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談論鋼筆時,我在講些什麼
玩鋼筆是從很小很小就開始的事情。中學的時候手邊也總是十幾隻鋼筆的樣子。不過那時候手邊是各種各樣的英雄和其他的國產筆。窮學生只是知道喜歡鋼筆,卻不知道鋼筆里有多少講究,更買不起好筆(那時候Lamy還沒進中國),於是就各種亂買。最奇葩的一根是英雄的360°,沒有筆舌只有筆尖、銥粒都不知道在哪的那麼一款,當年還被英雄當做新產品來著。不過那時候已經覺得最好用的不是英雄了,而是一隻我用了不知道多少年、最後到大學漆面都完完全全掉光的鱷魚。
上大學後開始有了Lamy,於是就一發不可收拾了,用了兩下就變成了腦殘粉,當然有這種經歷的不止我一個人。即便有再多的人叫囂說Lamy不出鋒不適合寫中文云云,我依然覺得,這世上還有比Lamy更好用的筆么?——即使本人也是有派克情結的。翻翻如今經常放在手邊的筆,派克威雅、IM、都市、雲峰、75;LAMY vista、joy、nexx、al-star、2000;百利金扭扭筆(純屬買著玩兒的);鯰魚 Flex Nib、AHAB;kaweco sports;英雄616;鱷魚;夢特嬌;輝柏嘉尚品;白金3776。老實說真的不算少,而且有那麼一兩隻確實是用的人相對少一些的。這種玩兒法也算是一種略別緻的經驗吧。
那麼,還是那個問題,為什麼我會用鋼筆呢(好奇葩的問題,知不知道我入職第一天別人就會大驚小怪地說,哇塞你居然用鋼筆)?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123712
你不要不承認。我們用鋼筆,就是在把寫字這件事變麻煩。
是對器物的痴愛、對儀式感的追求,不存在任何效率上的考慮。順滑?是 10 元以上水筆就能滿足的功能;返古?說實在的,派通便攜毛筆才是返古的真正歸宿。我們要養筆,要配墨,要清洗,要惴惴不安擔心它是否會在包里脫帽漏墨,還要時時注意當心不要把它弄丟…… 我們做這些種種,不是為了某項參數,是它們身上所寄託的故事。作者: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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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特別、特別、特別同意這個答案,又特別、特別不甘心承認。為了防止在美國的第一個月沒有墨水,我非常不甘心地買了兩支百樂V5,不甘心地把它們帶到美國,不甘心地用它們做著筆記,然後不甘心地跟閨蜜在微信里承認,這玩意兒確實挺順挺好用。說到底,不甘心在於,作為自認為如此理性的一個人,我居然費盡心機為自己的「鋼筆癖「找個理由,卻死活在理性範圍之內找不到。可我居然還是如此欲罷不能。
烏白的結論是「故事」,是「在「不表態地表明態度」(makes a statement by not trying make a statement)。」而我的結論是「體驗」,主要是「手感」卻不局限於「手感」的那種「體驗」。使用鋼筆本身就是一種很特別的體驗,上墨,用筆,磨尖,書寫習慣等等。而且由於人與人的書寫方式都存在這較大的不同,這種「體驗」也是絕對私人化的,即使在目前的知乎鋼筆圈裡有這麼一條「鄙視鏈」,你也能通過這樣的「體驗」跳脫出來,當然這也取決於你自己的經歷和選擇。 換句話說,當我在談論鋼筆的時候我到底在講些什麼,那也是體驗。 是的,漏墨、爆桿、出水、洇紙、順滑與阻尼等等都是體驗。然而除了這些之外還有很多。都說Lamy的筆尖太滑,水槍太大,可你有沒有注意過AL-STAR的阻尼感要比Safari大那麼一點點?又有沒有注意到nexx的筆握雖然不好看,卻充滿彈性,且三角形的筆握比Safari和AL-STAR舒服多了,唯一的問題是上墨的時候太不好擦?還有,當你拿起你的3776教堂藍或酒紅對上陽光的時候,你又看到了什麼?其實這些都是體驗,卻很容易被忽略,因為太過瑣碎,太過私人化。然而你喜歡鋼筆,不就是喜歡這種瑣碎且私人化的瞬間嗎?我再舉幾個例子,幾個私人化的例子。
1. 當我從美國回國時,給兩個閨蜜一人買了一隻Noodlers Ahab 彈性尖(是的,就是鯰魚墨水那家,他們也做鋼筆),一支20刀,美國還能買到比較不錯的顏色。這貨最奇葩的地方在於筆尖中間有一條大縫,筆尖粗細隨你調,劈叉劈多大都不怕。然而這貨的問題也同樣明顯,做工粗糙,上墨系統質量一般,一言不合就漏水或洇墨,還有一股很奇怪的臭味。是的,就是下面這貨。
