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最不應該的態度,就是嫌棄自己
對於人生的描寫,自古來今,皆有文豪廣略書字壘撰,那一筆一划之間,鳴嘯出的是對人生苦短的慨嘆和對江河變換的睿安。
那麼,放下書筆,走近現實,人最喜歡做的事情有兩個:一個是滿足希望,另一個是製造願望。
如果希望和願望都做不到呢?
現實的殘酷讓人明白了人生苦短的現實效應究竟如何:我們的不滿足,有些是來源於高要求的渴望,有些則來源於對低需求的不甘。
於是乎,很多人開始嫌棄自己:嫌棄自己的家境,嫌棄自己的處境,嫌棄自己沒有堅持什麼,嫌棄自己總是被拖延症耽誤了一生。
如果讓我們細化那些嫌棄的理由,不妨以三六九等來解釋為什麼我們會嫌棄自己。
要求太高的生活,很難做到;要求平穩的日子,又不甘心。
還有一種就是,要求很低還是做不到,只是因為自己太廢物了。
嫌棄自己,會厭惡自己的存在,會反感自己不受控制的行為和想法,嫌棄自己是放棄自己的開端,是讓問題逐漸惡化的根源。
也許這個時候,很多文章開始告訴你應該如何面對自己,但袁大島想用另一種現實的方式告訴你一個更加現實的事實:
不好意思,你根本不配嫌棄你自己,因為在生活面前,你根本沒得選!
你有的選嗎?沒有,這就如同很多人覺得努力沒什麼意義,但是不努力的人生會有人心甘情願的接受嗎?也沒有。
給自己鼓勵,然後屢敗屢戰的堅持,直到朝著好的方向發展,是不是類似這樣的鼓勵聽得太多了?是的,我知道現在很多朋友已經厭倦了一些勸導,覺得這樣的東西沒什麼意義,但事實會告訴你:
只要你在呼吸,你就沒有資格放棄。
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嫌棄自己不是改變的動力,認清自己才是生活的真諦:這並非是什麼勸告,而是現實如此,你的現實如此,我的現實如此,大家的現實都是如此。
除非,你不上網,你不參與社交,你不相信任何事情,你不接受任何幫助,你不理解任何帶有意義的事情。如果一個人能做到這些,那他可以大張旗鼓的嫌棄自己,因為這樣的人與行屍走肉沒有任何區別。
人性的溫暖,在於理解自己生活的意義:一個人生活的動力,就是用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微暖,來一點點積蓄生活的勇氣。
這沒辦法,因為你要活著,既然要活,必然需要好好的活下去。
是的,當你讀到這裡會發現,袁大島並不會告訴你生活的希望是什麼樣子的,因為我只會告訴你生活很無奈但是沒辦法,無論你聽信了誰的說辭,相信了什麼樣的觀點,最終你都會屈服於現實的赤裸,然後拼了命的讓自己站起來接受。
所以,別嫌棄自己:因為你遲早會站起來,所謂的嫌棄,只是一種沒有現實意義的拖延
拖延什麼呢?你站起來,面對現實的時間。
和勇氣。
推薦閱讀:
※不敢認錯的人
※從不怒到不怒:幸福其實是一種終極的理性
※「你這個鬍子不清爽」
※天下無易事,除非馬虎了事|從董卿的《朗讀者》想到的
※你不可能一次種下一片森林,但能一次撒下很多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