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四人合夥開餐廳為啥失敗了?
話說唐僧師徒四人西天取經回來後,孫悟空尋思著做點小買賣開家麵館,但孫悟空一路打怪沒攢下什麼錢,於是他打算找幾個合伙人一起來干。
豬八戒——不差錢,合不合夥無所謂
他首先找了豬八戒、豬八戒自從西天取經回來後,坐上了凈壇使者的位置吃穿不愁,還開了汽車貿易公司,生意是做得風聲水起;這個時候孫悟空來找他合夥開餐飲店,對他來說可做可不做,做就是賣人情,也最多投點錢,不出力的,不可能丟了西瓜去撿芝麻。
所以看了孫悟空的項目計劃書後,淡淡的說:「猴哥,這個項目我還是看好的,但你看我目前這事業也沒法抽身,開店的事就只能辛苦你了,我就只能以投錢來和你合夥了。」其實孫悟空本來也沒指望豬八戒能出什麼力,投錢就投錢吧。
沙和尚——不出錢,出力要股份
孫悟空從豬八戒那裡出來,就馬不停蹄地去了沙和尚家,沙和尚一路取經乾的都是挑擔燒飯的事,現在取經回來,也正打算找份廚師的工作,這時孫悟空找上門來說合夥開餐飲店的事,正和心意。
沙和尚對孫悟空說道:「大師兄,做廚師是我擅長的,但你也知道一路取經我也沒攢下什麼錢,憑我們兄弟的感情出力沒問題,但沒有股份純粹打工,我的動力不是很大。」 孫悟空說道:「沙師弟,這點你放心,俺老孫做主,拿出店裡5%的乾股給你」,沙和尚見不出錢還有乾股拿,於是也痛快的答應了。
唐僧——只出錢,不管事
豬八戒、沙和尚都確認一起玩了,孫悟空下一個要拉入伙的就是德高望重的唐僧,話說唐僧西天回來後,已位高權重,現如今已是旃檀功德佛, 聽說徒弟要開店,對孫悟空說道:「悟空,如今你能定下心,腳踏實地開家店,為師甚為欣慰,為師也沒啥支持你的,出點錢入點股,希望你用心做。」
分工合作——孫悟空管店,但工資5000元,沒有決策權
就這樣4個合伙人湊齊了,於是由唐僧召集大家開了個股東大會,簽訂了合夥協議。大概內容是一共投資60萬,唐僧出資22.5萬占股37.5%,豬八戒出資22.5萬占股37.5%,孫悟空出資15萬占股25%,三人各拿出2.5%一共給沙和尚7.5%股份,作為技術入股。
唐僧因為德高望重擁有最高決策權,豬八戒由於投資額和唐僧一樣,所以是第二大股東,負責財務監控。孫悟空負責管店,月薪5000元。
孫悟空在取西經的過程中一路打怪,積累了豐富的戰略思維經驗,已然是業界知名的策劃人,此時隨便找個工作做個職業經理人,月薪都在3萬-5萬,但這時為了實現自己的開店夢想,也接受了唐僧、八戒他們在會上的決定。
豬八戒他們的理由是創業期不可能給孫悟空原來同水平的工資,就只能給店長工資月薪5000元,而且需負責店長所有事項外,還要做整個品牌營銷,畢竟創業是需要付出的嘛。
至於退出機制的話,任何人退出需徵得4個股東2人以上的同意方可退出,且根據盈利情況核算退出比例。
豬八戒選址——盲目接盤,不管風險
簽完合夥協議,師徒三人三天內各自向公共賬號里打了款,豬八戒之前開過餐飲店,所以自告奮勇的負責選址,最後根據他的經驗選了一家轉讓費在23萬的韓式料理店接手下來(其實是草肚皮店,豬八戒沒考慮別人為什麼會轉讓,這個為日後經營埋下了很多問題,雖然孫猴子測過人流,做過客流分析和成本及現金流分析認為這家店盤下來風險很大,但豬八戒是二股東且有餐飲開店經驗,無奈只能順從)。
店面還在裝修,於是孫悟空和沙和尚趁這個空檔之際,一起去外地拜師學藝,學習整套特色面的製作流程和麵店管理流程。
在開業前一個月孫悟空做了店面整套VI規劃,從命名、logo、sologan、開業活動,異業整合、推廣資源整合;落實廚房用具、餐具、傢具採購、原材料供應渠道、服務員招聘、服務員服裝、服務員考勤制度、管理制度、收銀系統、會員體系、整套VI物料的採購、開業前的衛生等等事無巨細一個人全包了,直到一件件事按計劃表都落實完後,孫猴子才算心裡踏實了些。
一個月:生意火爆
一個月後,師徒四人選了個好日子,麵館就順利開張了,由於前期宣傳到位,孫悟空通過打怪積累的人脈,整合了很多周邊資源和線上線下資源免費做了不少有針對性的營銷,加上產品與周邊麵館形成了差異化,開張火爆是自然的事情。
