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如何在「關係」中安頓人生⊙劉莞
何友暉指出:在中國文化來,自我並不是一個個的自我,它對自己的存在、獨特性、方向感、目標和意願均沒有很強的自覺。——《儒家文化系統的主體辯證》,P155
看到這句話想到《禮記·內則》中的一段話:「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婦;雖貴富,不敢以貴富入宗子之家,雖眾車徒舍於外,以寡約入。子弟猶歸器、衣服、裘衾、車馬,則必獻其上,而後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獻,則不敢以入於宗子之門,不敢以貴富加於父兄宗族。」從中可以看出,現代意義的「自我」在古代宗法制社會文化中是毫無存在空間的。一個人憑藉自己的能力取得了富貴、金錢,卻絕對不能以此彰顯自己的價值,個人的價值必須讓位於宗族的禮制。在如此嚴密的宗法禮制下,如果有人違背這些規則,就會背負宗族中的人道德譴責。宗族關係網路是古代人賴以生存的環境,沒有人會與此為敵。這種思維方式影響了中國人上千年,直到十幾年前尚未受到工業化嚴重衝擊的中國農村地區,一個宗族體制內的人都會嚴格按照輩分彼此稱呼,哪怕輩分高的比輩分低的小十幾歲,一般人也都會遵循這一規則不越雷池。在這種文化傳統中,也就不難理解為何中國文化沒有西方個人主義的英雄,「不可張揚自我」這一觀念已經深入到人的潛意識裡。中國人若要彰顯某種「自我」,則是在完成道義的「大我」狀態下所展現出的人性的光輝,當個體體現出這種光輝,才會成為中國社會意義中的「英雄」。比如岳飛、文天祥捨身取義,為家國天下,被稱為「民族英雄」,他們彰顯的不是個體價值,而是集體價值。
即使儒學發展到宋明時期,儒學走向了「個人修養」層面,開始注重人的個體意識,其修養的目標依然不是西方文化意義中的「自我」。從陳獻章到王陽明到陽明後學諸子,都闡述了很多關於「個體意識」的修養,教人體悟心中的「一點靈明」——良知,其最終的目標依然是要人去體證「天人合一」意義中的「自我」,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人生意義的寄託。所以,中華文化的確是沒有「自我」的,黃光國教授相對於「個人主義」提出「關係主義」,是很準確的。可是,今天的中國社會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革,宗法制基本上完全不復存在,現代人也樂於過以小家庭為單位,甚至以個人為單位的生活,在其他的社會關係中,也厭惡傳統的關係狀態,更喜歡追求獨立與自由。我認為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過於強大的等級制度約定的關係網路,對人的精神是一種壓迫。
但是,如果說中國文化是一種「關係主義」,我們如何在現代社會傳承「關係主義」呢?也許我們要重新思考「關係」的意涵。中國的宗法制制度會過時,傳統的家族關係會過時,但是中國人追求「天人合一」「中正平和」的精神狀態不會過時,這是深入中華文化最核心的層面。當現代人不像古代人有很多的宗族兄弟,注重個人體驗取代了集體意識的優先權,人就一定會陷入孤獨嗎?其實不會,人只要體會到更大的存有,體會與「天」的連結,他會建立起一種更深層而堅實的連結感,在這層感受里可以很好地處理與自己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與外界一切事物的關係,獲得精神的安立與心靈的寧靜,這是比安頓社會關係更高層次的「關係」的意義。
(作者:劉莞,中國古代文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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