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一個寫作的人,很難養活自己的,至少我目前來看還算是苟延殘喘。一本書,大概能拿到8%的版稅,起印5000本,定價20塊,算一下,大概8000塊。而寫一本書大概少則一年多則數年吧。所以,你看,靠寫書是養不過自己的,不過,我也沒有出過書。
總有人問:你們這些寫文章的,是不是都有什麼竅門。我總會很尷尬,畢竟我不懂得什麼竅門,不然我也不會這樣活的像狗一樣。於是我就會告訴他們,寫啊,多寫多看,多看點好的。什麼毛姆、茨威格、巴爾扎克、奈保爾、布考斯基、貝克特之類的看唄,看完了寫唄,寫個幾十萬字也差不多了。而他們聽完我的回答,撅起嘴,瞪著眼控訴:不願意說就不說唄,還順便裝什麼逼,一堆沒聽說過的玩意。這就讓我更尷尬了,一來我畢竟不知道什麼竅門,我只知道按照我這麼做應該沒啥問題;二來我確實在裝逼。但是在裝逼之餘我更希望他們會這麼問:《苦水音樂》那個在母親葬禮上約炮的故事我很喜歡,你覺得呢?
後來,我發現我錯了,寫作其實是有竅門的。只是,這個竅門大概叫做天賦。(你看我又要裝逼了)有的人,不需要練習就可以寫的很牛逼,比如卡佛;有的人經過練習可以寫的很牛逼,朱文;有的人,經過練習依舊很爛,比如我。然後我發現了一個更可怕的問題——大部分人寫的還不如我。這樣多多少少會欣慰一些,至少我還知道什麼好,最怕的是不知道什麼好的那群傢伙。
偶爾有人會問:你總說什麼門羅,什麼卡佛,他們好什麼?那麼無聊,你看看《小時代》多好。
我真的有種被狗日了感覺,我並不想諷刺郭老闆什麼,畢竟人家有錢。但是,文學這件事,寫作這件事還真不是糊倆字上去就能算文學的。我不想跟他們提及什麼張力,什麼結構,什麼人物這些破事,但是我也不希望總有人說,你看你還不如他,至少人家有錢。不過就這點來說,我還是很佩服他的,我就幾乎養不活自己。同樣,我也不希望一件如此昂貴的奢侈品被一群傢伙用這麼不值錢的金錢來衡量。當然這有點知識分子和藝術家的樣子,讓我自己對自己感覺到有些噁心。一個朋友說:現在跟旁人聊天,總是不喜歡聊電影和文學,畢竟我們不生活在一個世界裡面,也請不要用愛好來跟我們談論專業,這樣是很不禮貌的。
好的,我們還是回到錢的問題上來吧,作為一個大概正兒八經學過戲文的傻逼,大概寫個曲折離奇好玩的故事並不太難,況且我還是出了名的手快小王子。日更6000並不難,寫個小網文,意淫小網文,打怪獸升級那種,大概還是可以的。畢竟我可以水詞水的漂亮一點,但是,我下不了筆,把手放到鍵盤上,然後碼個開頭,我就感覺自己被狗日了。畢竟日狗稍微還有點快感,作為一個男性,被狗日一定一點快感都沒有。最終我還是沒有寫小網文,依舊寫著喜歡寫的東西,沒有讀者,沒有錢。但是,很開心,畢竟這件事太他媽奢侈了,比愛馬仕的限量款包包奢侈,比一對老獅子頭核桃奢侈,甚至比一件石渠寶笈都要奢侈。
寫作啊,其實門檻不高,但是入門還是挺難的。我還是一個門外漢,正在往那個門爬,就像一個屎殼郎一樣爬。有的時候還是挺想現實一點的,連自己都養活不了還要什麼狗屁尊嚴,先解決一下自己的溫飽問題才是硬道理。
我喜歡寫真實的東西,我希望在我的文本中寫一些生活本來的樣子,而不是我們希望的樣子。張力來自於生活的本身,麻木不仁,一天過去,我們可能真的就是出門吃了個包子,沒有任何意外,唯一的意外大概就是,他少找給我5毛錢、或者我在樓下踩了泡屎在地上蹭了蹭。生活本身如此乏味,你於其中還能如何掙扎?
不過這些東西是沒有人看的,他很乏味,就好像生活一樣很乏味。有趣的是人物本身的思維和壓力,而外部展現出來的就是生活本身。可是,丫這玩意誰看啊,這是一個快消費時代,我這種人大概過時了。當然總會有人說,還是因為你寫的不夠好。我特別想啐他一臉,說的好像好的你就會去看一樣,我上面說的那群作家都很好,還是沒多少人會去看。
寫作是一件奢侈的事,為了這個奢侈品,我大概還是會活得像狗一樣,不過寫作的訣竅大概沒有,寫作的方法大概還是有的。現在偉大的知乎開始任何人都能寫專欄了,我大概會寫寫關於寫作的方法,和我個人的發泄與吐槽。
哦,需要一個結語,為什麼寫作一件奢侈的事。大概是因為養一個能寫作的人並且讓他寫作,真的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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