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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社保?買房?

前言

本文專門寫給那些想在限購地區買房,又擔心跳槽會影響買房資格的開發者,一篇文章了解『跳槽對限購資格的影響,到底是杞人憂天,還是危機四伏』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現在買房的限購條件(以下均是外地戶籍,本地戶籍,你可以看看其它技術文章),我們以上海為例:

結婚 && (社保連續5年 || 個稅連續5年)

我們可以發現,實際上最困難的地方,就是這個5年連續的社保或者個稅,結婚畢竟只要9塊錢,可這個社保、個稅,可是要5年而且不斷的(當然,上海這邊有些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是允許63個月滿60個月即可的,但完全看各個交易中心的執行標準)。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有多少人應屆畢業生能在一家公司待滿5年的?如果中途跳槽,會不會導致社保或者個稅斷掉呢?

社保

我們先來看比較簡單的社保,社保,是每個月發工資的時候,公司和個人都會繳納的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也就是說,只要公司每個月給你發工資了,就都會給你繳納當月的社保,換句話說,即使你跳槽,但只要中間沒有最多休息超過一個月,就不用擔心社保會斷,一般來說,當月15號之前離職,都由離職的那家公司給你繳納當月的社保,但如果你中途休息的時間超過一個月,那麼就勢必會出現一個月的空檔期,上下家公司都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這就會讓你喪失購房資格。

這只是一個最基本的注意點,畢竟如果你考慮要買房的話,只要跳槽的時候能銜接上上下家公司即可,但僅僅你自己注意還是不夠的,一些小公司,很可能給你找各種借口,給你入職的時候晚交社保,特別是一些應屆生入職的時候,畢竟少交一個月,能省不少錢啊,而且,如果當月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後面被你查到了,公司也給你補繳了社保,但是,你依然失去了購房資格,所以,應屆生在入職的時候,一定要督促公司嚴格繳納社保,不然你後面買房的時候,很可能就因為這一個月、二個月而後悔不已。

個稅

現在看來,跳槽對社保的影響還是比較小的,那麼個稅呢?

個稅與社保不同,社保是按月算,只有201701這樣的時間統計,但是個稅不一樣,個稅有兩個時間,一個叫『個稅所得期』,一個叫『個稅所屬期』,我不是專業學稅務的,所以我只能用比較通俗的語言給大家解釋下,比如你的公司,2月10日發一月份的工資,那麼『個稅所得期是201701』,『個稅所屬期是201702』,個稅所屬期,實際上就是實際繳納個稅的月份,你是幾月份繳納,那麼所屬期就是幾月份。

在了解了這個概念之後,我們就可以入坑了。

房地產交易中心所認的個稅連續,是按照個稅所屬期連續來判斷的,這樣問題就來了,看到這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到了。舉個栗子,假如你上家公司是當月發當月的工資,例如1月31日,最後一天發1月的工資,那麼你離職前,最後一次個稅所屬期就是201701,你入職之後,如果新公司是當月發上月的工資,例如2月10日發1月份的工資,那麼你的2月份工資,實際上到3月10日才會給你發,但這個時候,你新公司的個稅所屬期,已經是201703了!但實際上並沒有錯,因為個稅所屬期是按照繳稅的時間來算的,雖然你一天工作時間都沒斷,但卻真真切切的失去了使用個稅的購房資格。

所以這一點,需要所有準備跳槽的開發者關注,如果你跳槽的公司和現在的公司,都是當月發工資,或者都是次月發工資,那麼個稅就不會因為跳槽而中斷,但只要上下家工資發放時間不同,就會導致中斷,而且補繳無效。

總結

所以,從上面的分析來看,跳槽,確實是有可能導致失去買房資格的。跳槽的人需要在跳槽時,與新老公司的人好好了解下社保個稅的轉移時間點,才能儘可能的保證不失去購房資格。

當然,上面分析的也是單獨針對個稅和社保來說的,實際上只要二者滿足一個就可以了,同時,你和你老婆,也只要有一個人滿足即可,所以說,如果有比較合適的職位,在確定總體情況下不會影響到購房資格,跳槽當然也是可以的。

對於購房來說,跳槽到底是杞人憂天還是危機四伏,你看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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