?難道就因為她曾經的路走錯了就放棄她嗎?第二, 如果她是在遇到你之後打的胎,那要麼是你被綠了,要麼是你不能給她安全感,她不想給你生猴子,如果是綠了,那好辦,果斷分手,不用猶豫,兩個人的交往,雖不能坦蕩無私,但要彼此有最起碼的忠誠,否則,繼續下去,也沒什麼意思。如果是打掉的是你們的孩子,那隻能說你有些失敗,沒讓她信你。第三, 如果你愛她,那麼她曾經怎樣,是打過胎也好,還是跟別的男人有過情史也好,跟現在關係不大,你要做的是愛護她,信任她,讓她遠離悲傷痛苦,而不是揪著小辮子不放,那你只能失去她,看開一些,拋掉那些所謂的大男子主義,好好經營兩個人的關係,你該恨的是傷害她的人,而不是她。
第四, 如果你本來也不怎麼愛她,那麼海華絲分手吧,否則這件事會成為兩個人心上永遠有解不開的死結,只能彼此折磨,痛苦,那樣的生活還有什麼意思?我是個網文愛好者,喜歡沒事吐吐槽,常常看到那些虐文里,男主一開始是如何深愛女配,傷害女主,後來女配的狠毒漸漸暴露,男主終於知道女主是好大一朵善良的聖母白蓮花,於是他立刻拋棄女配,投入女主的懷抱,我就十分不解,愛是一種感情,難道你在知道你愛的人不是你想像中的樣子之後,就能立刻把對她的愛全部抹殺么?如果能,那是愛嗎?如果不能,那為什麼要為了其他人去討厭她呢?你到底是愛這個人還是愛她你所想要看到的模樣?無視不能理解的。我覺得,愛,就是愛她的全部,也許知道真相你會痛苦,會生氣,但除此之外,她米做過對不起你的事吧!那麼既然愛了,那就去包容她,呵護她,讓她不再懼怕風雨雷電,不再彷徨無依。
就像面對一個犯錯的孩子,我們需要做的是批評之後,去包容,去引導,而不是一味的喊打喊殺。當然,除非你不愛她,或者不怎麼愛,那趕緊分手,放她自由,總會有一個人能不介意過去的錯誤,攜手向前走。
首先,我的理解裡面未婚妻這個詞,就不是正常交往的男女關係,一般是出於相親才會出現這個未婚妻這個詞,因為他這位男生是對這位女生是沒有完全的了解的,正確來說並沒有說明是否坦誠的在談戀愛,這個問題要看是不是這位女孩子對題主的坦白,還是不小心被題主發現的,這有兩種說法。
如果是女孩子對這位男生的坦白,那麼她的一些問題,她肯定也會跟這位男生說,比如說是交往過一個不負責任的渣男、之前談對象的時候比較意外的一些事件,或者是碰到比較傷人的事件,比如強姦,她這些如果對男方坦白了,那麼這位女生還算是比較光明正大的人,如果男生真的介意,建議放了她,因為總有不介意她的人,那才是屬於她的幸福,因為這樣比較坦白的女生還是比較有擔當的。
但是如果是這個女孩子一直欺瞞這位男生,那麼那就是她的不對,因為這種欺瞞其實在就算是婚後的影響也會特別大的,所以如果這位女生的刻意欺瞞,我建議這位男生如果自己的感情沒有投入太多的情況下,可以抽身或者退婚,畢竟一個不坦白的另一半,在後續的生活當中也會有很大的磨擦的,還不如早點分開。
我曾經有一個女性朋友,她一直都屬於一種綠茶婊的狀態,比較裝可憐,裝純潔,但是我們這些認識她的人,是知道她干過什麼事,啥時打過胎的,有一次她在騙一位男孩子的時候,說她是處女,還有各種編的謊話,然後在那位男生婚檢的時候,心血來潮拉女朋友做一次備孕檢查,醫院提到這位女生懷孕比較困難,因為她之前有過相關的打胎經歷,子宮已經很薄了,在這情況下,那個男生是比較懵逼的,但是沒有結婚,所以後面那個男生雖然被欺騙了很痛苦,但是還是分開了。
所以說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如果介意的話不如分開,如果說是女方的刻意欺瞞,那樣的話分開可以把之前的索取物質、如各種比較高價的禮物等,全部都歸還給男方;但是如果是女方坦白,男生這邊比較介意,那麼這個問題上我覺得男生還是有比較大方一點,分開了,也不要去追究一些之前贈與給女方的一些小禮物,當然,是金額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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