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的正義? 這不是一場勝利

先不講法律,說個傳奇故事給大家聽。

羊吃白菜案大家聽過沒?

話說在封建時代末期,其實也不遠, 都到了1873年了。 浙江餘杭有個急公好義的舉人楊乃武,二十多歲進秀才,三十多歲中了舉。按說舉人是有資格進官的,可能楊舉人因為沒錢,或者性格耿直沒能當上官。平日在鄉里急公好義,愛打抱不平,因看不起本地知縣劉錫彤貪贓枉法草菅人命,平素與劉多有間隙,在衙門牆上作對聯「大清雙王法,浙江兩撫台」。

劉知縣當然火啊,氣的火冒三丈懷恨在心。恰好那年餘杭鎮豆腐店夥計葛品連暴病身亡,因其妻畢秀姑長相漂亮,人送外號「小白菜」,所以知縣劉錫彤便懷疑是因姦情殺人,就把小白菜給羈押了。 更巧的是小白菜與葛品連結婚後租住楊乃武家後屋一間,與楊乃武素有來往,街坊之中的好事之徒也曾傳言「羊(楊)吃白菜」。

羊吃白菜可以,但是羊惹了官老爺就不行。

劉知縣 藉機報復楊乃武,將楊乃武和畢秀姑二人拘押,並用重刑逼供。屈打成招後,楊畢二人被判斬刑。然而,楊乃武和其胞姐楊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屢屢上訴,歷經數載,前後幾十堂,皆因劉錫彤上下疏通賄賂,以致官官相護,依舊維持原判。

如果到這裡就結束,那楊乃武不幸冤死,畢女士的倒霉老公在地下等著她團圓。 這個故事也就不會流傳至今了。

但此案在當時引起了在京餘杭人士的不滿,要求大清刑部重審。同時,《京報》報道了她們二人到京告御狀的消息,但《京報》只在京師發行,影響不大,《申報》於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轉載了《京報》的上述消息,因使楊案上告之訊廣為流傳。

光流傳也不行,民聲左右司法是大忌。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引起了慈禧太后的親自過問。在朝廷重臣的直接干預下,楊乃武和小白菜畢秀姑冤案得以昭雪。

楊畢冤案歷經三載,案情曲折,朝野轟動。楊乃武出獄後,已被革去舉人,便以養蠶種桑為生,民國3年而死終,年74歲。畢秀姑出獄後,在南門外石門塘准提庵為尼,法名慧定。民國10年(1930)圓寂,年76歲。

多麼美好的故事。 典型的中國式善惡有報好結局。劉知縣被流放到極北之地,途中身亡。 楊畢二人年逾古稀,也擔得上長壽二字。

但實際上呢?

楊乃武本是舉人, 出獄後以養蠶種桑為生,生活境地遠不如前。

楊的髮妻詹氏又在其中背負了多少委屈和辛酸? 本是舉人夫人,轉瞬成了罪人家屬,家中錢財更是查封的一乾二淨。更可怕的是她的夫君被定下的罪名是通姦殺人啊,這對一個婦女造成的是怎樣的摧殘?

小白菜更是凄慘, 漂亮有罪? 有,還是重罪。 通姦, 殺夫, 一下由小白菜貶成了潘金蓮。 即使出獄也無法被世人接受, 遁入空門了此餘生。 高壽,反而成了更為長久的折磨。

故事講完了, 此即清末四大奇案中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故事背景是清朝末年,打輸了鴉片戰爭 ,鎮壓了太平天國起義的封建腐朽落後被釘死在恥辱柱上的晚清。

但是就在前幾天,2016年12月2日,依法治國被提出後的二十年, 新中國成立過了六十七周年,距離腐朽的清政府已經滅亡了一百零四周年後,我見識了一場「法治的進步」。

前文說楊舉人急公好義得罪了本地知縣, 羊惹了官老爺所以含冤入獄。 然而12月2日改判無罪的聶樹斌只是個升斗小民,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人。 和公檢法無仇無怨,甚至老實巴交的他都不足以進入公安局的「案底人員」名單。

但是他死了, 比楊乃武和小白菜更慘烈的被冤死了。判決死刑後一個多月即火速核准執行。 他不能養蠶種桑也沒機會遁入空門, 就這樣背著屈辱的罪死去了。

聶案改判後舉國歡呼,聲言這是庶民的勝利,遲到的正義也是正義。

司法進步了。 最高院說敲響警鐘了。 網上的屁民也都歡欣鼓舞,正義實現了。 仿若如此,聶樹斌就可以安息了,聶家人苦苦申訴多年終於如願以償了。

但是聶樹斌可以重獲生命嗎? 聶家人這麼多年被指指點點戳脊梁骨的日子可以被忘卻嗎?