但由於每份面澆頭都是現炒,排煙又沒做好,問題出現了,生意越火爆,前廳油煙越大,為此開業後的一個月內孫悟空到處找人處理油煙的問題,通過更換大功率排風機,又由於開在居民區為了油煙不直接影響居民,在出油煙口又做了一個大型的密封盒。至此油煙的問題,算暫時解決了。
三個月:豬八戒左右指揮,打亂步伐
三個月後,由於產品和服務都比其它麵館有特色,吸引了原周邊其它麵館的大量客流,引起了周邊同行的嫉妒與不滿,開始抓一些小把柄投訴,一會兒向城管投訴孫悟空他們麵館的門頭沒審批,一會兒向工商投訴說孫悟空的店是轉讓的,營業執照沒變更與店名不符,一會兒又向衛監投訴;
再加上合伙人豬八戒覺得營業額沒有達到預期快速回本的期望,開始整天來店裡指指點點,一會兒說廚師口味做的不行,太辣了、太咸了,依據豬八戒自己的口味喜好讓沙和尚去做調整,還讓不懂後廚的孫悟空和沙河尚一起研究產品標準化;
對孫悟空說現在流行小面要增加小面,讓沙和尚研究小面做法,更換原有顧客已熟悉的麵條,由於豬八戒不時的還會來挑服務員毛病,服務員也搞不清到底這家店誰在管理,該聽誰的了,於出現了離職,這時沙和尚又向孫悟空提出了問題,自從改了排風機刮南風時,油煙全往後廚跑,熏得眼睛受不了,要孫悟空想辦法調整。
面對這麼多問題讓孫悟空一個人同時去解決,此時的他真是心力交瘁。
六個月:未投錢的沙和尚退出
六個月後,由於豬八戒對口味的判斷失誤,已經流失了一批老客戶,加上不斷的讓沙和尚調整產品口味,做標準化,產品逐漸失去特色,而且所提要求已超出沙和尚能力範圍,再加上看到自從調整口味後生意不斷下滑,自己的乾股不知什麼時候能兌現,索性提出了退出;
此時的孫悟空則忙於招廚師、招員工、另外由於選址在居民區,再次更改排煙後,排煙管直接從一樓一直豎到了六樓的居民上方,造成了居民不斷向環保局投訴有排風噪音和油煙,加上轉讓時本來就沒有環保許可證,這時的孫悟空只能忙於解決投訴的漩渦中,和物業居委會一起挨家挨戶的送道歉函及免費面券,希望得到居民的諒解。
八個月:股東互相扯皮,孫悟空分身乏力
八個月後,由於沙和尚走後,廚師更換,口味又有了大的調整,客流不斷流失;此時作為第二大股東的豬八戒不但埋怨起師傅作為大股東什麼都不管,還開始指責大師兄孫悟空不應該只把自己當店長,應該更好的發揮自己的優勢,把O2O做上去。
此時的孫悟空也只能說聲寶寶心裡苦啊,豬八戒選址的錯誤,直接導致後續一系列問題,居民投訴,環保部門不斷上門,全都丟給孫悟空一個人解決,亂改產品、亂改價位、店裡員工流失,沒有服務員誰都不管,孫悟空只能叫來自己的朋友一起幫忙。
一系列的瑣事,讓孫悟空已無力再去做他擅長的營銷。
九個月:散夥轉讓
第九個月,看著生意持續下降,居民投訴還在持續,產品口味大不如前,唐僧、孫悟空、豬八戒決定散夥,把店給轉了。
看完唐僧師徒四人的合夥故事,你是否有所思考,他們師徒四人的合夥到底有什麼問題?讓我們一起總結一下!
一、把投資人當創始人
像唐僧、豬八戒這種只出錢不出力的只能算作投資人、合伙人,不能算創始人,而孫悟空犯的錯誤恰恰是把投資人當聯合創始人。
與投資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第一種出讓部分股份不能讓其控股,沒有決定權,不參與管理;第二種讓投資人做債權投資,債權投資不是為了獲取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債權投資只能獲取投資單位的債權,債權投資自投資之日起即成為債務單位的債權人,並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原始股通常是很寶貴的,特別是到C輪以後的融資,股權增值空間非常大;那我們應該怎麼分配股權呢?
可以根據創始人、合伙人、員工建立兩種類型的股權模式;絕對控股型-創始人67%、合伙人18%、激勵股權15%;相對控股型-創始人51%,合伙人34%,激勵股權15%;這樣做對初創企業的創始人能保證絕對話語權及決定權。
二、根據投資額定價 沒有根據人定價
如果依照唐僧師徒這種合夥模式,只是根據投資額來算占股比例,顯然對孫悟空是不公平的,為什麼?