拿回來以後,一個閨蜜說好,另一個說一般般。原因很簡單,一個寫字方方正正,另一個寫字圓滑不要出鋒。然而大家共同確認的是,這貨似乎真的能用一隻鋼筆的錢寫出金筆的效果來,太好唬人了。一年以後,又有一個妹紙想買入門款鋼筆。我說我覺得好像手感最好的入門鋼筆是Lamy nexx吧,然而另外同行的閨蜜說,難道不是鯰魚么?當時我趕腳好有意思,這種區別就是私人化的體驗導致的啊~在我看來,這種筆無非是拿來玩玩,其實是代替不了Lamy 2000的,畢竟整體做得粗糙,上墨系統不穩定,手感也差了很多,做速記的手感也明顯不如Lamy的低端產品。而她則認為,性價比高才是王道,花小錢干大事兒絕對值。最後說來說去也沒有好壞,無非是誰喜歡誰而已。畢竟,喜歡拿nexx做入門筆的人恐怕也是很少吧。2. 以下這張圖,是我拿當時手頭的幾根常用的筆,除了nexx和鯰魚之外都是金筆。nexx算是一般筆做個對照組,鯰魚算是「仿」金筆吧。派克75和Lamy2000都是F尖,白金是SF。寫完之後,我把這張圖微信發給了閨蜜(字丑輕拍)。
閨蜜說,好好玩。這麼看來反而是派克不錯。其實我想說,若論出鋒,論筆尖的變化,有誰能比得上鯰魚?知乎上有如此多的日系筆的擁躉,有如此多3776的粉絲,可看起來3776的表現可不太好啊(論出鋒不如鯰魚,論穩定不如Lamy)。我曾經開玩笑說,應該把這張圖傳到知乎上去。OK現在我傳了,問題是,這又能說明什麼呢?你對比每一筆,每一個橫豎撇捺點的變化,對比筆划走到最後的那一點點,最後看著看著不也就是那樣嗎?對於我而言,鋼筆更多是用來做日常書寫工具的,我不可能每個字都拿來練。那麼區別在哪呢?
其實真正的區別在字外。都說3776阻尼大,可在這些筆里它只能排導數第二,只比nexx大那麼一點點。真正阻尼大的是派克75,沒想到吧?可派克75就真的好用嗎?那麼細的一支筆,沒寫兩個字手就累了,所以在我這還沒有2000用的多(雖然它可比2000貴點且逼格高)。但它寫起來可比3776舒服多了,3776最大的優點是細,任何時候都細,以及那種彈性,那種時刻都保持著的彈性。似乎3776是在練字的時候用最舒服,因為根本不會累,派克75也類似。我是絕對捨不得用派克75去寫英語的,雖然它是派克產的。最神奇的是Lamy 2000,中文英語兩相宜,剛剛好的阻尼感,以及萬年不變的大水槍,於是這才是我真正的隨身寫(zhuang)作(bi)利器嘛。
其實還有很多更瑣碎的東西。玻璃纖維拉絲手感無論如何都是比樹脂要滑的,派克75的筆身是純銀的所以特別難打理,鯰魚太粗了我都不知道手指頭該往哪放,以及用多了2000偶然一用nexx寫字速度瞬間就提升了這是怎麼回事。。。。好吧越來越瑣碎了。但以上的兩段但看字都是看不出來的,說白了還是體驗,極細微的甚至你這一秒種有下一秒鐘就忘掉的體驗。這些體驗不足為外人道,可是,誰叫你愛上了這種體驗呢。
3. 我是這麼一個人,不可能不顧及大眾的想法,然而各色的時候更多。聽從所有人的建議,我會買3776,會買2000。買了這麼多筆,有的越用越愛,有的卻是一上來就給我了好大驚喜。所謂「有的」,說的就是兩根筆:派克75和Lamy 2000。Lamy 200 自不必說,派克75,就是下面這貨,其實也是相當美妙。除了純銀筆桿外,老派克對筆尖的要求和打磨技術也是簡直了,怎麼用怎麼好使,唯一的缺點就是筆身太細以及木有好的上墨器。等我換了個旋轉上墨器,整個世界都和諧了。當年我是花105美元在eBay上拍下了這根筆,在拿到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超值了。
然而我也有過花一百來美元買一根普通鋼筆的經歷,就是下面這貨,輝柏嘉尚品。其實更準確地說,我是花了一百多美元買了根木頭,完全被它的外表迷惑了。不過這根木頭最大的好處就是寫英語不是一般的順,這在米國可是不是一般重要的。以及這根木頭真的好沉好沉,特別壓手。現在想來這也是蠻不錯的一個決定,用這根筆的時候體驗也是無與倫比的好。
林(mo)林(ming)總(qi)總(miao)地說了這麼一大堆,還是得說回那句話去。當我在談論鋼筆的時候我到底在講什麼?體驗,體驗,還是體驗。體驗好的鋼筆是無論貴與便宜的。我記得有人說過吧,你花200%的錢去提高30%的感受,到底合適不合適只有自己心裡有桿秤。嗯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劃不划算,知道的就是,拋棄雜音,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自己覺得好,就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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