說到改判,更是讓人沉默良久不能言。

2005年1月,犯下多起強姦殺人案的河北人王書金在河南滎陽落網。在供述完他在河北廣平犯下的5起案件之後,他還稱曾於1994年在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里姦殺了一名女子。而這起案件的「兇手」聶樹斌早已在十年前就被執行死刑。

2007年3月,該案一審宣判:以王書金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一審宣判後,王書金以其供述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案未被認定等理由,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訴。

此後十餘年,王書金案歷經兩審,他始終堅稱石家莊西郊玉米地一案是他所為,但未被法院認定。

王書金自然不是好人,他的罪孽只能用他的死來洗清。王書金不斷提起上訴也未必是為了還聶樹斌一個清白,畢竟上訴期間不能被執行死刑。

令人苦笑的是, 王書金的訴求一直不被檢方所認可,在法庭上,王書金要證明自己有罪, 檢方反而極力證明他無罪。

這就是所謂的正義來臨嗎? 在政法委領導倒下之後正義來了。

這就是所謂的司法進步嗎? 逝者已逝十餘年,步步高升的領導瀟洒快活多少年?

遲到的正義,就不配被稱作正義。

沒發生強姦殺人案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犯罪率低!

發生了強姦殺人案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立案迅速!

嫌疑人被警察抓獲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法網恢恢!

嫌疑人被判決死刑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惡有惡報!

被翻案並認定無罪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正義來臨!

進入國家賠償程序時 ,這是我們國家司法進步的體現,你看,沉冤昭雪!

怎麼就沒人出來認個錯,都讓國家背黑鍋?真是國家的錯?各位不懂法的領導怎麼就不出來擔個責?

我實在不敢想像,在這場「進步」中被不斷謳歌的鄭警官, 背後有沒有那些高深運作方式。就如同每場人禍都有英雄站出來,那背後那些卑劣的人,結局會如何呢?

個案正義的實現,況且是本為錯案的個案,怎麼能說是法治進步呢? 如果一場毀了三個家庭的悲劇也是值得歡呼的勝利,那圍觀的人群是不是太卑鄙

公平和正義不是一塊遮羞布,不是用於給人民展示人權和道德的,更不是用於彰顯司法政績的功勞簿,它應當是一種根植於人的內心的信仰和尊崇。公平和正義最終和最根本的意義,在於讓每一個無辜之人永遠不會受到冤屈的牽連,而不是事後的救濟,更不是告訴我們——你們先去死吧,死後我們會讓你沉冤昭雪! 君的名字,將成為法制史上的一面旗幟。

或許我們可以慶幸,歷史的諸多冤假錯案,多發生於上世紀末法治建設初期階段,但深入研讀此類案件,無一不是人治和法治、政績和程序之爭。 如果說現今以及日後,無法貫徹法治進程,遵循和保障程序正義,那麼下一個蒙冤而死的無辜之人, 誰能保證一定不是你我身邊的人呢?

在微博看到一段文字,實在令我久久沉默,分享於此,侵刪。

你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沒什麼大本事,年紀到了找了個老實男人結婚生子,日子一天天過去,兒子也大了,和他爸差不多,沒什麼本事,但老實本分,眼看日子就這樣過去吧。

二十多年前,一天下午,你幹完活和兒子在家看電視,police進門帶走你兒子,說你兒子姦殺婦女,你懵了,一記雷打在腦袋上,你跪下喊啊,「不會啊我兒子不會幹這種事情的。」police不會聽你的話,銬上你兒子帶走。

你恍惚著看著電視里還在放的節目,改革開放啦,依法治國啦,腦子昏昏的,人不知道怎麼辦。

幾天後你這個農村婦女鼓起此生最大的勇氣,去找到你能見到的最大的領導,跪下告訴他你兒子是無辜的,領導咂巴咂巴嘴,「哎呀,你幹嘛呢,你相信政府。」

有了領導這句話你安下心了,回去給「暫時」被扣住的兒子準備點衣服日用品,等送去監獄的時候才知道,你兒子已經被槍斃了。

這時候你已經聽不見耳朵邊上的雷了。

為什麼呢?沒有為什麼。沒有充分的證據,嫌疑犯也否認,但就是被槍斃了,你活生生的兒子,好好養了18年的兒子,那個從小在你邊上老老實實的兒子現在tmd變成了一罈子骨灰給你,police還告訴你他殺人,他罪有應得。

你能怎麼辦呢?中國人最擅長的事情不就是接受嗎?家裡少了人日子也得過啊,哪怕被鄰居指指點點,日子也得過啊,能咋樣呢?

過了幾年,一個殺人犯落網了,他還招了幾年前的強姦殺人案是他做的,你腦子一嗡,兒子死了,真犯人卻落網了,你去找當年的領導,兒子雖然死了,但求能還他個清白。

那是不行的,要是還你兒子清白,你把當年判案的官老爺放哪兒呢?

你一個婦女哪裡懂這種政治道理啊,你只知道你兒子是清清白白老老實實的一個孩子,被無辜的槍斃了,周圍人都對你指指點點,現在真兇落網,為什麼不能還他清白呢?

終於熬到了今年,翻案了,兒子清白了,換來了幾句輕輕的道歉,沒有人受到處罰,除了該死的犯人和你無辜的兒子。

「哎呀,我們國家司法在進步啊。」你回家的路上,不停聽到有人這樣說,至於被錯殺的你兒子,沒有人提起。

你回到家了,打開電視機,電視上說的什麼呢?依法治國、和平友好,一切都好像二十年前那樣子,你18歲的兒子陪在你邊上說媽你辛苦了我幫你做活吧,你年紀大了要多休息。

2016年12月,元旦就快要到了,大家都喜洋洋的,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你會在家抱著頭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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