作為創始人孫悟空會承擔雙重風險,拿著遠低於其市場認可的工資,不單會影響其積極性,而且會讓其存在過高的風險。
打比方說,孫悟空原市場月工資3萬,現在豬八戒他們給他定月薪5000元,那相比做職業經理人和豬八戒這類的投資人,除要承擔15萬投資額的投入風險外,還要承擔2.5萬的月工資縮水風險,按12個月來算一年損失的是30萬,作為合伙人應該考慮其個人價值,合理的做法是按10000元給他月工資,保證其生活品質不受太大的影響,另外適當給予其部分技術股份,也是對於其個人價值的一種肯定。
為什麼一定要對人定價,因為工業3.0前的時代是錢+人的時代,只要有錢一切都好辦,但如今是互聯網時代,是人才+錢時代,在互聯網時代人是第一位的,有了合適的人其它一切都好辦。創業初期最重要的是團隊,其次產品,再次才是錢!
三、聯合創始人必須出力出錢
沙和尚一分錢都沒出,反而佔了7.5%的股份,就算他是技術入股,但這種捆綁也是不牢固的。為什麼?
這種股份只有在店回收成本,盈利的情況下才能兌現。一旦回收成本較慢或者不盈利的情況下就無法兌現,也就不存在利益捆綁。
沙和尚一分錢不出,還是打工者的心態去做事,只有出了錢,才會真正的和其它三人形成利益捆綁,即出錢又出力的聯合創始人才會真正把項目當自己的項目,我們初創品牌的餐飲找聯合創始人,切記這一點!
四、沒有明確老大,明確分工、投資人控股創始人無話語權
孫悟空師徒四人出現的嚴重問題是,身為投資人的唐僧、豬八戒為控股人有絕對話語權,而店面實際的管理者孫悟空更清楚麵店的實際情況反而沒有無話語權;這直接導致不了解顧客,不了解店員工和產品的豬八戒後期錯誤的更改產品口味,插足店面管理,孫悟空無法干涉,也導致員工沒有明確的領導,不清楚到底該執行哪位合伙人的指令,降低了孫悟空的威信力。
正確的做法是,既然唐僧和豬八戒是投資人就只能佔少部分股,孫悟空是實際管理者就應該占絕對控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因為他更了解店面實際經營的情況,不了解市場,不了解消費者就沒有話語權。
孫悟空師徒四人錯誤的把不參與管理的唐僧去推舉為老大,唐僧平時對店不管不問,遇到重要事項如果讓他拍板顯然是不合理的,也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定。
另外由於沒有明確分工,什麼事都一股腦的讓孫悟空去解決,直接導致孫悟空無心也無力去做他擅長的營銷工作,我們找合伙人一定要找優勢互補的,各自做擅長的一塊。
這裡不得不提我們有的餐飲初創者犯的錯誤其實比孫悟空他們更嚴重,如三個人合夥,通常會出現大家股份一樣,都是老大,這種做法絕對不可取,這就像如果曹操、劉備、孫權合夥,曹操說要往東,孫權說往西,每個人都有道理,每個人都不服誰,那員工聽誰的?
且大家都想著做老大謀私利,合夥事業怎麼干?其實唐僧師徒西天取經時的模式是符合我們餐飲初創者的合夥模式的,明確唐僧是老大,孫悟空打怪,豬八戒負責娛樂大眾、沙和尚負責後勤,分工明確,目標一致,一起出工出力。
人生有三次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拼爹,和什麼樣的人結婚-拼另一伴的爹,入什麼行,做什麼事業;所以合夥其實可以說是人生第二次婚姻,一定要慎重,我的建議是一定要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找能力互補,全職出錢出力的人,這樣風險共擔,目標一致,利益捆綁的更緊,成功的概率才會增加!
五、合伙人中途退出 需明確退出機制
沙和尚雖說是不滿豬八戒不專業還要對產品指手畫腳,整天改東改西,弄得他對產品失去的方向,而導致他退出;
但沙和尚說退出就退出的這種做法是不妥的,直接導致了孫悟空他們只能另尋廚師、產品品質得不到延續和保障,顧客流失等一系列問題。
這也是唐僧師徒四人沒有明確好退出機制所導致的惡果。
唐僧師徒四人在簽合夥協議時,應該明確股權退出機制,第一種方式如股權分期贖回比例第一年退出只能領取投資額的25%,滿2年退出領取投資額的50%,第三年退出領取75%,滿四年可以全額領取投資額及約定的獲利部分。
當然這種比例可以因人因不同情況而定,如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以此類推,大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第二種方式約定回購機制,參照公司凈資產、原始購股價的溢價、公司估值的折扣價等因素訂立回購細則。
總之,合夥前一定要明確完善的退出機制,避免日後退出,合伙人之間死逼,甚至導致連朋友都無法做的情況發生!
結語
很多時候,1+1未必等於2,好的情況是>2,差的情況,估計<1都有可能。合夥經營餐館是好是壞,都要視乎具體的情況而定。
唐僧師徒四人為什麼能去西天把真經取回來,又為什麼合夥開麵店反而最終會導致散夥?值得我們餐飲人去細細研究,合夥是人生第二次婚姻,也是一次改變人生的機會,我們一定要慎重,請餐飲創業者記住一句話,找合伙人一定是要找真愛——即願意在你身上花錢,又願意在你身上花時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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